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和振新110kV变电工程
四 措 一 案
阿克苏鸿通电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新和振新110kV变电工程“四措一案”计划书
工程名称:新和振新110kV变电工程 工程实施单位:阿克苏鸿通电业发展责任有限公司 施工地点:新和振新 工程总负责:方涛 安全监督员:王志坤 施工工期:2012年03月10日 施工组织措施:(工作班组人员及分工): 1、 工地负责人:方涛 2、 现场技术员:龙涛 3、 安全监督员:王志坤 施工技术措施:见四措一案 施工安全措施:见四措一案 施工环保措施:见四措一案 施工方案:见四措一案 编制人: 方涛 单位领导审核: 编制时间: 2012年 02 月 05 日 1
组织措施
一、工作任务:
本工程为新和振新110kV变电工程,为了能安全、及时地完成好本次工程,特制定施工组织措施。
二、组织人员结构:
工地负责人:方涛 技术专责:龙涛 安全专责:王志坤 土建 刘怀武 电气 毛勇 技经 齐军 材料 赵秀江
三、技术措施:
1、工地负责人:方涛 2、安全负责人:王志坤 3、质量负责人:龙涛 4、现场安全员:刘根丁 5、现场技术员:毛勇 6、材料负责人:赵秀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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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组织机构各成员职责
工程总负责:负责本次工程项目的批准和计划实施。
安全负责人:负责整个工程的安全监督,“四措一案”的审核。 质量负责人:负责工程的质量监督和质量验收。 现场负责人:负责工程的质量监督和质量验收。
现场安全员:负责工作台票所列人员的现场施工安全及工程作业安全。 现场技术员:认真监督、改造设备施工改造工艺,收集图纸资料。 材料负责人:负责本次施工项目所有备品备件、及消耗性材料。
五、工作班组:38人(人数) 变电负责人:毛勇 安全员: 王志坤 土建负责人:刘连文 安全员: 刘根丁 六、开工前基本要求
1、开工前20天,向有关部门上报本次工作的材料计划,准备和领取材
料。
2、在工作前7天提交相关停电申请,制定标准化作业程序。 3、开工前3天,准备好施工所需仪器仪表、工器具、相关材料、相关
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
4、工器具、材料、设备运至现场。
5、根据本次作业内容和性质确定安装人员,并组织编制和学习本次施
工的标准化作业指导书
6、准备安装记录表格。
7、开工前确定现场工器具摆放位置(现场勘查后绘制摆放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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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开工前确定现场工器具摆放位置。
9、工作票所列人员应严格执行标准作业程序、认真履行相应职责。
技 术 措 施
一、工作内容实施流程:
开工前的准备 办理工作票开工手续,运送工器具及材料至现场 开工 分组开展工作 宣读工 按照标 作票,标准化作业准化作业指导书 指导书,四措一和规程规范分为 案,交待安全注意一次、二次、配线 事项及劳动纪律。 三个组开展工作 收工 拆除临时电源,清理现场,收回工作票
二、本次作业依据的规程、规范
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 2、DL/T 596—19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3、GB 1094.3—2003 电力变压器 第三部分 绝缘水平和绝缘试
验
4、GB 50150—199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5、DL/T623——1997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运行评价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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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GB 14285-1993《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7、DL/T 587--1996《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继电保护及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
例》
9、水利电力部电力生产司《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现场工作保
安规定》
10、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电力工业部安全监查及生产协调司《电力
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管理规定》(试行)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
事故措施要点》
1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质
量监督管理规定》(试行)
14、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15、厂家提供的技术说明书和调试大纲 三、具体工作的准备、实施: 1、准备工作
a、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力安全生产规定》,明确停电范围、
工作内容及所做的安全措施;
