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与管理工作,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充分发挥企业技术中心在我市创新体系和企业创新能力建设中的引导与示范作用,根据、《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和《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国家2005年第30号令)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为推进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与发展,确立企业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的主体地位,对我市主要产业中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绩效显著、具有较好示范和导向作用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认定,并给予相应的扶持,以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第三条 市经委牵头,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和大连海关参加,共同负责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工作。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扶持企业技术中心发展,形成共同推进企业自主创新工作的协调互动机制。市经委作为牵头单位,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进行指导与管理,并具体负责组织认定和评价工作。
第二章 认 定
第四条 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每年组织一次。 第五条 申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企业已设立三年以上,具有法人资格。
2、企业发展符合国家产业导向,上年度销售收入总额应在6000万元以上。
3、企业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我市各主要行业(或产业)中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4、企业领导层重视技术中心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意识和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5、已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并正常运行一年以上。
6、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检测分析和试验条件,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具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7、企业技术中心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研发人员队伍结构合理,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不少于30人。
8、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完善,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9、企业两年内无偷税、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或因技术原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10、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两年内没有发生走私罪或走私行为的。
以上基本条件可根据全市企业总体发展情况做出适当调整。
第六条 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程序:
1、企业向市经委提出书面申请(一式两份),申请材料包括:《大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见附件一)和《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含需提交的报表及证明材料)(见附件二)。
2、市经委对企业上报的申请材料审查后,依据《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三),组织有关专家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3、市经委会同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大连海关,依据国家产业、初评结果、专家综合评审意见等进行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第七条 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结果自市经委受理企业申请截止日期之日起,90个工作日之内公布。
第三章 评 价
第 依据《大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对已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每年进行一次评价。
第九条 评价程序:
1、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于当年5月30日前将评价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市经委。评价材料包括:《大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年度工作总结》(见附件四)和《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2、市经委组织专家对上报的评价材料及相关情况进行核查;按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的规定进行计算分析,形成初步评价结果,市经委对初评结果进行审核,确定评价结果,并通报相关部门和企业。
第十条 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1、评价得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
2、评价得分60分(含60分)至90分为合格。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价为不合格: (1)评价得分低于60分;
(2)连续两次评价得分在65分(含65分)至60分之间; (3)逾期一个月不报送评价材料; (4)提供虚假评价材料。
第四章 调整与撤销
第十一条 已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发生改制、合并、分立、股权转让、更名等重大变更事项的,应在办理相关手续后一个月内书面报告市经委。市经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原认定
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是否保留,属于国家、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应及时将有关材料报国家、省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撤消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
