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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量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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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坡镇教育办公室

中小学教师工作量考核制度

为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县教体局《关于对全县教育系统单位、教育干部、教职工实行考核排名的意见》,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教师工作量由基础工作量、课时工作量,职务工作量,班额工作量四个主要部分组成。

一、基础工作量

前后勤所有在岗人员每周工作量分计50分,作为基础工作量。

二、课时工作量

课时工作量=周课时数×工作量计算系数 ①、小学各学科教学工作量计算系数

学 科 语 文 数 学 英 语 其它学科 低 段 1.3 1.25 1 中 段 1.35 1.3 1.2 1 高 段 1.4 1.35 1.25 1 ②初中各学科课时工作量计算系数

语文、数学、英语 1.5 物理、化学 1.45 政治、历史、地理、生物 1.4 其他 1 ③幼儿园教师工作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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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师的课时工作量按周课时数计算,计算系数为1。

三、职务工作量

职 务 校长、中心幼儿园园长 副校长、教导主任 政教主任、办公室主任、总务主任 报账员、教研组长、少先队辅导员、班主任 分 值 按学校班级数计分,每班1分。 按学校班级数计分,每班0.5分。 3分 2分 ③初中校内职务工作量可依据初中工作实际,参照小学标准制订

四、班额工作量:班额以45人为标准,基础学科(语、数、外)每增1人,取系数0.1计算分值(按班级人数多的计算,不累计)。少于45人的班级不计分。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每年每人平均760元作为工作量考核奖。计算方法:教师个人应得师工作量奖=全镇教师工作量奖总额/全镇教师工作量总分×个人工作量得分。

本制度与上级规定相悖的,以上级规定为准。此前的考工作量考核制度与本制度相悖的,按本制度执行。

本制度解释权归马坡镇教育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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