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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教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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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制史》教案

导论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中国法制史研究的对象,掌握中国法制史产生、发展、变化的大致线索和学习中国法制史的目的与方法。

第一章 夏朝的法律制度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中国法律产生的原因及其过程。重点掌握夏朝法律制度的概况。

第一节 夏朝的建立和奴隶制国家与法制的产生

一、夏朝建立以前的我国原始社会

二、私有、阶级的产生,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

三、夏朝的建立和国家的产生

(一)夏朝的建立

(二)国家的产生

-

第二节 法律的起源和夏朝的法律制度

一、法律的起源

二、我国古籍中对刑、法、律的释义及运用

(一)刑

(二)法

(三)律

三、夏朝的法律制度

(一)\"夏有乱政,而作禹刑\"

(二)\"威侮五行,怠弃三正\"

(三)\"昏、墨、贼、杀\"

(四)\"吕命穆王,训夏赎刑\"

四、监狱的设立

第二章 商朝的法律制度

-

教学目的与要求:

1、了解商朝刑事立法的指导思想

2、重点掌握商朝刑事立法的刑名、罪名和奴隶制\"五刑\"的确立

3、重点掌握商朝继承制度前后的发展变化。

4、了解司法机关与监狱的设立情况

第一节 汤灭夏朝建立商朝

第二节 商朝的刑事立法

一、刑事立法概况

二、刑事立法指导思想

三、刑名

四、罪名

第三节 婚姻制度与继承制度

一、婚姻制度

-

二、继承制度

第四节 司法机关和监狱

一、司法机关(一般了解)

二、监狱(注意掌握名词的读音及写法)

第三章 西周的法律制度

教学目的与要求

西周时期,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奴隶制法制也达到相当完备阶段,而且对以后封建法制曾产生很大影响,因此本章为重点章,要全面掌握立法概况、刑事立法、民事立法、婚姻家庭和继承立法以及司法制度的主要容。

第一节 西周的建立和奴隶制进一步发展

一、西周的建立

二、西周奴隶制经济的发展

第二节 立法概况与法律形式

一、立法概况

-

二、法律形式

第三节 刑事立法

一、刑事立法指导思想

二、定罪量刑的若干原则

三、罪名

四、刑名

第四节 民事立法

一、所有权

二、契约关系

第四节 婚姻家庭制度和继承制度

一、婚姻制度

二、家庭制度

三、继承制度

-

第四节 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关

二、诉讼与审判

第四章 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

教学目的和要求

1、了解春秋战国时期社会大变革所引起的法制改革。

2、明确成文法的公布于论争。

3、重点掌握战国时期的立法指导思想。

4、重点掌握悝《法经》的容与意义

第一节 春秋时期奴隶制的瓦解

一、井田制的破坏

二、郡县制取代分封制

三、礼制的衰落(亲亲尊尊)

-

第二节 法律制度的变革

一、、晋、楚各国的立法概况

二、公布成文法所引起的论争

第三节 战国时期各诸侯国的变法与分封制的确立

一、各诸侯国的变法

二、封建制的确立

第四节 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二、立法指导思想

三、悝的《法经》

第五章 朝的法律

教学目的与要求

朝是中国统一的多民族的集权初建时期,故本章为重点章。重点掌握1、朝的立法概况、刑事立法、经济立法中《田律》、《工律》《金布律》、《关市律》主要调整对象。

-

2、朝的司法制度,并注意其中的特点,如刑罚原则中以身高确定责任年龄;诉讼中有\"公室告\"和\"非公室告\"之分,等等。

第一节 朝的建立及其巩固统一的措施

第二节 立法概况

一、立法指导思想

二、立法活动与云梦简的发现

三、法律形式

第三节 刑事立法

一、刑名

二、罪名

三、定罪量刑的原则

第四节 经济立法

一、关于资源保护方面

二、关于农业生产方面

-

三、关于官营手工业管理方面

第五节 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关

二、诉讼制度

第六章 两汉的法律制度

教学目的与要求

西汉时期是统一的主义集权封建国家进一步发展时期,其法制在理论上、时践上都不断完善。本章是重点。1、重点掌握两汉的立法概况、法律形式。2、掌握刑事立法指导思想,汉初是以\"黄老思想\"与法家思想相结合,\"约法省刑\"。武帝以后是以儒家思想与法家思想象结合,\"德刑并用\"。3、掌握定罪量刑若干原则。4、重点掌握刑事立法与汉文帝时的刑制改革。5、掌握民事立法与婚姻家庭制度和继承制度和继承制度,重点掌握司法制度。

第一节两汉王朝的建立与封建制进一步发展

第二节 立法概况

一、立法概况

二、法律形式

-

第三节 刑事立法

一、刑事立法指导思想

二、定罪量刑的若干原则

三、刑名

四、罪名

五、汉文帝时的刑制改革

第四节 民事立法

一、行为能力

二、所有权

三、契约关系

第五节 婚姻家庭和继承制度

一、婚姻制度

二、家庭关系

-

三、继承制度

第六节 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关

二、诉讼制度

第七章 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法律制度

教学目的与要求

重点掌握:这一时期法律的形式、体例和容的演变,例如新律改\"具律\"为\"刑名\",北齐改为\"名例律\"置于篇首,\"八议\"和\"官当\"入律。北齐律设\"重罪十条\"等。

