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C 动火作业审批表
项目名称 动火作业区域 申请部门 施工单位 作业人员及 特种操作证号 作业时间 作业活动描述 作业前采取的 安全措施     部门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项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时起     年   月   日    时止  □ 已按照《相关方安全管理办法》中的要求,开展签订安全协议、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等工作。□ 已对动火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 已清理了作业区域周围10m范围内的可燃物品。□ 已在作业区域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 □ 已在作业现场放置灭火器材。□ 已编制高风险动火作业施工方案。 业务归口部门负责人意见:  签字: 安全管理部门管理人员意见:  签字: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意见:  签字: 动火作业分级   □ 高风险动火 □ 中度及一般风险动火 部门现场监管人 施工单位现场监护人   JL/CYCG AB-078               已确认现场具备作业条件,已业务归口部门安全员交底: 完成作业前的安全准备事项。   监护人签字: 签字: 备注: 1、本审批表由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或相关方归口管理部门填写。 2、填写人对照“作业前采取的安全措施”栏的内容,符合的划“√”,不符合的划“×”,无关的填“〇”。 3、相关方进行动火作业应指定专人进行动火作业监护,并对现场作业条件、作业前安全准备事项等进行签字确认;相关方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应指定人员进行现场监管。 4、“作业活动描述”具体描述动火作业的现场环境、作业人员等情况。 5、如相关方进行动火作业,应携相关方作业人员的作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高风险动火作业施工方案和安全交底资料申请办理动火作业审批。 6、高风险动火作业由安全管理部门消防管理人员审核后,报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中度风险和一般风险动火作业由安全管理部门管理人员批准。 7、动火作业的审批时限为1天,如需要延长应继续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