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廊坊市英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由于物业一方在此次装修期间内停水原因,造成施工无法正常进行,通过双方友好、
  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此做出以下变更:
  一、工程款项不变(依照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二、工程工序不变(依照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三、工程期限为 天
  开工日期变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变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另附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定(盖章)后生效。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合同履行完后此协议自动终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