1、技术中心评价不合格;
2、技术中心所在企业被依法终止;
3、技术中心所在企业自行要求撤销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4、企业有偷税、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或因技术原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5、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发生走私罪或走私行为的。
第十三条 市经委会同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和大连海关对调整与撤销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及当年新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以文件形式一并公布。
第五章 管理与
第十四条 企业报送的认定申请材料和已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报送的评价材料内容和数据应真实可靠。提供虚假材料的企业,两年内不得申请市级认定;已是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撤消其认定资格,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市级认定。
第十五条 因第十二条原因被撤销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的,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
第十六条 已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得分65分(含65分)至60分或无故不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企业技术中心正常活动,市经委将给予警告,并督促所在企业进行整改。
第十七条 市经委应以已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为主体,积极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根据产业发展重点,鼓励企业进行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的研发,加强产学研结合,不定期开展专业培训、参观考察和经验交流等活动,促进企业加大技术中心建设力度,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
第十 对新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50万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含分中心)给予200万元。所需资金由大连市自主创新专项资金安排解决。资助资金主要用于企业技术中心购置研发、检测、试验仪器设备,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
第十九条 市经委、市财政局应当对资助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核查。
第二十条 已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申报市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经专家评审确认符合重点支持的项目,优先列入资助计划。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7年4月1日起实施。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经委会同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和大连海关负责解释。
附件一:
《大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一、企业(集团)的基本情况
1、企业经营管理等基本情况,包括所有制性质、职工人数、企业总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销售收入、利润、主导产品及市场占有率、技术来源等。 2、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和作用。
3、企业在本产业领域技术创新中的作用和竞争能力。 二、企业技术中心的基本情况
1、企业技术中心的发展规划及近中期目标。
2、目前企业技术中心的组织机构及运行机制,包括:各项制度建立,组织建设、研发经费的保障,激励机制,创新环境,产学研合作等。
3、企业技术中心研究开发及试验的基础条件。
4、企业技术中心的研究开发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原创性创新、自主开发、引进技术消化吸收、产学研合作、企业间技术合作等。
5、企业技术中心信息化建设。
6、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带头人及创新团队的情况,以及人才培养情况。
7、企业技术中心取得的主要创新成果(3年之内)及其经济效益。
附件二:
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一、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 企业名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所属行业 主营业务 企业负责人 联系电话 技术中心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电子邮件 企业网址 报告年度 序号 定量数据名称 单位 1 企业营业收入总额 万元 2 企业利润总额 万元 3 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总额 万元 4 (T-1)年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总额 万元 5 企业产品销售利润总额 万元 6 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 万元 其中: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 万元 7 (T-1)年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 万元 8 企业全部科技项目数 项 其中:研发周期三年及以上的项目数 项 其中:对外合作项目数 项 9 新产品销售收入 万元 10 新产品销售利润 万元 11 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 万元 12 企业自有品牌产品与技术出口创汇额 万美元 13 企业职工总数 人 14 企业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 万元 15 企业科技活动人员数 人 其中: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 人 16 技术中心职工人数 人 17 技术中心人员培训费 万元 18 技术中心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 万元 19 技术中心高级专家人数 人 20 技术中心博士人数 人 21 来技术中心从事研发工作的外部专家人数 人月 22 技术中心在海外设立开发设计机构数 个 23 技术中心与其他组织合办开发机构数 个 24 通过国家和国际组织认证实验室数 个 25 完成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项目数 项 26 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发明专利数 项 27 当年被受理的专利申请数 项 其中:被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数 项 28 最近三年主持和参加制定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数 项 29 企业获得的驰名商标数 个 30 企业获得的市级以上名牌产品数 个 31 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项目数 项 数据值 二、需提供的附件及证明材料
