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关于在大学生中实施社会实践 学分工作的规定
附录3
学生亦可在家庭所在地自行联系社会实践地点,但实践项目要与学校提供的社会实践项目相同或相近。
学生完成一项社会实践项目后需撰写心得体会或社会调研报告,并填写《重庆医科大学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评价表》,由活动指导教师填写评语,加盖开展项目单位公章后由所在院系学办或教务处统一报送学校教务处记载学分。学校教务处、学生处和各专业学生所在院系将随机对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情况进行随访,杜绝弄虚作假和走过场现象的发生。
重庆医科大学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评价表
姓  名 政治面貌 专业年级 参加社会  实践项目 社会实践起止时间   性  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学号 联系电话 社会实践  单位    照  片 起:       年      月     日     时 止:       年      月     日     时 共       天,      小时   参加社会 实践活动的 主要内容    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学生社会 实践活动 指导人 评语及 鉴定意见   指导人签名: 所在单位(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