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方案2篇
第一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更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总体要求,坚持“全覆盖、基本保障、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征缴,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社会保障问题。按照税收征收、评估和考核的原则,加强社会保险费的日常征收和后续管理。
二、目标和任务
1.2014年“五险”征缴总计划为4.79亿元,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92亿元,基本医疗保险1.5亿元,失业保险2000万元,工伤保险1020万元,生育保险680万元;
2.社会保险费年收缴率不低于98%; 3.收缴陈所欠社会保险费2000万元。 三.工作措施
(a)加强组织领导。为有效开展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社会保险费征缴专项领导小组。
(二)职责明确,协调联动。各职能部门要按照以下职责
开展工作,注意加强协调配合。
1.税务管理和监管科的职责
(一)负责社会保险费征缴的统筹协调、业务指导、考核监督。
(2)负责社保登记信息、注销信息、申请计划信息、入库信息与人类社会、金融等部门的交互传输。
(3)负责每月(每月10日前)导入单位付款人收款计划 集中系统和收集计划的维护。 (4)负责月度收储明细和收储计划明细 分析比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负责定期向社会公布单位缴费人的缴费和欠费情况。 (6)负责请求人民强制执行欠款。 2.第二税务科的职责
(1)负责每月11日、21日、30日三次向税务管理科提供集中系统已收未缴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详细信息。
(2)负责每月向税务管理科提供社会保险费实际征收情况的详细信息。
(3)负责与社会保险费相关的风险管理。 3.第一税务处的职责
(1)宣传工作。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对各类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进行宣传和业务咨询指导。
(2)社保登记。及时从人力和社会部门接收社保登记(变
更)信息并完整准确导入集中系统,及时将社保登记信息与税务登记信息关联(无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办理社保登记),及时签订三方扣款协议,将扣款账户信息录入(维护)到集中系统。
(3)收款入库。对于电子扣款付款人,每月11日至月末,每天发送两次系统扣款通知,每次扣款失败的电子信息放入县局FTP指定文件夹;对于门前申报的付款方,根据纸质收款计划信息、税务管理部门发送的收款计划(未录入系统部分)信息、付款方提供的《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上注明的欠款信息,当场分析录入大型集中系统,按规定缴入库;对于分散的付款人,他们应该直接到
(1)宣传工作。配合和协助第一税务局做好社会保障宣传和业务咨询指导工作。
(2)注册管理。对新设立的税务登记纳税人,应及时通知其办理社保登记,并签订三方代扣协议;对实行上门支付的行政事业单位逐步通知其签订三方代扣协议,争取在8月底前网上代扣,超过95%。审核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的社保登记注销和清算。
(3)催收。密切关注月度报告期扣款失败信息和催收计划的集中出台情况,及时找出扣款失败信息的原因并及时处理;在申报期的最后三天,未及时缴纳的缴费单位将及时提醒办税服务大厅缴纳费用。
月度报告期结束后,及时对当月新增长期用户进行现场或电话提醒;《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交付后,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长期费且未纳入欠费管理的付款人,应当制作并交付书面处理决定。
(4)欠款管理。对往年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当年连续两次(含)以上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应当进行欠费管理。拖欠单位分为无支付能力、部分支付能力和支付能力三种。
一、非缴费能力单位管理:对于非缴费能力单位,各税源管理分局要及时识别,跟踪管理。一旦经营状况好转,有能力支付,就要及时清欠。每月将无支付能力单位名单和跟踪管理表报送税务管理部门备案。
无支付能力的单位包括破产(关闭)企业、失踪企业、空仓企业。
破产(关闭)企业,是指依法破产关闭、责令关闭、自行解散关闭并已完成清算的企业;
失踪企业是指连续3个月以上未缴纳费用,一直无法找到地址或联系方式的原企业。
税务管理已认定为非正常户的企业(工商、税务登记未注销);
空挂企业是指已注销税务登记或工商登记,但人员尚未转出,社保关系仍然存在且连续3个月以上未缴费的企业。
二是对有部分缴费能力单位管理:对有部分缴费能力单位,各税源管理分局应按季进行催缴,视缴费能力制定分阶段还欠计划,拒不履行还欠计划的,可以申请人民强制执行。按月将无缴费能力单位清单及跟踪管理情况报送税政科备案。
部分缴费能力单位包括待破产企业、特困企业、停产企业、空壳企业、资金困难企业。
待破产企业只指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以受理企业破产申请为准)。
特困企业是指连续6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发放职工工资或月平均发放生活费在法定生活保障线以下,且连续3个月未缴费的困难企业。
停产企业是指连续停产或未取得生产经营所得6个月以上,且连续3个月未缴费的企业。
空壳企业是指企业架构仍然存在,但其主要资产在兼并、重组、分立等改组改制过程中已归属于新成立企业或其他企业且连续3个月以上未缴费的企业。
资金困难企业是指仍在继续生产经营并正常发放职工工资,但确因不可抗力及生产经营周期造成资金紧张暂时力缴费的企业。
三是对有缴费能力单位的管理:有缴费能力单位指生产经营正常或基本正常,能够或者基本正常足额发放职工
工资的企业。对有缴费能力而发生欠费的单位,税源管理分局应按月催缴,拒不缴纳的,处理决定书送达三个月后可依法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第二篇
根据县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决定从2014年4月至11月,在全县药店、酒店、餐饮单位开展落实2014年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幸福行动”工作(以下简称“幸福行动”),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总体要求,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原则,全面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社会保障问题。
二、目标任务
2014年,实现全县药店、酒店、餐饮单位“五险”新增加300人,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00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50人,失业保险300人、工伤保险300人、生育保险90人。
三、工作步骤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
成员如下:
(二)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4月30日) 根据工作安排,召开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幸福行动”专题动员会,安排部署活动,调查单位用工和参保情况并下达目标任务,全面推进此项工作。
1.大力宣传、营造参保氛围。通过短信平台发送宣传信息,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解答疑难,提高群众的参保意识,为推进社保扩面征缴登记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分组深入药店、酒店、餐饮单位,摸清底数,开展面对面宣传,讲、道好处、算细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取得企业主、职工和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2.调查摸底、掌握用工参保信息。调查摸底的重点:全县药店、酒店、餐饮及洗化用品经营单位。调查摸底内容:用人单位的用工情况、参加社会保险的险种及缴费情况、社会保障服务需求,各小组对用人单位要进行逐一核实、登记,摸清用工和参保情况,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打下基础。
3.任务分配:
餐饮科:养老保险150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75人、失业保险150人、工伤保险150人、生育保险45人。
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养老保险150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75人、失业保险150人、工伤保险150人、生育
保险45人。
各科室认真对照工作要求给予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利用5—10月份的6个月时间,从生产经营比较稳定、用工数量较多,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入手,以动员引导为主,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力争5月份完成目标任务30%,6月份完成目标任务60%,7月份完成目标任务90%,8月份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三)考评总结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局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幸福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组成考核小组,对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兑现奖惩,查找不足,总结经验,整改提高,建立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