1、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表(B107-2)、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项目一览表(B107-1)。未列入国家统计局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参照上述二个表的格式填报后提交。
2、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 3、大型企业集团应将下属企业的(B107-1、B107-2)表合并填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进行合并填报。
4、评价指标的必要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技术中心高级专家和外部专家、对外合作项目、研发周期三年及以上的项目、在研和完成的全部科技项目、发明专利、参与制定的标准、国家认证实验室、驰名商标、名牌产品、科技奖励等方面的内容。
三、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
1、报告年度:指评价表中指标统计年度,时间范围从填写评价表的上一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所有指标的填报时间范围,如无特殊指明,均为报告年度。(T-1)年指上一次评价的报告年度。 2、企业营业收入总额:指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总部和其下属分公司、子公司、控股企业(按实际控投权)等应该列入会计合并报表范围的所有企业的营业收入(销售收入),经按合并报表原则处理后的合并营业收入。包括工业性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房地产与旅游酒店服务等第三产业的营业收入。
3、企业利润总额:指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消耗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亏损以-号表示)。包括企业的营业利润补贴收入,各种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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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总额:指工业企业销售产成品、试制半成品的收入和提供工业性劳务收入总额。
5、企业产品销售利润总额:指企业销售收入扣除成本、费用、税金后的余额。
6、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指企业实际支出的全部科技活动费用,包括列入技术开发的经费支出以及技措技改等资金实际用于科技活动的支出。不包括生产性支出和归还贷款支出。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总额分为内部支出和外部支出。
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指企业用于内部开展科技活动实际支出的费用,包括外协加工费。不包括委托研制或合作研制而支付外单位的经费。科技经费内部支出按用途分为科技活动人员劳务费、原材料费、赎买自制设备支出、其他支出。
科技活动经费外部支出:指企业委托其他单位或与其他单位合作开展科技活动而支付给其他单位的经费,不包括外协加工费。
7、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指在企业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中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类项目以及这三类项目的管理和服务费用的支出。
8、企业全部科技项目数:指企业立项并开展研发(制)工作、以前年份立项(当年)仍继续进行研发(制)的科技项目,包括当年完成、年内仍在进行、年内研发工作已告失败的项目,不包括委托外单位进行研发的项目。从开发项目的性质看,包括新产品开发项目数、新技术开发项目数、新工艺开发项目数、新服务开发项目数与基础研究项目数之和。
9、研发周期三年及以上的项目数:指研究开发周期在三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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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三年)的技术开发项目数。
10、对外合作项目数:指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其他企业联合开展的科技项目数。
11、新产品销售收入:新产品销售收入指报告期本企业销售新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新产品销售收入是产品销售收入的组成部分,计算口径与产品销售收入一致。新产品即包括经有关部门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新产品,也包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未经有关部门认定,从投产之日起一年之内的新产品。
新产品: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产品,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比原有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产品。新产品包括全新型新产品和重大改进型新产品二大类。
全新型新产品:指与以前制造的产品相比,其用途或者技术设计和材料三者都有显著变化的产品。这些创新可以涉及到全新的技术,也可以基于组合现有技术新的应用,或者源于新的知识的应用。 重大改进型新产品:指在原有产品的基础上,产品性能得到显著提高或者重大改进的产品。若产品的改变仅仅是在美学上(外观、颜色、图案设计、包装等)的改变及技术上的较小的变化,属于产品差异,不作为新产品统计。
12、新产品销售利润:指企业销售新产品所实现的利润。
13、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 指年末整个企业用于科研、技术开发的仪器、科研设备、中间试验设备的原值(帐面原值)。 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包括技术开发仪器、技术开发设备、技术开发检测设备、中间试验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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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企业自有品牌产品与技术出口创汇额:指企业出口自己生产的自有品牌的产品和向国外出口技术所收入的外汇。 15、企业职工总数:指企业在册职工人数。
16、企业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指企业在册全部职工一年的货币收入的总额。包括职工工资、福利费、奖金、补贴、项目提成等各项货币收入的总和。
17、企业科技活动人员数:指工业企业直接从事(或参与)科技活动、以及专门从事科技活动管理和为科技活动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累计从事科技活动的时间占制度工作时间10%(不含)以下的人员不统计。