了解:这一时期的经济立法、民事立法以及司法制度的容。

第一节 立法概况

一、三国法规

二、两晋法规

三、北朝法规

第二节 法律容的主要发展

-

一、经济立法

二、刑事立法

三、民事立法

第三节 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关

二、诉讼制度

第八章 隋唐的法律制度

教学目的与要求

本章是封建法制的重点。随着封建政治、经济、文化的高度发展,法律制度也达到相当完备阶段。重点掌握隋朝《开皇律》的主要容与重要历史地位以及隋朝在法制方面的教训。重点掌握唐朝的立法概况、法律形式、《唐律疏议》的主要容以及其特点与历史地位。掌握唐朝的经济立法、民事立法和司法制度的部分容。

第一节 隋朝的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二、《开皇律》的主要容

-

三、建立较为完备的司法制度

四、隋朝法制建设的经验教训

第二节 唐朝的法律制度

一、唐初立法指导思想

二、立法概况

三、法律形式

第三节 唐律的篇章结构

一、篇目简介

二、结构

第四节 行政立法

一、《大唐六典》

二、行政管理

三、地方行政管理

-

四、官吏选任制度

五、考课制度

六、致仕制度

第五节 刑事立法

一、定罪量刑的原则

二、刑名

三、罪名

第六节 民事立法

一、丁年与行为能力

二、物权

三、债

第七节 婚姻、家庭与继承立法

一、婚姻立法

-

二、家庭立法

三、继承立法

第八节 经济立法

一、赋税立法

二、手工业管理立法

三、商业管理立法

四、对外贸易管理立法

第九节 《唐律疏议》的主要容以及其特点与历史地位

一、主要特点

二、历史地位

第十节 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关

二、诉讼制度

-

三、监狱管理

四、监察机关对司法活动的监督

第九章 宋元的法律制度

教学目的与要求

重点掌握:

1、《宋刑统》和宋朝其他法律形式。

2、宋朝法律容的主要变化,例如刑法方面加重对\"盗贼\"的处刑。创立\"盗贼重法\"和\"重法地\"法以及\"凌迟\"入律。民事法律方面不动产的典卖制度。皇帝对司法权的控制。

3、元朝的立法。

了解:元朝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和司法制度的变化。

第一节 宋朝的立法指导思想及立法概况

一、宋朝的立法指导思想

二、立法概况

三、法律形式

-

第二节 宋律的变化

一、制定“盗贼重法”,加重对\"盗贼\"的处罚

二、确认封建的租佃关系和田宅典卖制度

三、折杖、刺配之法与\"凌迟\"入律

四、加强皇帝和对司法权的控制

第三节 元朝的法律制度

一、元朝的立法指导思想与立法概况

二、元律的主要特点

三、元朝的司法制度

(一)司法制度

(二)诉讼制度

(三)检察机关

第十章 明清的法律制度

-

教学目的与要求

明清时期是封建君主集权高度发展时期,其法律制度反映了这一特点。清朝是满族贵族封建王朝。

重点掌握;

1、《大明律》体例的变化和《大诂》的颁布。明律的基本容和特点。

2、《大清律例》的制定,《清会典》主要容、特点。

3、清律的主要特点

4、明清法律对封建社会部所产生的资本主义萌芽的摧残。

了解:

1、各部院则例,适用于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法律。

2、明清司法制度的变化。

第一节 明清的立法及其法律形式

一、明律的制定

二、《大诂》的颁布

-

三、\"例\"的编辑

四、《大明会典》的编修

第二节 明律的基本容和特点

一、严酷危害君主的反抗行为

二、严惩侵犯地主阶级财产的行为

三、严禁臣下结党和外官交结

四、加强对经济关系的法律调整

第三节 清朝的立法概况

一、《大清律例》

二、各部院则例

三、《清会典》

四、适用于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法律

第四节 清律的主要特点

-

一、以严刑竣法推行政治、思想高压

二、维护满族享有更大的封建等级制度

三、维护满汉地主阶级的财产所有权

四、反映了封建社会后期经济关系、阶级关系的变化

五、建立更加严酷的刑罚制度

第五节 明清法律对资本主义萌芽的摧残

一、推行\"禁榷制度\",商业发展

二、奉行海禁,阻挠对外贸易

三、加强了对矿冶业的管禁,民间自由开矿

四、重征商税,压制私人商业发展

第六节 明清的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关及其管辖

二、诉讼程序与审判制度

-

三、检察机关对司法活动的参与和监督

第十一章 鸦片战争后清朝的法律制度

教学目的与要求

本章是中国有封建社会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开端。

重点掌握:

