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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建设项目清理概算工作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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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建设项目清理概算工作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作者:朱福

来源:《科技创新与应用》2013年第06期

摘 要:铁路建设项目清理概算是控制项目投资规模的重要工作,也是一项复杂、严谨的工作,关系着铁路建设各方面的利益,必须本着公平、公正、准确、合理的原则来进行。铁路建设项目概算清理,对于铁路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资产组固至关重要,文章通过对清理概算工作几个问题的探讨,意在发人思考,以期对今后的工作起到积极的作用。 关键词:铁路;清理;概算;问题

为规范和加强铁路工程项目概算管理,真实地反映铁路工程项目概算变化情况,最终合理确定项目概算总额,在工程进度接近完成的时候,需要对工程项目进行概算清理。清理概算作为确定铁路工程项目总投资的重要环节,是一项复杂、严谨的工作,关系着国家、铁路建设者和地方的利益关系。各路局作为建设项目的管理者,对指导项目管理机构梳理工程概算、编制清理概算文件负有责任、并且在报铁道部前,需对概算清理文件进行预审查。为此,笔者在路局通过近年来几条铁路线路的概算清理工作,就铁路建设项目清理概算应注意的问题提出几点经验与看法,供同行探讨。 1 清理概算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清理概算必须按照依法合规、实事求是、遵循合同、公平、公正、合理、准确的原则。任何的差错,均会损害某一方面的利益,责任与利益问题,决定了我们必须严肃对待清理概算。另外国家对基建投资的监管,有一个全方位、全过程的程序,只有经得住最后审计的检验,才能说项目投资管理是合格的,任何的不合格或差错问题,最终会被追究相应责任。清理概算,需要理清头绪,抓住重点,分析各项变化因素对设计概算的影响,分门别类,按照相关规定,计列相应清理概算费用。 2 清理概算文件编制

清理概算文件编制必须注意层次清晰,结构合理。一般项目应按以下顺序组织清理概算文件:

2.1 概述:建设名称;设计范围;工程概况;建设概况;可研批复情况;初步设计批复情况;其他批文批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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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概算清理编制范围及文件组成:清理概算编制单元一般是按照初步设计批复的单元进行清理。

2.3 概算清理编制依据及合同中关于费用调整的有关条款。

2.4 概算清理各部分费用的编制:(1)施工图投资检算及分析说明。(2)Ⅰ类变更设计(分类汇总)。(3)新增工程(分类汇总并简要说明)。(4)性费用调整(征地拆迁,材料价差,费用)。(5)基本预备费及招标降造费使用情况。(6)建设期贷款利息变化情况。(7)概算清理汇总及投资增减原因分析(概算清理概算总体情况,各部分变化主要影响因素)。

需要注意的是概算清理文件汇总前,必须督促建设单位完善各项手续,I类变更设计必须全部完成批复,征地拆迁,材料价差等费用调整完成第三方审价。建设单位一定要监督第三方审价单位切实负起责任,对征地拆迁,材料价差等范围、数量、标准、价格、依据进行全面、彻底的审核,需要现场核实的一定要现场核实,必须让审价单位的审价工作起到应有的作用。

3 概算清理需要注意的问题 3.1 施工图投资检算

由于施工图与初步设计两个阶段的设计深度不同,工程数量的深度和细度有很大的区别,并且两个阶段计算工程造价时,采用的定额也不同,因此,施工图投资检算工作较复杂,工作量很大,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设计单位的施工图投资检算工作,施工图投资检算必须要求设计单位按初步设计批复原则及内容进行编制,不得擅自扩大或减少设计规模,增减工程项目或改变设计标准。建设单位要加强与设计单位沟通协调,明确划分施工图投资检算与变更设计的界面,要严格掌握和准确区分“量差”与“变更设计”的关系,严禁将“变更设计”的工程数量列入施工图工程数量作为“量差”对待,两者有本质的区别,施工图投资检算是计算材料价差及其他新增工程的重要基础,对清理概算结果有直接影响,路局主管审查清理概算工作的相关人员需仔细分析、审查。施工图量差应严格按合同约定处理。 3.2 变更设计

对于I类变更设计,按铁道部批复计列,所有I类变更设计应该分类汇总,并注明批复文号、必要时注明投资来源(例如有地方出资时)。II类变更设计,根据合同约定,属于风险包干费包干的工程,不增加概算,但建设单位应汇总相应费用总额,在文件中说明,供审查时参考。对于属新增工程的II类变更设计,按合同约定的编制原则编制概算,汇编进入清理概算文件,上报铁道部批复。对于合同没有约定、施工图没有发生变化的,仅施工方法、现场实际情况等发生变化而引起的投资增加,需充分说明理由和原因,按照风险共担的原则承担相应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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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确属不应由施工单位承担风险的,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沟通后上报铁道部。II类变更设计必须具备完善的手续。 3.3 征地拆迁