(1)直接从事(或参与)科技活动的人员包括:工业企业所属的技术中心及中试车间(基地)等机构中从事科技活动的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及其它辅助人员;虽不在上述机构工作,但编入科技活动项目组(攻关小组)的人员。
(2)专门从事科技活动管理和为科技活动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包括:工业企业主管科技工作的负责人,企业科技管理部门(科研管理处、部、科等)的工作人员,直接为科技活动提供资料文献、材料供应、设备维护等服务的人员。不包括保卫、医疗保健、司机、食堂人员、茶炉工、水暖工、清洁工等间接服务人员。
18、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指企业科技活动人员中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类活动的人员。包括直接参加上述三类项目活动的人员及这类项目的管理和服务人员。
19、技术中心职工人数:在技术中心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从业人员年平均数。包括技术中心科研开发人员、直接管理人员和直接为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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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的人员等。
20、技术中心人员培训费:指技术中心工作人员在国内、海外地区接受继续教育和专项培训的费用总支出。
21、技术中心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指技术中心在册全体工作人员的年货币总收入,包括工资、福利费、奖金、补贴、项目提成等各项收入的总和。
22、技术中心高级专家人数:指全职在技术中心工作、获得国家、省、部和计划单列市等部门认定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或者享受国家、省、部和计划单列市专项津贴的专家的人员数。
23、技术中心博士人数:指全职在技术中心工作、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数。在站的博士后可以作为博士进行统计。
24、来技术中心从事开发工作的外部专家人数:指来技术中心从事研究、技术开发工作的具有较高科技开发能力的海内外专家累计人月。最小统计单位为: 0.5人月。
25、技术中心在海外设立开发设计机构数:指技术中心在港澳台地区及国外设立以科研开发、设计为目的的开发机构数量。
26、技术中心与其他组织合办开发机构数:指技术中心与高校、研究院所、其他企业联合设立的以科研开发设计为目的的组织机构数量。 27、国家和国际组织认证的实验室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国家部门和国际组织认定认证的、仍在有效期内的实验室、检测中心的数量。 28、完成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项目数:指企业完成(结题)的新产品开发项目数、新技术项目数、新工艺开发项目数之和。 29、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发明专利数:指企业作为专利权人拥有专利权属、经国内外专利机构授权且在有效期内的全部发明专利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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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当年被受理的专利申请数:指企业报告年度内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并被受理的专利件数。
31、被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数:指企业报告年度内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发明专利申请并被受理的专利件数。
32、最近三年主持和参加制定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数:指企业在报告年度、报告年度前一年、报告年度前二年主持或参与制定,目前仍有效执行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数量。
33、企业获得的市级以上驰名商标数:指企业拥有的国家和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评定的驰名商标数(含国际驰名商标数)。
34、企业获得的市级以上名牌产品数:指企业拥有的国家和省市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评定的名牌产品数。
35、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项目数:指企业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的项目总数。
四、证明材料格式要求
附表1 科技活动经费支出主要内容与金额
单位:万元 主要经费内容 企业内部开1、科技活动人员劳务费 感谢你的观看
金额 备 注 展科技活动2、科技活动消耗原材料费 经费支出 3、科技活动购买与自制设备支出 4、其他支出 其中:前期论证费 调研差旅费 办公费 资料图书费 水电费 科研设备维修费 印刷费 专题会议费 成果鉴定费 科研房租费 间接服务人员劳务费的分摊 取暖费用 1-4项小计 委外经费 5、委托外单位开展科技活动经费支出 支出 1-5项合计 非土建项目 附表2 来技术中心从事研发工作的外部专家信息 序号 姓名 地区 单位 技术职称 工作时间 主要从事的开发设计工(人月) 作 注:地区指专家所在国家或地区,外国专家请注明国别,国内专家请注明所在地区
附表3 对外合作技术开发项目清单
序项目名称 合作单位名称(系、合作对方号 专业或部门) 联系人 合作对方联系电话 合作方式 合作方式:①共同研究开发;②委托对方开发
附表4 技术中心专家表 序姓 出生 学历 职称 工作职务 号 名 年月 部门 技术 领域 专家 类型 电话 企业外专家请注明单位 感谢你的观看
注:专家类型指国家级津贴、省部级津贴、国家级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部级、市级科技人才、博士、在站博士后,其他(请说明)
附表5 拥有的有效发明专利信息 序号 发明专利名称 申请国别 授权号 注:企业拥有的有效发明专利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附表6 通过国家、省、市和国际组织认定的实验室或检测机构信息 序号 实验室或检测机构名称 认定机关名称 认定证书号 注:需提供认定证书复印件
附表7 拥有的国家驰名商标和省、市著名商标信息 序号 商标名称 评定机关 认定时间 认定商品与类别 注:企业拥有的国家驰名商标和省、市著名商标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材料
附表8 拥有国家、省、市名牌产品信息 序号 名牌产品名称 评定机关
认定时间 证书或文件号 注:企业拥有的名牌产品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材料 附表9-1 当年完成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及软科学项目信息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来源 合作单位 技术领域 项目类型 注:1、项目来源指国家技术创新计划项目、国家863项目、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电子基金项目、中小企业基金项目等、大连市各类重点开发项目计划(请注明何种计划)、国际合作项目、企业自立项目、其他项目 2、项目类型: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基础研究、新服务、软课题等
