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施工管理承包协议
甲方: 南京美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马铁
兹有甲方委托乙方负责 (项目名称)的施工管理,本着双方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协议达成如下条款:
一、项目名称:
二、施工地点:
三、合同造价:
四、合同工期:
五、承包标的: (1)
1、乙方向甲方上缴利润按工程总造价的%计取(含税)
2、其中材料费、人工费、临时设施费(临时水电、办公桌椅、房屋租金)、现场办公费、差旅费、现场管理人员工资、运输费、招待费、中介费或相关规费计入工程成本。 3、如因建设方签证主材价格的因素或工程变更签证因素影响工程利润率的达标,由乙方提供材料、人工费用台帐报甲方工程管理部、预核部根据核定工程量、定额耗量审核,报总经理批准调整上缴利润率。 六、质量目标:优良 按〈〈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验收 七、安全文明施工目标:标化现场,无安全质量事故 八.管理费用:
1.按工程总价的 / %提取;
2.管理费用总额为 / 万元;(含项目部管理人员工资,奖励) 九、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的施工管理实行全程监督,对乙方申报各项费用支出监督审批; 2、保证工程款专款专用,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比例和结算方式支付工程款,代发项目部管理人员工资,计入乙方费用;
3、配合乙方处理乙方与建设单位、监督单位之间的关系,向乙方提供技术上的支持,配合乙方做好成本统计和记帐管理;
4、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上缴管理费用;
5、甲方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检查工地,对现场安全、卫生、现场材料质量、工艺质量进行检查,对不符合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的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开处罚单.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
6、对乙方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有权予以辞退或调整工作岗位。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全面负责项目部的组建和人员管理。乙方有权自行聘请该工程管理人员、报公司批准备案,管理人员工资奖励计入工程成本,由乙方考核申报;
2、负责施工队伍、协作单位、外聘技术人员的管理,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和教育。 3、及时积极回收工程款并交公司入帐;
4。、对该项目的成本、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进度负责,满足施工合同和招投标
文件约定的要求;
4.1、对工程进度负责,保障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工,如延期完工必须有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签署的延期文件;
4。2、对本项目的施工质量负责,确保竣工验收通过;
4。3、乙方为本项目的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详见安全责任书),全面负责该项目的安
全文明施工;
4.4、合理有效地控制工程成本,节约费用开支,减少完工库存; 4.5、施工现场企业形象建设要求:
4.6、统一公司简介、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形象进度表、安全标识等挂牌; 4。7、统一服装、安全帽、工作卡; 4.8、办公设备配备齐全,布置合理;
4.9、文件资料分类整理摆放,保持办公场所整洁。 5、。对现场办公设备、设施、施工机械、工具、检测工具、材料等负有安全保卫保管
责任;
6、 负责该项目工程资料的整理,有责任和义务配合竣工决算审计;
7、 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乙方对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对
涉及公司商业机密的文件、资料等保密,无论在职与否均不得外传;
8、按合同约定比例负责该项目各项费用的支配使用及时支付材料款、工资,不得套用和挪用资金。 9、 对有贯标要求的项目,应按贯标工程要求进行现场管理,组织施工和整理收集资料。 (三)。奖惩条例
1、项目负责人无故缺勤,不参加现场例会被业主投诉的,每次处以200元的罚款或按业主的合同约定奖罚措施执行;
2、标化现场管理执行不符合要求的,每查实一次,对项目负责人处以200元的罚款; 3、凡现场出现打架斗殴、偷盗等有损公司形象的事情,被业主投诉一经查实即视情节轻重对项目负责人处以500~2000元的罚款,同时责成其对责任施工队予以处罚,以现金交公司并通报批评;
4、凡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质量事故地,因返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其承担损失总额不超过合同管理费总额的20%;