1、当时\"预备立宪\"的性质及过程。

2、《钦定大纲》和《十九信条》的制定与容。

3、修订法律活动与所定新律的主要容 。领事裁判权及司法制度的变化。

第一节 鸦片战争后中国社会的基本情况和清政权性质的变化

一、鸦片战争后中国社会的基本情况

二、清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化

第二节 清的预备立宪的政治背景

一、实行预备立宪的政治背景

-

二、官制改革

三、《钦定大纲》

四、《咨议局章程》和《资政院院章》

五、阁官制

六、《十九信条》

第三节 清的其他立法

一、立法的指导思想

二、立法概况

(一)刑法

(二)民法

(三)商法

三、法律的基本容

四、立法特点

-

第四节 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关的变化

二、司法制度的变化

三、领事裁判权和会审公廨制度的确立

第十二章 太平天国的法律制度

教学目的与要求

太平天国是农民政权,其法律制度反映了这一特点。

重点掌握:

1、初期颁布的纲领性文件《天朝田亩制度》和太平刑律、婚姻立法的主要容与特点。

2、后期颁布的《资政新篇》的主要容。

了解:

1、司法诉讼制度的特点。

2、其法制的性与局限性。

-

第一节 太平天国的主要立法

一、太平天国的立法概况

二、法律的主要容

(一)政权组织立法

(二)土地、经济立法

(三)刑事立法

(四)婚姻立法

第二节 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关

二、诉讼制度

第三节 法律的性与局限性

一、立法上没有先进的指导思想

二、法律中存在着落后的容

-

三、司法上有神明裁判的落后表现

第十三章 中华的法律制度

教学目的与要求

中华包括四个不同时期不同性质的政权和法律制度。临时和的法律制度是本章重点。重点掌握:1、《中华临时组织大纲》和《中华临时约法》性质、主要容、历史意义。

了解:1、各项法令的性质、主要容、历史意义、司法制度的改革。

2、北洋法制的性质、制宪活动的目的与容、法制的特点。

3、、国民的性质、立法的容与特点以及司法改革。

4、的\"六法\"的本质、主要容及审判制度。

第一节 临时的法律制度

一、《中华临时组织大纲》

二、《中华临时约法》

三、其它法令

-

(一)、关于保护私有财产,发展工商业和农业的法令

(二)、关于改革前清教育制度,实行资产阶级教育制度的法令。

(三)、关于禁止买卖人口,保护的法令

(四)、关于废除封建陋习,振兴民族精神的法令

四、司法改革

(一)、实行司法原则

(二)、提出废止刑讯逼供,实行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的原则

(三)、废止体罚制度

(四)、实行公开审判制度

(五)、实行辩护制度

第二节 北洋的法律制度

一、北洋的约法、及其本质

(一)《中华草案》

-

(二)《中华约法》

(三)《中华帝国草案》

(四)《中华》

二、北洋法律制度的主要容的特

(一)主要容

(二)主要特点

第三节 国民的法律制度

一、国民组织法

二、其它立法

三、国民的司法改革

第四节 国民的法律制度

一、训政时期约法和

(一)、《中华训政时期约法》

-

(二)、《中华》

二、刑法

三、民商法

四、诉讼法

(一)刑事诉讼法

(二)民事诉讼法

五、审判制度

(一)普通的审判制度

(二)检察机关

(三)特别刑事法庭

第十四章 新民主义时期根据地的法律制度

教学目的与要求

重点掌握:

-

1、工农政权的《中华维埃国大纲》主要容与特点。

2、抗日政权施政纲领的容与意义。

3、土地立法的变化及其原则土地立法的变化及其原则,抗日时期政权的司法制度。4、战争时期土地立法的变化,《中国土地法大纲》颁布。

了解:

1、新民主义根据地法制的创建和发展情况,并总结其经验教训。工农政权的土地立法、刑事立法、劳动立法、婚姻立法以及司法制度的主要容与特点。

2、抗日政权刑事立法原则和主要容。

3、抗日时期政权的司法制度、调解制度的容与特点。

4、战争时期刑事法令、没收官僚资本保护民族工商业的法令的容以及司法审判制度的变化。

第一节 工农政权的法律师制度

一、工农政权的立法概况

二、《中华维埃国大纲》

三、工农政权其它立法的基本容

-

(一)土地立法

(二)刑事立法

(三)劳动立法

(四)婚姻立法

二、工农政权的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关的组织与任务

(二)诉讼原则和审判制度

第二节 抗日政权的法律制度

一、抗日政权的施政纲领

(一)施政纲领的制度

(二)基本容

(三)特点和意义

二、抗日政权的其它立法

-

(一)刑事立法

(二)土地立法

(三)劳动立法

(四)婚姻立法

三、抗日政权的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关

(二)诉讼制度

(三)调解制度

(四)狱政制度

第三节 战争时期政权的法律制度

一、原则和施政方针

(一)陕甘宁边区原则

(二)华北施政方针

-

二 、 新主义的经济和立法

(一)土地法

(二)没收官僚资本的法令

(三)保护民族工商业的法令

三 、反的刑事法令

(一)

(二)刑事立法

四、 婚姻和民事法令

(一)婚姻法

(二)民事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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