附表9-2 在研重点技术开发项目信息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来源 合作单位 感谢你的观看
技术领域 项目类型 附表10 当年受理的专利申请信息 序号 申请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申请国别 申请号 申请日期 注:1、专利类型包括外观设计、实用新型、发明专利 2、当年指报告年度
3、受理的发明专利需提供受理证书复印件
附表11 三年内主持和参加制定标准信息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类型 标准号 主持或参与 颁布年月 标准是否现行有效 注1:标准类型包括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注2:三年内指报告期年度、报告期前一年、报告期前两年三个年度内颁布标准 注3:需提供标准名称和能证明企业作用的资料复印件
附表12 企业获奖信息 序号 获奖名称 级别 获奖时间 备 注 注1、获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需要提供证书复印件
附件三:
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
一、评价指标及评价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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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创 新 机 制 二级 指标 创新投 入机制 人才激 励机制 创新合 作机制 权重 (分) 18 6 三级指标 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 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比例比上次评价增长 中心年人均收入与企业年人均收入之比 中心人员培训费占中心人员总收入的比重 权重 单位 (分) 15 3 3 3 3 3 7 5 5 3 4 4 2 4 4 3 4 11 11 3 % 百分点 基本 要求 ≥ 3 ≥ 0 > 1.2 > 2 > 10 > 5 > 2 > 4 >200 ≥ 1 > 10 ≥ 1 ≥ 1 > 10 > 5 ≥ 1 ≥ 1 > 12 > 10 > 0 % 人月 % % 人 万元 个 % 项 个 项 项 项 项 % % 万美元 6 来中心从事技术开发工作的外部专家数 对外合作项目占全部开发项目数的比重 技 术 与 人 才 创新队 伍建设 创新条 件建设 12 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占职工人数的比重 技术中心拥有的高级专家及博士人数 8 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 通过国家和国际组织认证的实验室数 技术积 累储备 10 15 研发周期二年及以上项目数占全部项目数的比重 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发明专利数 企业拥有的市级以上名牌产品或驰名商标数 当年完成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项目数 当年受理的专利申请数 ——其中当年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数 主持和参与制定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数 产 出 与 效 益 技术创 新产出 技术创 新效益 加分 扣分 25 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 新产品销售利润占产品销售利润的比重 自有品牌产品与技术出口创汇额 加分 扣分 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项目数 ≤ 3 企业经营亏损 项 ≤ 3 万元
二、行业系数
行业 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占 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产 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 品销售收入的比重 新产品销售利润占产 品销售利润的比重 感谢你的观看
航空 电子 轻工Ⅰ 轻工Ⅱ 船舶 化工 机械 医药 冶金 纺织 建材 有色 铁道 石化 其他 0.8 0.6 0.6 1.0 0.8 1.2 1.0 0.8 1.2 1.0 1.0 1.0 1.2 3.0 3.0 0.6 0.4 0.4 1.0 0.4 1.0 0.6 0.8 1.4 1.0 0.8 1.4 0.6 1.2 0.6 0.4 0.4 1.0 0.8 0.8 0.6 0.6 1.4 1.0 0.6 1.4 0.4 1.2 有关说明:
1、由于不同行业在技术创新投入与产出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技术中心评估时,对不同行业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和新产品销售利润占产品销售利润的比重等三个指标引入行业系数加以调节。
2、行业系数只作为评估机构评价时使用,企业填报时无需考虑行业系数,按实际数据填报。评价时,根据企业填报的实际数据得出上述指标的比重,再乘以行业系数,得出指标的评价值。
3、行业系数表中的其他行业指烟草、煤炭、交通、建筑、石油等行业,这些行业的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和新产品销售利润占产品销售利润的比重两项指标暂按满分的60%计算。 4、轻工Ⅰ为家电行业,轻工Ⅱ为轻工的其他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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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大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年度工作总结》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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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年度评价需要提交年度工作总结,以全面总结上一年度企业技术创新与技术中心工作情况。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一、企业技术创新战略与规划的实施情况,包括企业技术创新战略的制定与调整,年度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二、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包括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基本情况、技术中心组织建设(内部组织及运行情况等)、技术中心创新机制建设(技术带头人培养、人才激励机制、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创新投入制度及执行情况等)、企业技术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研究试验设施、检测设施、信息化设施)。 三、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开展情况,包括年度重点创新项目的实施效果、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的自主创新情况。 四、其他有特色的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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