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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评选先进工作者办法

来源:九壹网


工会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

(2013年版)

为树立典型、进一步倡导全体员工积极工作,激发全体员工的光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不断推进公司良性健康发展,让公司先进工作者评选方法合理化、公平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本办法适用全体项目上的所有员工。

二、评选标准

1. 在公司连续工作1年及以上

2. 遵守考勤纪律,年总出勤率在90%以上

3. 爱护单位财物,有较强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

4. 忠于职守,工作勤劳,作风优良,对工作认真负责

5. 工作中能做到厉行节约,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6. 专业技能精通,业务熟练,能胜任本职工作

7. 工作效率高,及时准确,且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8. 沟通协调能力强,能顺利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9. 注重安全,没有发生过安全事件

10. 年度内无重大批次性质量问题

11. 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无不良记录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参评:

1. 个人主要责任目标或工作任务未完成的

2. 不遵守公司相关制度,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

3. 年度内受到公司通报批评处理的

4. 因工作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事件和安全事故的

5. 个人主义观念较强,不团结友爱,私下拉帮结派,搬弄是非的

三、评选时间

工会先进工作者评选时间为次年1月份,一年集中评选一次;并要求各项目在1月31日以前完成本项目内部先进工作者评选,并向综合部推荐。

四、评选人数

工会先进工作者一般按照10%的比例进行评选(每年可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

五、评选方法及流程

各项目组按上述评选要求,不记名投票选出先进工作者,上报综合部。由工会审批。在报批过程中有重大质疑和申诉时,各项目组可再次进行评选。

六、表彰奖励

获得先进工作者的工作人员由公司工会统一颁发奖金1000元

七、管理部门

公司工会负责组织公司先进员工的评选、奖励等工作,并负责制订、完善和维护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

八、附则

本办法由公司工会、综合部负责制订并解释。

本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中海外巴新公司

2014年1月1日

Hagen办公室、莱城办公室和Banz属于Mendi项目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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