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 京 科 技 大 学
校发[2021]67号
科技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学校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财部**和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21]531号)、《**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财办行[2021]90号)、《办直属高校直属单位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和〈直属高校直属单位会议费管理实施细则》(教财厅[2021]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差旅费是指我校教职工(包含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和长期聘用人员)或学生临时到京外或远XX区县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费。
第三条  出差人出差需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公务出差按规定填写《科技大学公务外出计划审批表》,科研项目业务出差按规定填写《科技大学科研项目出差计划审批表》,经批准后方可出差.
第四条  XX单位要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天数及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严禁异地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  学校所有纳入部门预算的(包括学校预算、XX单位自有、纵向科研经费及横向科研经费等)均执行本办法。学校将按照上级部门发布的差旅费标准变动情况,适时对差旅费标准进行调整。
第二章 城市间费
第六条  城市间费是指出差人员出差乘坐长途汽车、火车、轮船、飞机等工具所发生的费用,以及自驾车所发生的汽油费、过桥过路费等.
第七条  出差人员应按照规定等级乘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费。未按规定等级乘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乘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其他工具工具 火车(含高铁、动轮船(不(不包括  车、 飞机 包括船) 出租小汽级别 全列软席列车) 车)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 高铁/动车商务座,全列软 席列车一等软座 院士或一级教授 一等舱 头等舱 凭据报销 司局级及相当行职务 人员;三、四级职员; 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XX岗位工资在五 级(含五级)以上其他具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 席列车一等软座 二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 人员 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其余人员 三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座、全列 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第  对于乘坐全列软席列车的,在晚8时至次日晨7时期间乘车时间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以乘坐软卧,并按照软卧车实报销;其余情况原则上应乘坐全列软席列车软座。
第九条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工具可选择时,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出差人员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工具。出差购买机票应按照财部、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第十条  乘坐飞机、火车、轮船、长途汽车等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意外保险一份,多买费用自理。乘坐飞机的,民航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三章 住宿费
第十一条  住宿费是指出差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二条  出差人员一般应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财部统一发布的《**和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第十三条  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出差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四条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财部统一发布的《**和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
第十五条  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对于应交未交伙食费而引起的责任由出差人员自行承担。
第五章 市内费
第十六条  市内费是指出差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费用.
第十七条  市内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园包干使用。
第十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对于应交未交相关费用而引起的责任由出差人员自行承担。
第六章 报销管理
第十九条  城市间费按乘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据实报销。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发放,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发放,出差期间产生的就餐费用不再另外报销。
市内费按规定标准发放。往返驻地、机场、、长途汽车站的费在按规定发放的市内费内统筹解决,不再另外报销。
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条  出差期间,由其他单位负担城市间费和住宿费的,不发放伙食补助费和市内费.
第二十一条  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费。但以下情况可以按照规定等级据实报销城市间费,并按标准发放伙食补助费和市内费。
(一)受邀参加学术会议、研讨会、评审会、座谈会等,并附邀请方负担住宿费的有效证明。
(二)与其他单位开展教学科研合作,对方单位提供住宿的,凭对方单位提供的有效证明。
(三)师生开展野外调研、调查、考古挖掘、环境监测、地质调查、工地勘察、学生实习等工作,住在自己家里、帐篷、农户、厂矿、科研、考察站、监测站、学生宿舍和教室等不收取住宿费或不能取得住宿费的,由出差人员提供住宿情况说明并附相关凭据,由经费负责人签字后经学院审核盖章。
第二十二条  外出参加其他单位举办的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并承担相关费用的,凭举办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报销城市间费并发放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市内费;举办方统一安排食宿且费用自理的,凭举办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报销城市间费、住宿费并按照出差自然天数发放伙食补助费和市内费。
第二十三条  出差期间,由其他单位负担城市间费的,凭对方单位提供的有效证明或附相关费凭据及住宿费,据实报销住宿费并按规定发放伙食补助费及市内费。无住宿费的单程城市间费不予报销.
第二十四条  在偏远、边境地区开展考察、调研和测试监测工作,受地理环境和当地条件,必须要自驾车或者租车前往的,需书面说明情况并由经费主管部门审批.报销的汽油费和过桥过路费原则上控制在城市间费最低标准内。符合补助发放规定的,可以发放伙食补助费,不再发放市内费补助.
第二十五条  探亲休假期间接到出差任务或者出差任务结束后探亲休假的,城市间费按不高于从到出差目的地按规定乘坐相应工具的票价予以报销,超出部分个人自理;伙食补助费和市内费按从往返的天数除探亲休假天数和规定标准予以报销。
第二十六条  邀请专家开会或者参加调研,按规定报销受邀人员城市间费、住宿费、咨询费或劳务费,但不得同时发放伙食补助费及市内费。
第二十七条  工作人员因调入我校工作所发生的城市间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费,按照差旅费办理办法的规定予以一次性报销.随迁家属和搬迁家具发生的费用由调动人员自理。
第二十  到基层单位实(见)习、工作锻炼、支援工作以及XX种工作队等人员,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和市内费按照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在基层单位工作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和市内费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出差人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财务处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第七章 监督问责
第三十条  XX二级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管理,对本部门出差审批、差旅费预算及规模控制负责,财务人员对差旅费
报销进行审核把关。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报销差旅费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XX二级单位应当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对出差活动及相关经费支出的审计监督。
第三十一条  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二级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一)出差审批控制不严的; (二)虚报冒领差旅费的;
(三)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 (四)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XX**有关部门责令整改,违规应予追回,并视情况予以通报.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按规定给予行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博士后人员差旅费报销参照《**和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中的“其他人员”标准执行.
第三十四条  学生承担XX科研项目或横向科研项目任务出差时,住宿费用参照《科技大学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中的“其他人员”标准执行;伙食补助费、市内费在XX规定标准范围内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一)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不低于50园。
(二)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不低于40园。 第三十五条  教师带领学生参加生产(专业)实习的,差旅费报销参照本文件标准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院、XX部(处)和直属单位。后勤集团和管庄校区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XX负责解释.
第三十  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科技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校发[2021]10号)同时废止。
科技大学
2021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