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职位管理办法
一、 总  则
1、为了构建公司内部人事管理的制度基础,使人事管理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聘  任
1、岗位实行开放式管理,依据岗位任职条件对所有空缺岗位遵循先内后外次序实施招聘。2、当岗位出现空缺时,人事部在公司内部公布岗位信息,各部门员工在征得直接领导同意后可申请参加岗位应聘,当岗位空缺公司内部竞聘又无合适人选产生时,公司将向社会招聘。特殊岗位可直接向社会招聘。
3、公司对所有空缺岗位设置招聘考核程序,员工岗位说明书是招聘、考核的基准。
4、参加内部应聘考核合格的员工实施岗位考核试用,普通职位考核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主管级以上职位考核试用期为三至六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上岗,考核不合格者返回原岗位。考核合格上岗的员工将按新岗位的职责要求考核并执行新岗位工资标准。外部招聘考核合格的人员实施岗位试用,设置试用期。 试用期一般为二至三个月,特殊岗位可适当延长试用。试用期满经试用考核合格者正式上岗,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关系。
5、因任职条件不符合现任岗位要求或绩效考核成绩连续三个月不合格的员工,公司根据其自身条件进行岗位调整。调整到新岗位的员工将按新岗位的职责要求考核并执行新岗位工资标准。如员工在三个月内仍不能满足新岗位工作要求,则公司不再调整其岗位,直接做解聘处理。  6、特殊情况下员工的岗位异动可不经过考核程序,直接由总裁办提名经所属分管总监/总裁确认后实施。
7、所有岗位异动员工需在人事部办理岗位异动手续。
三、劳动合同
1、受聘于公司的人员均应与公司/公司合作的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成为公司正式员工。 2、劳动合同签订条件
①双方愿意签订劳动合同; ②员工背景调查无问题;    ③与原单位正式解除劳动关系;
3、劳动合同签订期限
系 列 岗  位 总监 行政系列 经理级、主管 技术岗位 核心岗位 其  他
4、劳动合同期内,员工在公司范围内发生岗位与工资异动时,不再签订新的合同,仅由人事部办理异动手续,本人签字确认即可。该类文件均作为劳动合同附件与原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劳动合同到期前壹个月内,由人事部下发签约意向通知书至员工所在部门,部门负责人与员工沟通后,书面向人事部反馈签约意向。若同意续签则签订续延合同;若不同意,则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关系即告终止,员工应按公司规定办理完移交手续后方可离职。
6、劳动合同由员工本人和公司/公司合作人力资源公司各保存壹份,人事部负责登记、整理并进建立员工在公司内部的工作档案。员工离职时,档案不得带走,有特殊原因要带走档案需提出书面申请,由部门分管总裁/总监及人事部门总监签字确认后方可带走。
四、 附  则
1、本办法由公司人事部负责解释。 2、本办法经总裁办讨论通过后试行。
首签期限 续签期限 备  注 由总裁办确定 3年 3年 3年 2年 5年 5年 5年 2年 核心岗位为涉及到公司机密信息的岗位 业务精英、高级技术人员 核心岗位员工 普通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