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0.2 开工前施工准备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序号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项目经理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3—2005) 设计文件已经过批准 设计施工图已经有关方会审 变更设计已经设计单位同意 执行要素  初设审查批复文件 工程设计文件   执行情况 施工图会审纪要 设计变更文件 相关资料 1 1.0.3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经有关方面会审的设计施工图施工。当需要变更设计时,应经设计单位同意。 序号 强制性条文内容 《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3—2005) 经纬仪全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全站仪全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钢卷尺已经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台秤已经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塔尺已经全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游标卡尺已经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扭力扳手已经全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接地电阻仪已经全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其他检定器具) 项目部质检员(安全员):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计量器具台账、检定合格证 计量器具台账、检定合格证 计量器具台账、检定合格证 计量器具台账、检定合格证 计量器具台账、检定合格证 计量器具台账、检定合格证 计量器具台账、检定合格证 计量器具台账、检定合格证 计量器具台账、检定合格证 2 1.0.5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测量及检查用的仪器、仪表、量具等,必须经过检定,并在有效使用期内。
表5.1.2 基础工程开工前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序号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项目经理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3—2005) 检验单位资格满足要求 2.0.1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及器材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证齐全有效   1  有该批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3  对砂石等无质量检验资料的原材料,应抽样并经有检验资格的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采用;   4  对产品检验结果有疑义时,应重合格证书及批次复检报告新抽样,并经有资格的检验单位检验,齐全有效 合格后方可采用。  检验单位资格文件 地脚螺栓出厂质量合格证  插入角钢出厂质量合格证 预制构件合格证 基础钢筋质量合格证 钢筋批次复检报告  基础钢筋焊接工艺检验报告 水泥出厂质量合格证、水泥出厂检验报告 《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3—2005) 2.0.1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及器材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有该批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3  对砂石等无质量检验资料的原合格证书及批次复检报告材料,应抽样并经有检验资格的单位齐全有效 检验,合格后方可采用;   4  对产品检验结果有疑义时,应重新抽样,并经有资格的检验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采用。 横线路方向偏差不大于50mm 3.0.2  分坑测量前必须依据设计给定的数据复核设计给定的杆塔位中心桩,并以此作为测量的基准。 顺线路方向两相邻杆塔中心桩间的距离与设计值的偏差不大于设计档距的1% 转角桩的角度值,用方向法复测时对设计值的偏差不大于1′30″ 3 5.1.2  基础混凝土中掺入外加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础混凝土中严禁掺入氯盐。 基础混凝土严禁掺入氯盐 水泥批次进场复检报告 砂批次进场复检报告  碎石批次进场复检报告 外加剂批次进场复检报告 原材料跟踪管理台账  1 1 2  路径复测记录表(线记1)   外加剂检验报告 配合比报告 项目部质检员(安全员):  年  月  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表5.2.2 基础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编号:
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序号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项目经理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3—2005) 1 1.0.3  当需要变更设计时,应经设计单位同意。 5.2.7  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水灰比。每班日或每个基础腿应检查两次及以上坍落度。 5.2.8  混凝土配比材料用量每班日或每基基础应至少检查两次,以保证配合比符合施工技术设计规定。 经设计同意 坍落度检查 2 符合规范要求  坍落度要求:  mm A B C D 每盘配比:(kg) 符合规范要求 水泥:      砂:         石:        水:         外加剂:        配比检查 5.2.8  混凝土配比材料用量每班日或每基基础应至少检查两次,以保证配合比符合施工技术设计规定。 水泥(±2%) 符合规范要求 砂(±3%) 石(±3%) 水(±2%) 外加剂(±2%) 4 5.2.9  试块应在现场从浇筑中的混凝土取样制作,其养护条件应与基础基本相同。 5.4.5  装配式预制基础的底座与立柱连接的螺栓、铁件及找平用的垫铁,必须采取有效的防锈措施。 5.2.10  试块制作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转角、耐张、终端、换位塔及直线转角塔基础每基应取一组;   2  一般直线塔基础,同一施工队每5基或不满5基应取一组,单基或连续浇筑混凝土量超过100m3时亦应取一组;   3  按大跨越设计的直线塔基础及拉线基础,每腿应取一组,但当基础混凝土量不超过同工程中大转角或终端塔基础时,则应每基取一组;   4  当原材料变化、配合比变更时应另外制作。 