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委、办、厅、局,各地、州、市建设局,各有关设计、施工、金融、中介咨询、建设单位,驻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
云南省建设厅
云南科技出版社 2003年·云南
关于发布施行云南省2003版 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通知
云建标[2003]668号
签发:冯志成第 1 页 共 88 页
滇各有关单位及:
为适应云南省建筑市场发展需要,更好地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和《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进一步推动工程造价工作市场化进程,规范建设工程承发包计价行为,维护建设工程承发包双方的合法权益,省建设厅组织编制的“云南省200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以下简称新版计价依据)及其电子版定额,经审查同意,现予发布,自2003年11月1日起在全省行政区域内施行。
新版计价依据包括:《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云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细目指南》、《云南省建设工程措施项目计价办法》、《云南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计价办法》、《云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云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云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云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云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云南省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等10个部分的内容。根据《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和建设部的有关规定,新版计价依据发布施行后,除国家有关部、委、办、局发布的现行电力、水利、公路、人防、化工、铁路等专业工程定额外,其他工程计价依据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一律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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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计价依据是编制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拦标价的标准,也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结算、竣工决算,进行工程造价纠纷技术鉴定和行政调解以及施工企业投标报价的依据和基础。凡2003年11月1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其计价办法可继续按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执行。
各地、各部门在新版计价依据的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省建设厅标准定额处反映。新版计价依据的印发、勘误、解释、补充、修改等工作由省建设厅标准定额处具体负责。
云南省建设厅
二00三年十月十三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计价依据 发布 通知 抄报:建设部、、省、省、省政协、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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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说 明
一、为进一步加大建设工程造价活动市场化进程,规范造价市场各方主体的计价行为,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清单计价规范》)、《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本规则》所称“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工程、房屋修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
二、《本规则》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工程类别的划分及适用范围、建筑安装工程各类费用计算方法、单位工程拦标价的确定、定额计价规则、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工程造价计价管理等七个部分。
三、《本规则》与《清单计价规范》、《云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细目指南》(以下简称《细目指南》)、《云南省建设工程措施项目计价办法》(以下简称《措施办法》)、《云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建筑定额》)、《云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装饰定额》)、《云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安装定额》)、《云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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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云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园林定额》)、《云南省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修缮定额》)、《云南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计价办法》(以下简称《台班费用》)配套使用,是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拦标价和投标报价,确定工程合同价、拨付工程价款、办理工程竣工结(决)算的依据和基础。
四、《本规则》适用于现阶段“定额计价”和“工程量清单计价”两种并存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施工招投标采用何种计价模式,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予以确认。
五、为确保建设工程概预算控制目标的实现,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属于性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应当设置拦标价。
六、为普及和提高工程造价电算化水平,根据《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配套《本规则》和各部《消耗量定额》的电子版定额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鉴定通过,随同发行。 七、《消耗量定额》所选用的人工、材料、机械名称及计量单位与“全国统一基础定额”保持一致;各部《消耗量定额》之间,同一种材料或机械名称表述不一致的,均以电子版本为准;由于对材料、机械市场价格采集的时间不同,同一种材料或机械的单价在各部《消耗量定额》中可能存在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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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供参考使用。
目 录
第一章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1) 第二章 工程类别的划分及适用范围 (10) 第三章 建筑安装工程各项费用计算方法 (15) 第四章 单位工程拦标价的确定 (18) 第五章 定额计价规则 (21)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31) 第七章 工程造价计价管理规定 (61)
第一章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由直接工程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等七项费用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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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接工程费:指施工过程中构成工程实体的各种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一)人工费: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种费用。内容包括: 1、基本工资:指发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指生产工人在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一般情况下的施工保健费用等。
