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中山医院文件
院医〔2014〕05号
医院环境辐射监测方案
为加强对放射源管理与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控制放射性物质的照射,规范放射工作防护管理,保障相关员工健康和环境安全,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个人剂量监测
1、我院辐射环境监测工作由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小组组织,放射科具体实施,医院医务科负责联系有剂量监测资质的机构对我院参与放射工作的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
2、个人剂量监测期内,个人剂量计每三个月检测一次。佩戴周期第三个月份的月底医务科收集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仪后交至有资质机构检测并领取新的个人剂量计。
3、剂量监测结果一般每季度由医务科向各有关部门通报一次;当次剂量监测结果如有异常,医务科通知具体放射工作人员及部门分管领导。
4、医务科和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建立我院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档案。
二、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
我院医务科联系市疾控中心,组织相关放射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未经体检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从事放射性工作。
三、工作场所监测
总务科负责联系有放射设备性能、工作场所防护监测资质的机构对我院放射工作设备性能与场所辐射防护进行每年一次的防护监测或环境评价。
珠海中山医院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医院 环境 辐射 监测
发:医务科
珠海中山医院 2014年8月1日印发
(共印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