试块在现场制作 同条件养护   1次 kg kg kg kg kg 2次 kg kg kg kg kg 试块报告 试块报告 配合比报告 配合比报告  1次 mm mm mm mm 2次 mm mm mm mm 配合比报告 设计变更文件 3 3 5 满足防锈要求  施工作业指导书 基础试块强度试验台账及试验报告 基础试块强度试验台账及试验报告 按规范要求制作  基础试块强度试验台账及试验报告 6 基础试块强度试验台账及试验报告 7 9.1.2  隐蔽工程的验收检查应在隐蔽前进行。以下内容为隐蔽工程:   1  基础坑深及地基处理情况。   2  现浇基础中钢筋和预埋件的规格、尺寸、数量、位置、底座断面尺寸、混凝土的保护层厚度及浇筑质量。   3  预制基础中钢筋和预埋件的规格、数量、安装位置,立柱的组装质量。   4  岩石及掏挖基础的成孔尺寸、孔深、埋入铁件及混凝土浇筑质量。  基础隐蔽工程签证单、普通基础和拉线基础分坑及开挖检查记录表(线记2)、 基础隐蔽工程签证单、现浇铁塔基础检查及评级记录(线基1)、现浇铁塔拉线基础检查及评级记录(线基2) 基础隐蔽工程签证单、装配式基础检查及评级记录(线基3) 基础隐蔽工程签证单、岩石、掏挖铁塔基础检查及评级记录(线基5) 试块制作符合规范要求 试块养护条件符合规范要求 表E.3   在隐蔽前检查   8 5.2.9  试块应在现场从浇筑中的混凝土取样制作,其养护条件应与基础基本相同。 项目部质检员(安全员):  年  月  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表6.1.2 杆塔工程开工前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编号:
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序号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项目经理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3—2005) 1 1.0.3  当需要变更设计时,应经设计单位同意。 2.0.1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及器材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有该批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6.1.1  杆塔组立必须有完整的施工技术设计。组立过程中,应采取不导致部件变形或损坏的措施。 已经设计同意  设计变更文件 2 合格证齐全有效  杆塔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   螺栓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 有完整的施工技术设计 已采取不导致部件变形或损坏的措施  杆塔组立施工作业指导书  3 项目部质检员(安全员):  年  月  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表6.2.2 杆塔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编号:
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序号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项目经理     相关资料 《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3—2005) 6.1.6  杆塔连接螺栓应逐个紧固,4.8级螺栓的扭紧力矩不应小于表6.1.6(见本部分表A.1)的规定。4.8级以上的螺栓扭矩标准值由设计规定,若设计无规定时,宜按4.8级螺栓的扭紧力矩标准执行。   螺杆与螺母的螺纹有滑牙或螺母的棱角磨损以致扳手打滑的螺栓必须更换。 螺栓已按规范要求或设计要求扭紧力矩紧固  自立式铁塔组立检查及评级记录(线塔1)、拉线铁塔组立检查及评级记录(线塔2)、混凝土电杆组立检查及评级记录(线塔3) 1 滑牙螺栓已更换   螺母棱角磨损的螺栓已更换   2 6.1.8  杆塔组立及架线后,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1.8(见本部分表A.2)的规定。 符合规范要求  自立式铁塔组立检查及评级记录(线塔1)、拉线铁塔组立检查及评级记录(线塔2)、混凝土电杆组立检查及评级记录(线塔3) 3 6.2.1  铁塔基础符合下列规已经中间验收合格 定时可组立铁塔:   1  经中间检查验收合格;   2  分解组立铁塔时,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分解组立铁塔时的混度的70%; 凝土抗压强度满足规范  3  整体立塔时,混凝土要求 的抗压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100%;当立塔操作采取有效防止基础承受水平推力的措施时,混凝土的抗整体立塔时的混凝土压强度允许不低于设计强抗压强度满足规范要求 度的70%。  中间验收报告:  基础设计强度: 试块强度报告  基础设计强度: 试块报告 4 6.3.1  混凝土电杆(指离心环形混凝土电杆)及预制构件在装卸及运输中严禁互相碰撞、急剧坠落和不正确的支吊,以防止混凝土产生裂缝和其他损伤。 装卸及运输过程符合规范要求  施工作业指导书 项目部质检员(安全员):  年  月  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表7.1.2 架线工程开工前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编号:
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序号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项目经理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3—2005) 1.0.3  当需要变更设计时,应经设计单位同意。 1 变更已经设计同意  设计变更文件 2 2.0.1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及器材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有该批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原材料合格证齐全有效  导线质量合格证 地线质量合格证 光缆质量合格证 绝缘子质量合格证 金具质量合格证 3 7.1.1  放线前应有完整有效的架线(包括放线、紧线及附件安装等)施工技术文件。 有完整的施工技术设计  架线(包括放线、紧线及附件安装等)施工作业指导书 4 7.3.1  在张力放线的操作中除遵守下列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超高压架空输电线路张力架线施工工艺导则(试行)》(SDJJS2)中的规定:   电压等级为330kV及以上线路工程的导线展放必须采用张力放线。 