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办公室、温州市办公室关于改革和加
强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温委办发[2012]80号   【发布部门】温州市   【发布日期】2012.05.18   【实施日期】2012.05.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温州办公室、温州市办公室关于改革和加强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
(温委办发〔2012〕80号)
各县(市、区)委、,市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有关规定和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公务接待行为,控制公务经费开支,现就改革公务接待管理,实行“三严四禁”通知如下:   一、严格规范接待行为
(一)严格执行工作餐制度。本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工作人员在市域范围从事公务活动,确需在当地就餐的,一律在机关食堂安排工作餐,不具备食堂就餐条件的,应在指定餐饮单位按工作餐标准就餐,提倡自助餐,陪餐人  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