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制造厂作业指导书
HZ\\WI6.3-06-2002
工装的使用、保管和定期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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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7 月 10 日发布    2002年7 月 10 日实施
修订状态 A/0    1 目的和范围
本指导书规定了本厂工装,模具保管借用和检查管理的职责,方法与步骤。
本指导书适用于本厂工装,模具保管借用和检查的控制。 2 职责
2.1  工装模具保管员负责工装模具借用,保管,保养工作。 2.2  车间技术组负责工装模具检查,维修及管理工作。 2.3  技术科负责工装模具管理的监控。 3 方法与步骤 3.1  工装模具的保管
3.1.1工装模具使用单位应指定专人(或兼职)负责工装模具的保管工作,按《工艺装备编号方法》统一编号,分门别类,摆放整齐,并建立相应的台帐。
3.1.2在库工装模具应保持清洁,防止磕碰,并做好防锈防潮措施,确保工装模具不损坏,不锈蚀,不变形。 3.2  工装模具的借用
3.2.1工装模具借用人凭图纸或工票向工装模具库办理借用手续,并填写《工装借用登记卡》。         3.3  工装模具的检查
3.3.1借用人在借出或归还工装时应检查配件,附件是否齐全,有无损伤等情况。
3.3.2工装使用后,由工装保管员负责检查工装完好程度,工装模具需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库保管。 3.4  工装模具的维修与更新
3.4.1工装的定期检查由车间技术组负责,质量科参与配合,定期检查期限视具体情况定,用于大批量生产工装每年一次,单件、小批量及使用频率较低的工装两年一次。一般易损件的维修或更换由车间(分厂)技术组负责解决。
3.4.2对自然报废或需要跨车间(分厂)维修的工装,由车间(分厂)技术组填写《工装更新、维修、报废申请单》上报技术科,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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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科负责审核。
3.4.3经审核后需更换或维修的工装,由技术科列入《专用工装加工清单》,并负责复晒图纸,工艺,连同《专用工装加工清单》一并交生产科组织生产,经复制或维修的工装必须经过检验合格      后才能入库投入使用。
3.4.4因产品设计或工艺更改,造成原工装失去使用价值,技术科应及时通知有关工装库办理销帐或报废手续。 3.5  工装模具的革新
3.5.1车间(分厂)技术组及操作工人对工装的革新建议,可通过填写《合理化建议书》报技术科审核。
3.5.2凡属重大革新项目或需要重新设计的工装模具,应由主管工艺人员报经技术科长批准后,填写《工艺装备设计任务书》,按工装设计制造程序重新进行制造。
3.5.3凡革新项目,均应由技术科按照工装验证条例组织验证,填写《工艺装备验证书》,报技术科审批后修改相应的技术文      件。
3.5.4工装革新成果按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造奖励条例给予适当的奖励。   4 相关文件
《工艺装备设计制造验证管理》     《工艺装备编号方法》 5 记录
《工装验证表》     《专用工装加工清单》     《专用工艺装备设计任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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