b、工作前认真检查核对工作间隔及二次回路; c、认真检查临时遮栏的设置是否符合工作要求; d、标示牌悬挂是否合适;
e、工作前应对使用的工器具进行认真检查,保证工器具的良好。 2、具体实施 a安装设备时应呼唱
b吊装设备时注意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 c导线线夹一次接线应牢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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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设备接地应可靠
e工作结束、清理工作现场,终结工作票;
安 全 措 施
一、参加工作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参加作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2、作业人员应熟悉电气设备安装调试的方法及流程,具有相关业务技
能。
3、电气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应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持有专业上岗证或资格证。
4、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5、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
二、现场安全防护措施:
1、工作班成员进入现场应戴安全帽。
2、工作现场所涉及的电气设备,都必须良好接地,所使用的电源线必须完好无损,以防漏电。
3、工作负责人应组织工作班人员学习施工措施,检查遮拦、标示牌是否设置正确、清楚,并向工作班成员指明工作范围及周围带电设备。
4、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合格、齐备。
5、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施工车辆上宜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应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
6、各类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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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现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应合格并符合有关要求。 三、设备安全措施及施工危险点防范。
1、确认现场安全措施与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一致。
2、搬运仪器、仪表必须平拿、平放。严禁站立仪器、仪表上,以免损坏仪器、仪表。
3、拆接电流回路必须用钳型电流表测量回路中是否有电流。
4、拆接电压、电源、信号回路时必须用绝缘胶布包好线头,防止短路。 5、拆接跳合闸回路时必须用万用表测量回路中有无电压,防止误跳合断路器。
6、测量绝缘电阻应选用合适电压等级的兆欧表,测量绝缘前、后对设备进行充分放电,以免损坏设备及防止人身触电。
7、调试校验保护过程中应注意电流、电压不得超过规定的试验规定值,在校验过程中有放电声音时,应立即断开试验仪器电源、以免损坏设备。
8、接临时电源应有两人以上,必需有专人监护,接电源时应大声呼应,确认低压电源已在断开位置。
9、在楼板和结构上打孔或在规定地点以外安装起重滑车或堆放重物等,应事先进过本单位有关技术部门的审核许可。规定放置重物及安装滑车的地点应标以明显的标记(标出界限和荷重限度)
10、工作场所的井、坑、孔、洞或沟道,应覆以与地面齐平而坚固的盖板。在检修工作中如需将盖板取下,应设临时围栏。临时打的孔、洞,施工结束后,应恢复原状。
11、在户外变电站和高压室内搬动梯子、管子等长物,应两人放倒搬运,并与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12、在变、配电站(开关站)的带电区域内或临近带电线路处,禁止使用金属梯子。
13、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使用中不准将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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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置拆除或对其进行任何工作。
14、手持电动工器具如有绝缘损坏、电源线护套破裂、保护线脱落、插头插座裂开或有损伤等故障时,应立即进行修理,在未修复前,不得继续使用 。
15、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救火。消防器材的配备、使用、维护,消防通道的配置等遵守DL5027-1993《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规定。
16、工作场所的照明,应该保证足够的亮度。现场的临时照明线路应相对固定,并经常检查、维护。照明灯具的悬挂高度应不低于2.5m,并不得任意挪动;低于2.5m时应设保护罩。
17、移动电源箱应加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并应定期检查和试验。
四、 工具的使用
1、使用工具前应进行检验,机具应按其出厂说明书和铭牌的规定使用,不准使用已变形、已破损或有故障的机具。
2、大锤和手锤的锤头应完整,其表面应光滑微凸,不准有倾斜,不准有歪斜、缺口、凹入及裂纹等情形。大锤及手锤的柄应用整根的硬木制成,不准用大木料劈开制作,也不能用其他材料替代,应装的十分牢固,并将头部用楔棬固定。锤把上不可有油污。不准戴手套或用单手抡大锤,周围不准有人靠近。狭窄区域,使用大锤应注意周围环境,避免反击力伤人。