征地拆迁补偿是一项性很强的工作,根据铁道部相关文件,征地拆迁依据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文件确立的补偿标准高于初步设计概算时,需报部调整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以及按变更设计程序报部批复调整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征地拆迁应按铁道部批复的标准及范围执行。但地方在具体执行征地拆迁工作时,各市、县地方往往有不同的标准及,情况千差万别,加上有些地方的地方保护主义比较严重,不合理的收费项目、漫天要价的现象经常发生。根据《关于加强铁路建设项目验工计价工作的通知》(铁建设函〔2009〕4号)文要求,征地拆迁须按五方(建设单位、地方有关部门、被征地拆迁人、设计、监理单位)确认的征地拆迁数量和实施协议确定的费用计算原则计算费用,报建设单位验工计价。在清理概算过程中,应首先审核五方签认的手续是否齐全,其次审核征地拆迁验工计价材料与铁道部批复的标准及范围的一致性,避免重复补偿、超范围补偿以及超标准补偿等现象发生。征地拆迁文件由建设单位牵头组卷,经过审价单位审核后,进入清理概算文件,报铁道部批复。 “三电迁改”以及天然气管道迁改、地方的给排水管路迁改、热力管网迁改等,需要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单位以及产权单位进行确认(含迁改线路与铁路相关的平面位置图,迁改长度、类型、种类、工程数量计算单、工程数量汇总表、单项概预算表等文件),相关迁改会议纪要以及管线改移协议、付款凭证、或收款收据等均需提供,以上材料汇编成册并由建设单位盖章签字确认。管、线、路迁改,有合同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处理;对合同没有约定的,根据实际情况编报费用,建设单位组卷后,经过审价单位审核,进入清理概算文件,报铁道部批复。

3.4 材料价差

材料价差调整一般由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供验工计价资料,设计单位按照《关于铁路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材料价差调整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9〕46号)相关要求和合同约定,计算价差。需注意审核材料价差调整文件中材料价差调整的范围数量与验工计价资料的一致性。同时注意审核材料调差的范围种类是否符合铁建设〔2009〕46号规定,避免不属于调差范围的材料进行调差。道碴等未公布信息价的材料,应实事求是的进行调整,相关文件和供货合同做为价差调整的附件。材料价差文件经过审价单位审核后,进入清理概算文件,报铁道部批复。

3.5 其他费清理

其他费主要由建设单位负责管理并支出,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逐条按合同、协议、付款凭证及相关规定清理计算。如第三方质量检测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地震安全性评估费、森林植被恢复费等等。需注意资料要齐全,地方及部门相关收费标准的文件要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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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的合同、协议的要附上。对于施工监理费,按合同约定处理,如合同约定不予调整,则概算清理时施工监理费不能调整。 3.6 预备费及降造费的使用

预备费及降造费的使用要列详细清单,一般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在该项下处理了很多在工程建设中发生的不构成I类变更设计,但确属不应由施工单位承担风险的工程。该类工程通常是清理概算的难点。例如:风险包干费范围外的II类变更设计、新增工程、施工组织方案变化造成的投资增加,高速道岔铺设费用不足、焊轨及打磨费用、自然灾害损失(属不可抗力而发生)等,这些费用上报一定要组织充实的支撑材料,由地方提出要求的,要提供地方的文件,因执行新规范、新标准发生的,要提供相应规范、标准文件,属不可抗力发生的自然灾害,要提供地方气象部门出具的气象证明材料以及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确认材料。 4 体会与建议

4.1 概算清理是确定项目总投资的重要工作,必须以事实为基础,资料要齐全并真实可靠,建设、设计、监理等单位应通力合作,共同完成。

4.2 设计单位清理概算中遇到问题时,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收集各项变化因素资料,建设单位要积极配合,必要时要将问题及时向部鉴定中心汇报。建设单位要加大对设计的监督力度,减少设计方面的差、错、漏、碰。

4.3 清理概算必须把握公正、合理的原则才能被各方接受,在控制好投资,又保障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保证后续工程顺利进行。

4.4 提高勘察设计工作的质量,对于工程项目能够科学有序推进,合理控制投资至关重要,勘察设计深度不足,必然导致建设过程中出现大量设计变更,影响工程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并造成工程投资难以控制。

笔者通过对铁路工程清理概算过程中一些问题的思考,得出以上几点肤浅体会,难免失之偏颇。敬请同行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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