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发生中毒、窒息、着火和爆炸等事故,切实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规定规定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要求、检测与监护管理、作业票管理、作业后管理、其他管理的基本要求。 三、管理职责
1、办公室负责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执行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管理。 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控制措施的制定及实施管理。 四、程序
1、要求
各部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进行危害辨识,并制定出相应的控制管理措施。
2、检测与监护管理
(1)置换、通风、断开及检测分析
①受限空间存在有毒有害介质或含氧量不足时,应事先进行置换或通风(可采取强制通风或自然通风两种方式)。
②受限空间存在易燃易爆气体时,应先进行惰性气体置换,再进行强制通风或自然通风。
③受限空间存在有毒、有害液体时,应先清除有毒、有害液体,采取水蒸气清洁、冲洗,冲洗后的废液要妥善处理,并进行强制通风或自然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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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若其它设备的有毒有害介质有可能进入作业空间时,必须采取可靠的断开措施。
⑤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进行含氧量和可能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含量进行检测分析,含氧量应在19%-21%范围内、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应低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的规定值、易燃易爆气体应低于气燃烧爆炸临界值。
(2)作业人员要佩戴好必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工作灯、防毒面具或氧气呼吸器等。
(3)作业监护
①作业过程中要制定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熟悉有毒有害介质的特性和应急措施。
②监护人对作业点或作业区域的含氧量、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检测要按相关规定进行,发现异常,立即停止作业,执行应急控制措施。
③监护人不准擅离岗位,随时与作业人员联系,并配备相应通讯工具。
(4)在置换、通风、断开、检测分析合格,个体防护完毕,监护人员到位,办理完作业票后,方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要时,作业人员要定期组织轮换。
3、安全防护措施
(1)进入危险设备内作业的照明电压应使用不高于36V的安全电压,狭小或潮湿场所应使用不高于12V的安全电压;使用的电动工具必须装有防触电的电气保护装置。
(2)在易燃易爆作业环境中应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和电动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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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线路必须绝缘良好,无断线接头,电源接点无松动,防止产生电气火花造成事故;作业人员不得穿戴化纤类等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3)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作业环境中,应穿戴好防护用品,在设备外部应设有急救用的冲洗装置和水源等。
(4)设备内作业严禁抛掷工具、材料,也不得将工具、材料等物品放置在人群边上或设备顶部,以防坠物伤人。
(5)在设备内进行焊接作业时,应使用干燥绝缘垫,进行气割、气焊时,要使用不漏气的设备,在设备内不得随便开放乙炔或氧气,加强设备内通风。
4、安全监护
(1)设备外应配备空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安全绳和相应的急救用品和装置。
(2)进入设备内部作业前,所有作业人员要检查安全措施、安全器具,规定好统一的联络信号。
(3)监护人员一旦发现有异常情况发生,应立即召集急救人员穿戴好防护器具进行抢救,不得无防护措施情况下盲目进入抢救。
5、作业票管理
(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之前,必须进行危害辨识,并填写《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票》。
(2)填写使用后的作业票应提交生产科存档备查。 6、作业负责人的职责
(1)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2)在受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可安排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3)在受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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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 (5)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受限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
7、监护人员的职责
(1)对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 (2)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作出判断。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
(3)当发现异常时,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业人员从受限空间逃生,同时立即呼叫紧急救援。
(4)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 8、检验检查
(1)作业结束后,现场负责人必须清点人员,清理现场,并经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撤离;否则,重新返工。
(2)办公室及各级领导,有权随时对受限空间作业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违反本制度或作业有危险时,有权制止,并根据违反制度的情节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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