3用凿子凿坚硬或脆性物体时(如生铁、生铜、水泥等),应戴防护眼睛,必要时装设安全遮拦,以防碎片打伤旁人。凿子被锤击部分有伤痕不平衡、沾有油污等,不准使用。
4、锉刀、手锯、木钻、螺丝刀等的手柄应安装牢固,没有手柄的不准使用。 5、使用钻床时,应将工件设置牢固后,方可开始工作。清除钻孔内金属碎屑时,应先停止钻头的转动。禁止用手直接清除铁屑。使用钻床时不准戴手套。 6、使用锯床时,工件应夹牢,长的工件两头应垫牢,并防止工件锔断时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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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7、砂轮应进行定期检查。砂轮应无裂纹及其他不良情况。砂轮应装有用钢板制成的防护罩,其强度应保证当砂轮碎裂时挡住碎块。防护罩至少要把砂轮的上半部罩住。禁止使用没有防护罩的砂轮(特殊工作需要的手提式小型砂轮除外)。砂轮机的安全罩应完整。
应经常调节防护罩的可调护板,使可调护板和砂轮间的距离不大于1.6mm。 应随时调节工件托架以补偿砂轮的磨损,使工件托架和砂轮间的距离不大于2mm。
使用砂轮研磨时,应戴防护眼睛或装设防护玻璃。用砂轮磨工具时应使火星向下。不准用砂轮的侧面研磨。
无齿锔应符合上述各项规定。使用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锯片的侧面,锯片应缓慢地靠近被锔物体,不准用力过猛。
8、电气工具和用具应由专人保管,每6个月应有电气试验单位进行定期检查;使用前应检查电线是否完好,有无接地线;不合格的禁止使用;使用时应按有关规定接好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和接地线;使用中发生故障,应立即修复。
9、使用金属外壳的电气工具时应戴绝缘手套。
10、使用电气工具时,不准提着电气工具的导线或转动部分。在梯子使用电气工具,应做好防止感电坠落的安全措施。在使用电气工具工作中,因故离开工作现场或暂时停止工作以及遇有临时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11、使用手持行灯应注意下列事项:
1)手持行灯电压不准超过36V。在特别潮湿或周围均属于金属导体的地方工作时,如在金属容器或水箱等内部,行灯的电压不准超过12V。
2)行灯电源应由携带式或固定式的隔离变压器供给,变压器不准放在金属容器或水箱等内部。
3)携带式行灯变压器的高压侧,应带插头,低压侧带插座,并采取两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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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互相插入的插头。
4)行灯变压器的外壳应有良好的接地线,高压侧宜使用三线插头。 12、电动的工具、机具应接地或接零良好。
13、电气工具和用具的电线不准接触热体,不要放在湿地上,并避免载重车辆和重物压在电线上。
14、移动式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单相电源线应使用三芯软橡胶电缆;三相电源线在三相四线制系统中应使用四芯软橡胶电缆,在三相五线制系统中宜使用五芯软橡胶电缆。连接电动机械及电动工具的电气回路应单独设开关或插座,并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漏电保护器),金属外壳应接地;电动工具应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
13.4.2.10在潮湿或含有酸类的场地上以及在金属容器内应使用24V及以下电动工具,否则应使用带绝缘外壳的工具,并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0mA,一般型(无延时)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漏电保护器),且应设专人不间断监护。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电源连接器和控制箱等应放在容器外面。电动工具的开关应设在监护人伸手可及的地方。 15、焊接
1)、不准在带有压力(液体压力或气体压力)的设备上或带电的设备上焊接。在特殊情况下需在带压和 带电的设备上进行焊接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并经本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对承重构架进行焊接,应经过有关技术部门的许可。
2)、禁止在油漆未干的结构或其他物体上进行焊接。
3)、在重点防火部位和存放易燃易爆场所附近及存有易燃物品的容器上使用电、气焊时,应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的有关规定,按有关规定填写动火工作票,备有必要的消防器材。
4)、在风力超过5级及下雨雪时,不可露天进行焊接或切割工作。如必须进行时,应采取防风、防雨雪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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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电焊机的外壳必须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 6)、气瓶的存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7)、气瓶搬运应使用专门的抬架或手推车。
8)、用汽车运输其气瓶时,气瓶不准顺车厢纵向放置,应横向放置并可靠固定。气瓶押运人员应坐在司机驾驶室内,不准坐在车厢内。
9)、禁止把氧气瓶及乙炔气瓶放在一起运送,业不准与易燃物品或装有可燃气体的容器一起运送。
