您好,欢迎来到九壹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食品安全责任书

食品安全责任书

来源:九壹网
食 品 安 全 责 任 书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明确你单位在经营过程中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承担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并凭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三、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四、从事食品批发及向非终端消费者销售食品的经营单位销售食品时,严格使用工商部门要求统一的粘贴式台账、进(销)货票据凭证,并如实填写,对所售食品添加剂质量及安全负责。保证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记录保存期限不小于二年。

五、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流通活动,禁止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

六、食品流通经营场所的环境、设备、设施,做到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要求。

七、保证建立并执行定期查验及退市制度,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通知相关生产者和消费者,做好记录,并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八、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自觉履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更换、退货等义务。

九、食品广告的内容应真实,不含有虚假或者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等功能。

十、销售伪劣、国家明令禁止的以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向消费者支付货值金额十倍的赔偿金。

十一、自觉服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主动配合监督检查。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单位一份,工商所存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责任单位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后,该责任书自动失效。

责任单位 食品经营者: 签 字: 签 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91gzw.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