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35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主要内容
第一条  规划背景
切实推进广东省的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以下简称“三旧”)改造工作,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建设,确保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广东省于2009年8月下发《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要求各地充分认识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科学规划、统筹推进“三旧”改造。
汕头市中心城区的城市建设在“向东”、“向南”拓展新增建设用地的同时,像35街区这种已建成街区面临着功能提升、完善等内在调整需求。为实现35街区内部的优化和改造,提高土地集约使用效率,编制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二条  规划范围
规划研究范围东起星湖公园,西至嵩山路,北至金砂路,南至长平路,总用地面积约32.3公顷。其中,规划区范围11.8公顷。规划区内共有“三旧”改造地块1处,“三旧”改造地块用地面积合计3.43公顷。规划区范围内的用地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划编制要求和深度进行编制。
第三条  性质定位
本规划的功能定位为:以居住为主,兼有行政办公和商业配套的高品质综合区。
第四条  发展规模
规划研究范围总用地32.3公顷,规划研究范围居住人口约1.6万人。其中,规划区现状居住人口约0.23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