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17 VER:201005 员工编号:        保密协议
甲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
乙方(企业):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将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保密的内容:
1. 乙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客户的信息资料,买卖意向,成交
或商谈的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等;
2. 乙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等; 3. 乙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等; 4. 乙方的技术秘密,包括操作流程与物流相关的技术秘密等。
5. 本协议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秘密、经营秘密、管理秘密、技术秘密,
等等。
第二条 保密的范围规定:
1. 甲方在劳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成果和技术秘密,经双方协议甲方同意被乙方应用中的; 2. 甲方在劳动合同期内职务发明、工作成果、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 3. 甲方在劳动合同期前乙方已有的商业秘密; 4. 甲方在劳动合同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
第三条 保密期限规定:
1. 甲方任职期间和离职一年之内。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
用关系的时间为准。甲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所产生的交易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相关的权利均
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2.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
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3.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
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者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4.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
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其他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5.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
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
6. 7.
8.
9. 10. 11.
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其他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犯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或其它财产中扣除。
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则视为甲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应当在甲方返还需要些载体时,给予甲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方无须将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违反此协议,虽未造成乙方经济损失,但给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带来麻烦的,乙方有权调离甲方涉密岗位,并予以行政处分;
2. 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违反此协议,造成乙方轻微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
除甲方的劳动合同;
3. 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违反此协议,造成乙方较大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有经预告立即解
除劳动合同,给予甲方除名的行政处罚,并向甲方追加经济损失赔偿;
4. 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违反此协议,造成乙方较大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有经预告立即解
除劳动合同,给予甲方除名的行政处罚,并向甲方追加经济损失赔偿;构成犯罪的,上诉人民,依法追究甲方刑事责任;
5. 在甲方离职之日起一年之内,甲方违反此协议,乙方依本协议向甲方追加经济损失赔偿,
构成犯罪的,上诉人民,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6. 劳动合同期内及离职之日起一年内,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和违约责任的执行
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可向甲方所在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提出上诉。
第六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 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第 本协议的修改必须彩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第十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
含义。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