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机构设置及管理规范评估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估内容 1. 注册登记 2. 托育机构备案书 3. 备案承诺书 4. 托育机构备案回执 5. 托育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 评价为“合格”的《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 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场地证明 工作人员资格证明: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婴幼儿,身心健康,无虐待儿童记录,无犯罪记录,并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 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 室内环境的甲醛、苯及苯系物等检测结果符合国家要求(提供有资质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 自有场地 租赁期不少于3年 自然条件良好 交通便利 符合卫生和环保要求 无危害的建筑设施及污染源 满足抗震、防火、疏散等要求 符合有关工程建设国家标准 托育机构的建筑应当、行业标准 设置符合标准要求的生活用房,根据需要设置服务管理用房和供应用房 配备符合质量标准的婴幼儿月龄特点的家具 配备符合质量标准的用具、玩具、图书和游戏材料等 设有室外活动场地,配备适宜的游戏设施,且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使用公共场评估方法 资质 查看资料 备案管理 内容 卫生 消防 场地 人员 餐饮 装修 自有场地 租赁场地  查看资料 查看资料 查看资料 查看资料 查验检测报告 查看资料 查看资料 查看现场 查看现场 查验检测报告 查看现场 查看现场 查验检测报告 查验检测报告 查看现场 查看现场 查看现场 查看现场 场地 场地条件 场地设施 设施 设施设备 综合管理人员 保育照护人员 人员 卫生保健负责人 炊事人员 安全保卫人员 人员规模 健康管理 合同管理 乳儿班(6-12个月) 托小班(12-24个月) 托大班(24-36个月) 混龄班(18个月以上) 生活设置 人员配比 规模 收托  收托管理 收托信息采集 管理 家长管理 社区服务 地和设施应保障安全) 设置符合标准要求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 托育机构负责人负责全面工作,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儿童保育教育、卫生健康等相关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且经托育机构负责人岗位培训合格。 保育人员主要负责婴幼儿日常生活照料,安排游戏活动,促进婴幼儿身心健康,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保育人员应当具有婴幼儿照护经验或相关专业背景,受过婴幼儿保育相关培训和心理健康知识培训。 保健人员应当经过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合格。 上岗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 设置的托育机构应当至少有1名保安人员在岗,保安人员应当取得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并由获得机关《保安服务许可证》的保安公司派驻。 托育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  托育机构应当依法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10人以下 15人以下 20人以下 每个班不超过18人 每个班的生活单元应当使用 合理配备保育人员,与婴幼儿的比例应当不低于以下标准:乳儿班1:3,托小班1:5,托大班1:7 真实的婴幼儿身份证明材料 真实的监护人身份证明材料 与婴幼儿监护人签订托育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以及争议纠纷处理办法等内容 婴幼儿进入托育机构前,应当完成适龄的预防接种,经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托 离开机构3个月以上的,返回时应当重新进行健康检查 建立收托婴幼儿信息管理制度,及时采集、更新,定期向备案部门报送 定期召开家长会议 来访和咨询有相关记录 帮助家长了解保育照护内容和方法 建立成立家长委员会,事关婴幼儿的重要事项,应当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 加强与社区的联系与合作,面向社区宣传科学育儿知识 查看现场 查看资料  查看资料 查看资料 查看资料 查看资料 查看资料 查看资料 查看现场 查看现场 查看现场 查看现场 查看现场 查看现场 查看资料 查看资料 查看资料 查看资料 查看资料 查看资料 查看记录 查看记录 查看资料 查看记录 查看资料  信息公示 保育 保育保健 保育管理  教育 教育教学 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活动,促进婴幼儿早期发展 查看资料 建立信息公示制度,定期公示,接受监督,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收费项目和标准 2. 保育照护 查看公示 3. 膳食营养 4. 卫生保健 5. 