5、因乙方疏于管理造成一般安全事故的,乙方应承担相关的经济处罚,每次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当月累计不超过其当月工资总和的50%;
6、现场出现伤亡事故或火灾事故的,除中止本协议同时处以当月等额工资的罚款外,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7、乙方的现场管理、工艺质量、形象进度不能满足业主或项目要求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另行安排,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凡中途解除和约的,解除和约前乙方的薪酬按在册月支付工资支付,乙方不得要求额外补偿。
8、乙方因协调沟通原因致公共关系处理不当,受到业主,监理机构或受业主委托的管理机构投诉并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的, 不得按约定提成比例或约定管理费总额结算,其薪酬按月支付工资累计结算;
9、乙方成本控制超过约定比例且无法说明原因,又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得按约定提成比例或约定管理费总额结算,其薪酬按月支付工资累计结算; 10、 工程行为资料不全,工程质量没有达标致竣工验收不能通过的, 不得按约定提成比例或约定管理费总额结算,其薪酬按月支付工资累计结算; 11、 无合理理由延误工期的,处以合同管理费总额15%的罚款;
12、 项目评选获得市优,省优或国优工程的,除按合同约定结算管理费外,分别给予3000,5000,10000元的奖金,按最高奖项对等发放,不重复计算; 十、管理费用的结算: (一)结算条件:
1、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2、工程竣工资料完备, 2. 1 材料、机械进场报验资料
2。 2工序质量报验资料 2。 3 隐蔽工程验收证明
2. 4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2。 5 工程签证及技术核定资料
2。 6 竣工图 2. 7 竣工结算书
2. 8 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3.材料费、人工费等必须在工程竣工十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结算完毕并报公司审核备案挂
帐。
(二)结算时间:审计完毕并已收回工程款的,原则上七日内账款结清. 十一、现场备用金的借支:
1、内及周边地区,备用金5000元;市区以外,备用金10000元。
2、领新的备用金时,必须将原有的备用金结清.否则,甲方财务部有权拒付. 3、备用金的申领必须以乙方承包人私人借款的方式借支。 十二、材料采购款的支付:
1、合同价项目内,按材料采购比例支付。
2、变更的工程量,另行申报材料计划,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确认的签证单、图纸。 3、增加项目,另行申报计划,附业主增加工程量的联系单、指令单或签证单、图纸。 4、因乙方指挥失误或施工工艺不能满足规范要求返工的,另行申报计划。由此产生的
费用计入乙方的成本。
3、不能提供合理说明文件又无合理理由的,甲方可拒付材料款.
6、大宗材料、设备的采购,乙方必须将采购数量、单价上报甲方核查批准。 7、材料费发生后七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将相关单据报甲方财务部核销或挂帐。 8、所有材料原则上支付支票,不得使用现金支付。 十三、人工费结算:
1。工程完毕十五天内,乙方提交人工费结算清单,报公司预核部审核。 2。零星点工应在用工发生后一周内结算,报公司挂帐或支付。 十五、其它约定:
1、乙方不得以公司、工程部或项目部的名义对外私自签订采购合同、协议。所有采购合同协议必须上报公司确认备案方可生效,按计划支付相关款项。否则,公司可拒绝付款,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2.严禁弄虚作假,伪造采购合同协议套用资金,一经查实公司保留依法追究承包人法律责任的权力。
3.工程款到达甲方帐户后,甲方按协议提取上缴管理费和同比例预提的保证金,余款由
乙方支配使用,乙方用款前必须书面形式报甲方审批后支付;
4。所申报的费用支出,除现场备用金、零星材料的采购及现场施工人员生活费以现金方式支付外,其它各项费用的支付必须以转帐的方式由公司支付;
5。工程款必须汇入甲方的指定帐户,严禁乙方以任何方式收取工程款。外地项目确因工程所需收取现金现场使用的,必须上报经公司领导同意方可。否则,一经查实,即为挪用,公司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
6、因本项目施工距离比较远,相对成本比较高,人工费用比较高;
7、乙方上交甲方的利润款,作为甲方归还公司欠乙方的欠款。金额以甲方欠乙方款项为准,多退少补。
十七、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争议,可向南京
市劳动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附件:1.〈〈施工安全责任书〉>
2。<〈 标化文明施工检查考核评分标准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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