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九壹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用塑胶材料的壁厚值

用塑胶材料的壁厚值

来源:九壹网
① 用塑胶材料的壁厚值。(表2-3)

小型塑胶产塑料 最小壁厚 品 推荐壁厚 聚酰胺PA 聚乙烯PE 聚苯乙烯PS 改性聚苯乙烯HIPS 有机玻璃PMMA 硬聚氯乙烯PVC 聚丙烯PP 聚碳酸酯PC 聚苯醚PPO 醋酸纤维素EC 聚甲醛POM 聚砜PSF ABS 0.45 0.6 0.75 0.75 0.8 1.15 0.85 0.95 1.2 0.7 0.8 0.95 0.75 0.75 1.25 1.25 1.25 1.5 1.6 1.45 1.8 1.75 1.25 1.40 1.80 1.5 中型塑胶产品 推荐壁厚 1.6 1.6 1.6 1.6 2.2 1.8 1.75 2.3 2.5 1.9 1.6 2.3 2 大型塑胶产品 推荐壁厚 2.4 ~ 3.2 2.4 ~ 3.2 3.2 ~ 5.4 3.2 ~ 5.4 4 ~ 6.5 3.2 ~ 5.8 2.4 ~ 3.2 3 ~ 4.5 3.5 ~ 6.4 3.2 ~ 4.8 3.2 ~ 5.4 3 ~ 4.5 3 ~ 3.5

附录一:模具分类表格

根据客户对模具的要求,GM公司注射模具分为4大类,即0、1、2、3级模具。

列表如下:

分类级别 内容 项目 一、定义 注塑周期可达200万次,用于极高生产量的产品。选用最好模具材料制造,因此价钱极昂贵。 注塑周期可达80-100万次,用于高产量的产品。选用较好质量的模具,价格贵 注塑周期可达30-50万次,用于中生产量的产品,价钱中等。 注塑周期可达8-10万次。用于低生产量的产品,模具材料耐磨性不高,价钱低于一般合理水平。 二、模架规格 模胚须在HASCO、DME采购或导柱导套配合在H7/g6等级在本公司自行加工,模胚硬度≥HRC35。 三、标准件规格 模具标准件必须向一类供应商(MISUMI、模胚须在HASCO、DME采购或在FUTA BA订制导柱导套配合在H7/f6等级的特殊模架。 主要的标准件须向一类供应商采购,部分标准件向二类供应商采购。 主要标准件向二类供应商采购,部分向三类供应商采购。 模具标准件向三类供应商购买。 采用FUTABA标准模胚,部分可用龙记模胚。 采用国产中华牌模架,或可采用铝金属模架。 0 1 2 3 HASCO、DME、PUCH) 文件编号:GMWI-MENG0019 适用于:制模工厂 页号: 3/4 版本: A 四、内模规格 五、温控系统 六、顶出系统 七、模具定位、锁位 八、工程出图 分模面必须装有锁 分模面必须装有锁模机构(如INTERLOCK)。 需要有详细的模具设计、工艺资料、测量方案(包括模架部份) 九、制模周期 模具制造周期在80天以上。 模机构(如INTERLOCK)。 需要有详细的模具设计、工艺资料、测量方案(包括模架部份) 模具制造周期在50天以上。 模具制造周期在30-50天。 模具制造周期20-25天。 内模零件图及工艺文件出齐。 只出装配图,无需用工艺卡。 部分模具需要分模锁的装置。 顶出机构须有导向装置。 顶出机构须有导向装置。 部分模具需顶出机构导向装置。 充分考虑温度控制装置及结构。 充分考虑温度控制装置及结构。 要有较好的温控系统 内模硬度至少在于HRC54以上,建议采用XW-42、M2。所有其它配件,如行位、斜顶等应使用硬工具钢。滑块要装损耗垫板,滑动部件必要有油滑。材料热处理要充分考虑,各机加工工序间应考虑消除应力的工序。 内模硬度一般在HRC50以上,建议采用S136、8407等材料。所有其他功能配件应做热处理。 内模采用NAK80、738等预硬钢。注塑材料带酸性及玻纤的考虑用S136或8407等材料淬火。 内模采用国产P20黄牌中碳钢、铝金属等。

文件编号:GMWI-MENG0019 适用于:制模工厂 页号: 4/4 版本: A 十、交模要求 交模时附易交模时附易按合同 损件两套,模具损件两套,模具报价时要计入。 报价时要计入。 模具交付按合同 十一、后续服务 模具交付后,要定期向客后,要定期向客户询问模具使用户询问模具使用情况,并登记存情况,并登记存档。 档。 模具完成 对于遥控器 十二、模具总结 模具完全成后,要召集设计、后,要召集设计、类要生产较多款工艺、制造等三工艺、制造等三的模具,要检讨方面的相关人员方面的相关人员组织规模生产,研讨模具存在问研讨模具存在问缩短生产周期的题,改进措施。 题,改进措施。 参考模具:GM1374 GM1373、齿轮模具PUILEY模 方法。 参考模具, 遥控器类 十三、参考模具 参考模具:GM1374 GM1373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91gzw.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