(二)材料费:指施工过程中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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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周转性使用材料的摊销(或租赁)费用。内容包括: 1、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2、材料运杂费: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运输损耗费: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采购及保管费:指在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过程中所需要的各种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5、检验试验费: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筑安装企业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的检验试验费用。 (三)施工机械使用费: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输费。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
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2、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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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费用。
3、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要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要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用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及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及机械费用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输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5、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6、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能源费用。
7、其他费用: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及有关部门规定应交纳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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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中所提“人工单价”、“材料单价”、“机械台班单价”的内容组成同“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二、措施费: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一般由通用项目措施费(如: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等)、专业项目措施费构成。其主要内容详见下表,针对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可做调整补充。
措施项目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一、通用项目 1.1 环境保护 1.2 安全文明施工 1.3 临时设施 1.4 夜间施工 1.5 二次搬运 第 10 页 共 88 页
1.6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1.7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 1.8 脚手架 1.9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1.10 施工排水、降水 1.11 其他(测量放线,冬雨季施工增加,生产工具用具使用,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等) 二、专业项目 2.建筑工程 2.1 垂直运输机械 3.装饰装修工程 3.1 垂直运输机械 3.2 室内空气污染测试 第 11 页 共 88 页
4.安装工程 4.1 组装平台 4.2 设备、管道施工的安全、防冻和焊接保护措施 4.3 压力容器和高压管道的检验 4.4 焦炉施工大棚 4.5 焦炉烘炉、热态工程 4.6 管道安装后的充气保护措施 4.7 隧道内施工的通风、供水、供气、供电、照明及通讯设施 4.8 现场施工围栏 4.9 长输管道临时水工保护措施 4.10 长输管道施工便道 4.11 长输管道跨越或穿越施工措施 第 12 页 共 88 页
4.12 长输管道地下穿越地上建筑物的保护措施 4.13 长输管道工程施工队伍调遣 4.14 格架式抱杆 5.市政工程 5.1 围堰 5.2 筑岛 5.3 现场施工围栏 5.4 便道 5.5 便桥 5.6 洞内施工的通风、供水、供气、供电、照明及通讯设施 5.7 驳岸块石清理 (一)通用项目措施费:
1、环境保护费: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的各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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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全文明施工费:指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3、临时设施费: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产和生活用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所发生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以及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
临时设施包括:临时性的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堆场、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
4、夜间施工增加费: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费用。
5、二次搬运费:指因场地狭小或材料、构件无法直接运进施工操作现场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
6、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指根据《台班费用》认定的大型或特大型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及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除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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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指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模板(如:钢模板、木模板等)、支架等周转性使用材料的支、拆、运输、施工维护费用及模板、支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8、脚手架费: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施工维护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9、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需费用。
10、施工排水、降水费:指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降水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11、其他费用:
(1)测量放线费:指工程开工前确定建筑物位置、标高、水准点所需的人工费及仪器仪表、工具用具的摊销费和维修费用。
(2)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指在冬、雨季施工期间,为确保工程质量所采取的保温、防雨措施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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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指施工生产所需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及检验用具等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以及支付给工人自备工具的补贴费。 (4)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
