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进入与退出机制范例1
一.专心做此事业,不私自另外做同行业,谋取私利.
二.投资者投钱,且自己亲自参与工作者,公司给予相对应的合理报酬。
三.自己能独挡一面,有能力胜任公司董事会安排的职务。
四.公司发展后在职股东能力不够,不思进取,给半年时间学习成长机会,如还不上进或确实能力无法胜任经公司60%以上董事会成员通过,就可劝退,退股只享受当年利润分配,股权保留2年,每年公司出资收购其50%的股权,两年完成100%股权收购。
五.公司股东,不管公司赢利与否。3年以内不能无故退股,无故退股只享受当年利润分配,同时净身退出,股权归公司所有。
六,遇到不可抗拒因素(生病,残疾,意外伤亡等)导致不能再工作,只享有资金股,且资金股5年内过度完毕后退出(具体比例待商量)。
七.如股份转让,内部优先,对外转让需经55%以上董事会成员投票认可。
八,借用公司平台谋取私利,(如私自接单,转单,拿回扣等)损害公司形象利益者,一经发现直接退出,且没收投资款50%,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九.亲属继承股权:55%以上的董事会成员通过才可继承。
十,年终按董事会成员持股分配外,公司拿出净利润20%给在职工作的董事成员分配。
十一,公司所有合作模式及股东的职位职责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及时调整改变,有55%以上的董事会成员通过即可。
十二,参于公司的管理者,(董事长/总经理)最高执行者,经55%以上的董事有55%以上的董事会成员通过即可。
十二.参于公司的管理者,(董事长/总经理)最高执行者,经55%以上的董事会成员通过,拥有执行决策权;
十三.不参于运营股东有建议权,决策权归参与运营的董事会成员所有:
十四.涉及股权变更、法人代表变更需经65%的董事会投票通过。
日期:
股东签名:
股东进入与退出机制范例2
进入机制:
进入条件;根据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及需要,拟引入股东需与原股东志同道合,对企业的发展能有所帮助,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或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进入方式:如引入新的股东,原股东同意以同比例稀释的方式或原股东一致书面同意的方式向其转让股权。
退出机制:
按公司章程规定或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股东可以对内、对外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股权以实现退出,否则按下列情形采取有区别的方式实现退出:
一、当然退出(原价回购)
股东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公司以原认购价格代为回购其持有的股权,并不再发放其当年度的红利:
1.股东丧失劳动能力的;
2.股东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
3.股东达到法定或公司规定的退休年龄;
4.作为股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宣告破产;
5.股东不能胜任所聘工作岗位或拒绝服从公司工作安排,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取消其股东资格的;
6.由于不可抗力或突发事件,致使本合同在法律或事实上已经无法继续履行,或合同的根本目的已无法实现:
7.其他非因股东过错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8.如发生上述情形不影响股东权利的行使(如股东不担任公司职务)及公司的发展,则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该股东可以保留股东权利。
二、除名退出(无偿回购)
股东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自行取消其股东身份,无偿收回其股权,并不再发放当年红利,如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进行赔偿:
年主动辞职的;
1.未满____年主动辞职的。
2.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擅自转让、质押、信托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其持有的股权:
3.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5.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自营、与他人合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根据《绩效考核管理规定》的考核,考核年度内累计三次月度考核为岗位不合格或者连续两个月度考核为岗位不合格;
8.股东存在其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和名誉的行为。
三、期满退出(现价回购)
如股东在公司持股超过一定期限后当然退出或退休的,则公司可按现价回购其股权。
参考方式:
10年期满情形:
股东持有股权满10年后主动辞职、当然退出或者退休的,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权,回购价格按现价回购:股东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公司上一年度的净资产额。但股东可根据自身需要在以下两种回购方式中进行选择:
1.由公司一性次回购其持有的股权并按上一年度的分红标准支付五年的红利;
2.由公司每次回购其股权总数额的20%,分五年逐年回购其持有的股权,股东并有权根据每次回购时公司上一年度的净利润和其拥有的股权数额享受红利分配。但如股东在五年内死亡的,公司将现价回购刺余的股数,红利不再发放。
股东必须在公司董事会规定的合理期限内做出选择,并书面告知公司董事会。若股东未在合理期限内书面告知公司董事会的,公司董事会默认为股东选择第一种回购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