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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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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

1、工业企业年应征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 2、商业企业年应征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 3、银行开立结算帐户;

4、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5、在国家税务局办理了税务登记,并取得税务登记证; 6、有专门从事财会工作的人员,专门从事财会工作的人员应有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证或具备会计员以上职称的可以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证明;

7、按《暂行条例》及其《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和现行会计制度的要求一般纳税人必须设置如下基本帐户,按有关核算规定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及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工业企业须设置“材料采购(原材料)”、“产成品”、“产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产品销售成本”、\"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银行存款”、“现金”、\" 应收帐款”、“应付帐款”、“应交税金---应交”、“应交税金---未交”等帐户及其明细帐;

商业企业必须设置“库存商品”、“商品采购”、“商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银行存款”、“现金”、“应收帐款”、“商品销售成本”、“应付帐款”、“应交税金———应交”、“应交变税金——未交”等帐户及其明细帐。

8、能按税务部门和财务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正确编制《应交明细表》、纳税申中报表及其他有关报表资料。 9、被税务机关列为重点税源户的企业必须按税务机关的要求及时、准确的向税务部门报送专门的数字资料。

10、能按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的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纳税人,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可以认定一般纳税人。对年应征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必须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对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纳税人,应按销售额依照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专用发 票。

对销售额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小型商业企业原则上不要以财务核算健全为由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而应按小规模纳税人征税。

对年应税销售额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小型商业企业,原则上不以财务核算健全为依据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申报所用资料

(1)必报资料

一、 《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及《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表二)、《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二、 使用防伪税控系统的纳税人,必须报送记录当期纳税信息的IC卡、《专用发 票存根联明细表》及《专用发 票申报抵扣联明细表》; 三、 《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四、 《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发生成品油零售业务的纳税人填报; 五、 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必报资料。 (2)备查资料

一、 已开具专用发 票和普通发 票的存根联;

二、 符合抵扣条件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专用发 票抵扣联;

三、 海关进口货物完税凭证、运输发 票、购进农产品普通发 票等复印件; 四、 收购凭证的存根联或报查联; 五、代扣代缴税款凭证存根联;

六、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备查资料。

一般纳税人首次领购专用发 票资格申请须知

办理期限:申请受理后21个工作日内(含) 需提交的资料

1、经办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资料原件1份 2、购票委托书

3、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1份

4、防伪税控企业使用专用发 票申请表1份 5、《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 6、《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原件 7、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一般纳税人申请月领购专用发 票数量最高限额申请须知 办理期限:申请受理后21个工作日内(含) 需提交的资料

1、经办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资料原件1份 2、购票委托书

3、防伪税控认定登记表1份 4、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1份 5、《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 6、《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原件 7、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一般纳税人发 票验旧供新流程及所需资料

办理期限:申请受理后即时办理 需提交的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2、一般纳税人资格证;

3、销项统计表(因系统不能打印销项统计表,以自制表格代替); 4、发 票领购簿; 5、IC卡;

6、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7、验旧注销稽核表。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用A4纸复印,在空白处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单位公章并签名确认。

内资公司记账所需资料清单

• 营业执照复印件 • 国税登记证复印件 • 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 法人代表复印件

• 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 每月收入记账联 • 每月成本客户联 • 每月银行对帐单

• 每月费用支出凭证(包括已粘贴好,计算无误的审批单及原始凭证,例如租金、电话费、车票、

餐票等)

• 每月员工工资单 • 每月社保扣款单 • 每月银行扣税单

• 有关银行的收付款凭证(例如记账单、支票头等) • 其他应进行账务处理的资料

我们代理记账前最近一期的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

印花税相关规定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人。这里所称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团体、以及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单位和个人。

按照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不同,印花税的纳税人可分为立合同人、立账簿人、立据人和领受人。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税 目 购销合同 工程承揽合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财产租赁合同 货物运输合同 仓储保管合同 借款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 技术合同 产权转移书据 营业账簿 生产经营用账册

权利、许可证照

范 围

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 、补偿、易货等合同

税 率

按购销金额0.3‰贴花

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 、

按加工或承揽收入0.5‰贴花

测绘、测试等合同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器具、设备等

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 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 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按收取费用0.5‰贴花 按承包金额0.3‰贴花 的按1元贴花 按运输费用0.5‰贴花 按仓储保管费用1‰贴花 按借款金额0.05‰贴花

按投保金额0.03‰贴花(现规定,按保险费收入1‰贴花。)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 械、按租赁金额1‰贴花。税额不足1元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按所载金额0.3‰贴花 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 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 记载资金的账簿

包括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按所载金额0.5‰贴花

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0.5‰贴花。其他账簿按件贴花5元 按件贴花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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