导线展放采用张力放线  架线施工作业指导书 5 7.4.1  不同金属、不同规格、不同绞制方向的导线或架空导地线连接符合规地线,严禁在一个耐张段内范要求 连接。 7.4.3  导线或架空地线,必须使用合格的电力金具配套接续管及耐张线夹进行连接。连接后的握着强度,应在架线施工前进行试件试验。试件不得少于3组(允许接续管与耐张线夹合为一组试件)。其试验握着强度对液压及爆压都不得小于导线或架空地线设计使用拉断力的95%。   对小截面导线采用螺栓式耐张线夹及钳压管连接时,配套接续管合格 配套耐张管合格 制作试件满足规范要求  导线质量合格证 地线质量合格证 材料进场检验记录   导地线握力试件制作记录  6 握着强度满足规范要求  导地线拉力试验报告 其试件应分别制作。螺栓式耐张线夹的握着强度不得小于导线设计使用拉断力的90%。钳压管直线连接的握着强度,不得小于导线设计使用拉断力的95%。架空地线的连接强度应与导线相对应。 7.7.3  光缆架线施工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光缆架线施工必须采用张力放线方法。 7.4.2  当导线或架空地线采用液压或爆压连接时,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及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许可证。连接完成并自检合格后,应在压接管上打上操作人员的钢印。 7 光缆架线采用张力放线  光缆施工作业指导书   光缆施工记录 压接人员持证上岗  压接人员操作证 导地线压接管施工检查及评级记录(线线2、线线3、线线4、线线5)   钢印编号 8 自检合格,已打钢印  项目部质检员(安全员):  年  月  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表7.3.2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架线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                                                                   编号:
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序号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项目经理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3-1992) 4.0.15  35kV架空电力线路的瓷悬式绝缘子,安装前应采用不低于5000V 的兆欧表逐个进行绝缘电阻测定。在干燥情况下,绝缘电阻值不得小于500MΩ。 1 安装前逐个进行测定  架线工程施工质量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项目部质检员(安全员):  年  月  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表8.0.2 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编号:
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序号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项目经理 执行情况     相  关  资  料 《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3—2005) 隐蔽工程签证单   接地装置施工检查及评级记录(线地1) 接地体连接方式符合规范要求  1 8.0.5  接地体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2  除设计规定的断开点可用螺栓连接外,其余应用焊接或液压、爆压方式连接。   3  接地体间连接必须可靠。 当采用搭接焊接时,圆钢的搭接长度应为其直径的6倍并双面施焊;扁钢的搭接长度应为其宽度的2倍并四面施焊 当圆钢采用爆压或液压连接时,接续管的壁厚不得小于3mm、长度不得小于:搭接时圆钢直径的10倍,对接时圆钢直径的20倍 接地用圆钢如采用液压、爆压方式接续,其接续管规格型号与所压圆钢匹配  检查记录  检查记录     检查记录 2 8.0.6  接地引下线与杆塔的连接应接触良好,并应便于断开测量接地电阻。当引下线直接从架空地线引下时,引下线应紧靠杆身,并应每隔一定距离与杆身固定。 引下线与杆塔接触良好 引下线便于断开 引下线紧靠杆身且每隔一定距离与杆身固定 接地装置施工检查及评级记录(线地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06) 3 3.7.10  接地线与杆塔的连接应接触良好可靠,并应便于打开测量接地电阻。 3.7.11  架空线路杆塔的每一腿都应与接地体引下线连接,通过多点接地以保证可靠性。 3.3.11  当电缆穿过零序电流互感器时,电缆头的接地线应通过零序电流互感器后接地;由电缆头至穿过零序电流互感器的一段电缆金属护层和接地线应对地绝缘。 3.9.1  110kV及以上中性点有效接地系统单芯电缆的电缆终端金属护层,应通过接地刀闸直接与变电站接地装置连接。 3.9.4  110kV以下三芯电缆的电缆终端金属护层应直接与变电站接地装置连接。 接地良好 便于打开   接地装置施工检查及评级记录(线地1) 接地装置施工检查及评级记录(线地1) 4 每腿接地 电缆头接地线接地位置  5 对地绝缘  电缆接地检查记录 6 符合规范要求  电缆接地检查记录 7 符合规范要求  电缆接地检查记录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2006) 8 4.2.9  金属电缆支架全长均应有良好的接地 电缆支架全长均接地良好  电缆接地检查记录 项目部质检员(安全员):  年  月  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表9.0.2 竣工投产前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编号:
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序号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项目经理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3—2005) 已经竣工验收判定合格 线路绝缘电阻测试合格 线路相位准确 9.2.2  线路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及试验判定合格,不得投入运行。 线路参数及高频特性已测定 电压由零升至额定电压,但无条件时可不做 以额定电压对线路冲击合闸三次 带负荷试运行24h     调试试验报告    竣工验收报告 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2006) 5.2.6  直埋电缆在直线段每隔 50m~100m 处、电缆接头处、转弯处、进入建筑物等处,应设置明显的方位标志或标桩。 7.0.1  对易受外部影响着火的电缆密集场所或可能着火蔓延而酿成严重事故的电缆线路,必须按设计要求的防火阻燃措施施工。 2 设置明显标志  施工记录 3 按设计要求的防火阻燃措施施工  防火阻燃施工技术措施、施工记录 项目部质检员(安全员):  年  月  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