10)、氧气瓶内的压力降到0.2MPa,不准再使用。用过的瓶上应写明“空瓶”。 11)、使用中的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应垂直放置并固定起来,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5m,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准靠近热源,应距明火10m以外。 12)、 在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动火作业,应填用动火工作票。
环 保 措 施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将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的法令、法规,科学、合理的组织施工,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施工区干净、整洁,废水、废气达标排放,杜绝噪声、粉尘污染,真正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让甲方满意。 1. 环境保护目标:
----- 杜绝噪声、粉尘污染,不损坏林木、植被。 ----- 工业废水达标排放,施工油剂回收率100%。 ----- 生活区及施工区做到卫生、干净、整洁。 2.环境保护措施 2.1防止粉尘污染措施
2.1.1在汽车运输过程中对易产生粉尘污染的物质如(土、保温材料、施工及生活垃圾等),在运输过程中用防尘布进行封盖,保证车斗严密、无泄漏,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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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粉尘污染。
2.1.2安排专人对施工区域内的道路进行清理、洒水,保持路面整洁。 2.1.3对于水泥、焊条等特殊物资要采取防尘、防潮措施。 2.2防止空气污染措施
2.2.1施工现场、生活区严禁焚烧各种工业垃圾及生活垃圾。
2.2.2在施工区运输车辆车速不得超过15km/m, 以防尘土飞扬造成粉尘污染。
2.2.3加强焊接作业场所的通风,特别是管道及密闭的容器内要有具体可靠的通风措施,防止作业场所有毒汽体超过国家标准,危害职工健康。
2.2.4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防止土建施工作业产生的粉尘污染已装好设备。 2.2.5施工中要选用环保型建筑材料,以减少环境污染及对工作人员的危害。 2.3防噪声污染措施
2.3.1所用机械设备及车辆确保具有完善的消音设备,将噪声控制在国家环境保护允许的范围以内。
2.3.2为防止噪声对人身的侵害,现场将使用逆变电焊机等低噪型的机械设备,对易产生噪声的的无齿锯,磨光机等机具、设备将集中放置在箱内,将噪声控制在国家规定的允许范围以下。
2.3.3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在居民区附近或在夜间严禁鸣笛,防止扰民。 2.4防止水污染措施:
2.4.1机械等凡需加油检修等,须在其下部铺垫塑料布和安放接油盘,直至确保不漏油时方可撤去,以确保不污染基础及楼面。 2.5环境保洁措施
2.5.1施工范围内的施工、仓储区域道路保证全过程畅通,所有道路均有路名标志,规定车辆通行路径,实施进出通道分离和一门进出制。
2.5.2所有进入总平面区域的车辆必须保持干净整洁,张挂统一标识,按指定的道路和限定的时速安全行驶,道路上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停车装卸货物,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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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临时停车装卸货物的车辆,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
2.5.3各文明施工包干单位对本责任区域的安全设施标志、宣传标牌、设备标识、安全设施以及施工材料、设备、机械的标准化放置实施管理和监督责任,保证进入本责任区域的所有材料、设备及时安装使用,特殊情况下放置不超过三天,保证开箱后或安装过程中所有设备开口均被封口保护,开箱和安装后的包装材料等废弃物不遗留在现场,安装就位的设备用围栏、彩条布和塑料薄膜包裹防护。
2.5.4现场办公区域设施统一规范,办公桌椅、文件柜等办公用品整洁统一;各专业管理区域均实行开放式、区域分割办公格局;各办公室全部统一挂牌,明确工作规范。
2.5.5施工班组的工具间实行工具、生活用品定置放置,工具箱、工具棚、橱、桌、椅均统一规范,班组各类技术文件均放置于橱内;各办公室、工具间内外的桌、椅和地面无杂物和废物。
2.5.6强制执行“谁干谁清,随干随清,工完料净场地清”,确保施工现场整洁有序。
2.5.7服从监理工程师的管理,保持现场清洁卫生。 2.5.8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2.5.9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分类入库,并设置明显标志。
2.5.10施工人员在工作结束或暂时离开施工地点时随时带走所有工器具、电缆线头、保温废料、废铁等施工废弃物,清理灰浆、油漆滴痕,全员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2.5.11现场清理的垃圾废料分类存放到“垃圾箱”和“废料箱”内并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
2.5.12对施工现场有规划的进行适当绿化,创造一个良好的施工、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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