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空间作业培训制度
1、凡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厂(部)级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培训制度。
2、各单位根据本厂不同的有限空间的特点,分别详细制定既有通用部分又有专用部分的符合现场实际的培训教案,作为专项教材。
3、培训对象: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
4、培训内容:
专项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有限空间存在的危险特性和安全作业的要求; (二)进入有限空间的程序;
(三)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四)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 (五)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六)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
安全培训应当有专门记录,并由参加培训的人员签字确认。
5、培训对象: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
6、“三级”培训规定
公司每半年组织一次公司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等有限
空间作业的知识和技术的培训班,对大班长以上的领导干部进行培训;各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厂(部),选择不同专业技术精,懂安全的技术骨干根据不同有限空间作业的不同特点,编写出对应的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按本制度要求每月培训一次有限空间作业的相关人员;作业前,车间组织一次针对本次有限空间作业方案的交底和安全措施的培训教育。
各级培训应做好被培训人员的考试考核工作,并做好详细
的台账记录,培训合格者在培训考核登记表上本人签字。
7、从事有关有限空间作业的“四类”人员(即: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必须是经过有限空间作业培训考试考核合格的人员,不合格者,不准从事有限空间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