安全保卫 科学合理安排婴幼儿的生活,做好饮食、饮水、喂奶、如厕、盥洗、清洁、睡眠、查看资料 穿脱衣服、游戏活动等服务 顺应喂养,科学制定食谱,保证婴幼儿膳食平衡 查看资料 有特殊喂养需求的,婴幼儿监护人应当提供书面说明 查看资料 保证婴幼儿每日户外活动不少于2小时,寒冷、炎热季节或特殊天气情况下可酌情查看资料 调整 以游戏为主要活动形式,促进婴幼儿在身体发育、动作、语言、认知、情感与社会查看现场 性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游戏活动应当重视婴幼儿的情感变化,注重与婴幼儿面对面、一对一的交流互动,查看资料 动静交替,合理搭配多种游戏类型 提供适宜刺激,丰富婴幼儿的直接经验的活动内容设置,支持婴幼儿主动探索、操查看现场 作体验、互动交流和表达表现,发挥婴幼儿的自主性,保护婴幼儿的好奇心 根据幼儿年龄特点设置音乐启蒙活动、区域及相关配置 查看现场、资料 定期与婴幼儿监护人沟通婴幼儿发展情况 查看资料  1.建筑物、户外场地、绿化用地及杂物堆放场地等总体布局合理,有明确功能分区 2.室外活动场地地面应平整、防滑,无障碍,无尖锐突出物 3.活动器材安全性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4.未种植有毒、带刺的植物 查看现场 健康管理 卫生 环境卫生 1.室内空气清新、光线明亮 2.有防蚊蝇等有害昆虫的设施 1.每个班级有的厕所和盥洗室 2.每班厕所内有污水池,盥洗室内有洗涤池 1.盥洗室内有流动水洗手装置 2.盥洗室内水龙头数量和间距设置合理 查看现场 查看现场 查看现场 查看现场 个人卫生 1.保证儿童 1 杯专用,1 人 1 巾,一用一消毒 1.每班有专用水杯架,标识清楚,有饮水设施 2.每班有专用毛巾架,标识清楚,毛巾间距合理 3.有专用水杯、毛巾消毒设施 1.儿童有安全、卫生、独自使用的床位和被褥 1.设立符合要求的保健室或卫生室 2.如设卫生室,需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1.保健观察室面积不少于 12 平方米 1.观察室设有儿童观察床 2.配备桌椅、药品柜、资料柜 保健 保健室或 卫生室设置 3.有流动水或代用流动水的设施 4.有盥洗设备 1.配备儿童杠杆式体重秤、身高计(供 2 岁以上儿童使用)、量床(供 2 岁及以下儿童使用)、小动物视力表、体围测量软尺等设备 2.配备消毒压舌板、体温计、手电筒等晨检用品 1.有消毒剂、一次性呕吐腹泻物应急处置包等 2.配备移动紫外线消毒灯或其他空气消毒装置 婴幼儿患病期间应当在医院接受治疗或在家护理 组织在岗工作人员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 在岗工作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应当立即离岗治疗;治愈后,须持病历和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健康合格证明,方可返岗工作 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配备必要的安保人员和物防、技防设施 建立健全安全防护措施 婴幼儿应当由婴幼儿监护人或其委托的成年人接送 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培训 明确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及管理职责,加强消防设施维护管理 明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及管理职责,确保用火用电用气安全 工作人员掌握急救的基本技能和防范、避险、逃生、自救的基本方法 托育机构应当建立照护服务、安全保卫等监控体系 监控报警系统确保24小时设防,婴幼儿生活和活动区域应当全覆盖 监控录像资料保存期不少于90日 查看现场 查看现场 查看现场 查看现场 查看现场 查看现场 查看现场 查看资料 查看资料 查看资料 查看现场 查看现场 查看资料 查看资料 查看资料 查看资料 查看资料 查看现场 查看现场 查看视频 健康 责任 人员健康 责任主体 人员措施 接送管理 安全教育 消防安全 火电气安全 急救技能 监控管理 安全管理 安全 党建工作 监督管理 机构 工作计划 日常工作制度 行政管理制度 制度 制度建设 卫生保健制度  托育机构应当加强党组织建设,积极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开展活动 托育机构应当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年底向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工作,必要时随时报告 一日生活制度 婴幼儿接送制度 家长联系制度 照护服务日常记录和反馈制度 家长开放日制度 年度工作计划 工作人员岗前培训制度 工作人员定期培训制度 工会组织或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晨午检和全日健康观察制度 晨午检和全日健康观察记录 婴幼儿健康管理制度 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卫生消毒制度 病儿隔离制度 卫生保健信息收集制度 卫生与消毒制度 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制度 常见疾病预防与管理制度 膳食营养制度 健康教育制度 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伤害预防制度 安全防护检查制度 1.制定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2. 传染病应急预案 3. 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4. 故应急预案 查看资料 查看资料 查看资料 查看资料 查看资料 查看资料 查看资料 查看资料 查看资料 查看资料 查看资料 查看资料 查看资料 查看资料 查看资料 查看资料 查看资料 查看资料 查看资料 查看资料 查看资料 查看资料 查看资料 查看资料 查看资料 查看资料 安全制度 预案 应急预案 查看资料 5. 火灾突发应急预案 暴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