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关于印发山东省消防工作考核实施办
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消防管理
【发文字号】鲁政办字[2013]81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 【发布日期】2013.06.09 【实施日期】2013.08.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山东省关于印发山东省消防工作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鲁政办字〔2013〕81号)
各市,各县(市、区),省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山东省消防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已经省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
201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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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消防工作考核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进一步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根据《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国办发〔2013〕16号)、《山东省消防条例 》、《山东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省令第201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各设区市年度消防工作的考核。 各设区市可参照本办法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考核。
各级及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本部门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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