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嘉通建筑工程(集团)第三分公司项目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实现文明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有效控制工程进度和成本,根据嘉通建筑工程(集团)公司管理制度,结合第三分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工程进度管理办法
工程进度管理目标:100%完成生产计划目标
按项目部当月完成产值与月进度计划的比值考核;比值小于75%时,处罚200元;比值小于80%时,处罚150元;比值小于85%时,处罚100元;比值小于90%时,处罚50元;比值大于90%时,不处罚。
二、质量管理办法
质量管理目标: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争创麦积奖。 1、除砂石等地材外的原材料、半成品必须有出厂合格证等质量检验报告,缺一项处罚10-20元。
2、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平面位置、尺寸大小、高程等各项数据均应符合图纸设计及规范要求。每处不符合要求的,处罚10-50元。
3、根据设计图纸及现行《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相关条款施工。按质检表现场抽检作业工序质量,单项一次验收不合格处罚10-50元
4、不得发生质量事故,出现一次质量事故处罚50-100元。受到业主、监理、质监站等批评,处罚30-50元。
5、所有工序在准备就绪施工前,必须先自检再报检,经质检员、监理检验并签字认可后,方可施工。一次施工程序控制不符合要求,处罚20-50元。
三、安全管理办法
安全管理目标:伤亡事故率0%
开展安全施工活动,对工人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使职工增强安全防护意识,做到不违章作业,不违章指挥和“三不”伤害。并坚持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处理。
1、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特殊工种持证上岗证,高处作业系安全带。如有违规,每人每人处罚50元。
2、脚手架及施工用电发现一处安全隐患处罚20-50元。 3、违反安全操作程序处罚30-50元。
4、职工有安全培训记录及签字考核资料,每天有班组活动安全记录,缺一项处罚10元
四、文明施工及资料管理办法
文明施工目标:确保创建“天水市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 应加强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树立良好的施工企业形象,创立良好信誉
1、保持道路畅通、环境整洁、文明卫生;机械、材料、成品等堆放整齐,挂牌或标识。
2、做到工完场清,杜绝材料浪费。如有浪费,折价处罚。 3、做好各类施工记录和原始资料,每缺少一项处罚20元 4、技术及安全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每滞后一项处罚20元。 5、施工进度计划每月20日前报送分公司,每拖延一天处罚20元。
6、任务单每月25日前结算完毕,每拖延一天处罚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