(二)专业措施费:指施工中发生的工程专业措施费用。
三、管理费:指施工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内容包括:
(一)管理人员工资: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二)办公费: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邮电、书报、会议、水电、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等费用。
(三)差旅交通费: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室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等。
(四)固定资产使用费: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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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五)工具用具使用费:指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六)住房公积金:指企业按标准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工会经费:指企业按规定从职工工资总额中计提的工会经费。
(八)职工教育经费: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规定从职工工资总额中计提的费用。
(九)财产保险费:指施工管理用财务、车辆保险。 (十)财务费: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十一)税金:指企业按规定交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十二)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等。
四、利润: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取的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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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项目费:指除直接工程费、措施费、管理费以外,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可能发生的费用。一般包括:总包工程服务费、特种保健津贴、其他等有关费用。
(一)总包工程服务费:指工程施工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例如招标人将部分专业工程单独分包给其他承包人,总包工程与分包工程发生交叉施工影响,或虽不发生交叉,但总承包人履行了总包责任(如现场协调、竣工验收资料整理等工作),招标人应当向总承包人支付一定费用作为补偿。
(二)特种保健津贴:在有影响健康的未停产车间内进行改扩建工程施工,施工单位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应当享受的特种保健费用。 (三)其他:
1、停工、窝工损失费:因设计变更或由于建设单位的责任造成的停工、窝工损失。 2、承发包双方协商认定的有关费用。
六、规费:指和有关部门规定的因工程建设必须交纳的行政事业和社会统筹性费用。包括: (一)工程排污费:指施工现场按规定交纳的排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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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程定额测定费:指按规定支付给工程造价(定额)管理部门的定额测定费。 (三)社会保障及劳动保险费:
1、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指施工企业按规定向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交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社会统筹部分)。
2、失业保险费:指施工企业按国家规定交纳的失业保险基金。
3、医疗保险费:指施工企业按规定向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交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4、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指按照建筑法规定,施工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5、劳动保险费:指施工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金、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七、税金: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第二章 工程类别的划分及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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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安装工程类别的划分
建筑工程按单位工程建筑高度、跨度、工程规模以及施工技术的复杂程度,综合权衡划分工程类别;安装工程按工程性质,施工环境条件以及施工技术的复杂程度,综合权衡划分工程类别。
建筑安装工程类别划分表
类别 一类 二类 三类 四类 1、跨度>24m;2、层数1、18m<跨度≤24m;2、6层1、12m<跨度≤18m;2、4层>9层或高度>27m;3、<层数≤9层或18m<高度<层数≤6层或12m<高度工业面积>10000m2的公共建≤27m;3、7000m2<面积≤≤18m;3、12m<高度≤20m和与民筑或单层工业厂房;4、10000m2的公共建筑或单层用建高度>20m和柱网>柱网≤5.7m×8.7m(或1、跨度≤12m;2、层数工业厂房;4、高度>20m和49.59m2)的多层工业厂房;4、≤4层或高度≤12m。 柱网≤5.7m×8.7m(或49.59m2)的多层工业厂地下、半地下车库;5、主体为简易结构的集贸市场联片建筑。 筑 5.7m×8.7m(或49.59m2)的多层工业厂房;5、露外地面为非地平面的体育房;5、高度≤20m和柱网>第 20 页 共 88 页
场地工程。 5.7m×8.7m(或49.59m2)的多层工业厂房。 1、钢筋砼结构的:1.1、高1、砖石或混合结构的:1.1、度≤30m;1.2、跨度≤18m;高度≤30m;1.2、跨度≤18m;钢筋砼结构的:1、高度构筑1.3、容积≤1000m3;1.4、架1.3、容积≤1000m3。2、钢筋其他砖石、毛石、砼独>30m;2、跨度>18m;3、物 构式设备基础。2、砖石或混砼块体构筑物;3、露外立块体构筑物。 3容积>1000m。 合结构的:2.1、高度>30m;地面为地平面的体育场地及2.2、跨度>18m;2.3、容积其他专用场地工程。 第 21 页 共 88 页
>1000m3。 1、一般室外道路、围墙、1、抗震加固工程;2、修缮围栏、挡土墙、的1、人工工程;2、机场场道及仿古建筑工程;3、市政工1、市政工程中的桥梁、其他 隧道工程。 工程。 工程;3、市政工程中的道路程中的其他建筑工程;4、桩工程;2、园林绿化工程;基工程;5、土石方工程;3、签证记工和零星借6、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工。 花台、花池及其他零星第 22 页 共 88 页
1、炉窑砌筑工程;2、工艺金属制作安装工程;3、工业1、电气设备安装工程;2、管道工程;4、消防及安全防机械设备安装工程;3、给、安装1、热电设备工程;2、静范设备安装工程;5、自动化排水和采暖燃气工程;4、通签证记工和零星借工。 工程 置设备制作安装工程。 控制仪表安装工程;6、通信风空调工程;5、市政安装工设备及线路工程;7、智能化系统安装工程。 备注 防腐、绝热工程按主体工程分类标准执行。 程;6、人防安装工程。 (一)名词解释
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两横向定位轴线的跨距。
2、高度:房屋建筑指室外地面至房屋檐口上表面(有突出屋面电梯间的,应算至电梯间檐口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有地下室的建筑指最底层地下室地面至房屋檐口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构筑物指地面至本体最高点(不包括避雷针、扶梯高度)之间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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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层数:指建筑物分层数,凡层高超过2.2m(不含2.2m)可以计算建筑面积并作为技术层使用的结构层均应计算层数。
4、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面积。 5、容积:指构筑物贮存各种相关介质的空间体积。 6、柱网:指单元柱网纵横定位轴线间距或其乘积。
7、单位工程:指具有设计文件、可以组织施工、但建成后不能发挥生产能力或使用效益的工程。 (二)公共建筑
公共建筑指涉及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房屋建筑工程。泛指礼堂、会堂、影剧院、俱乐部、音乐厅、报告厅、排演厅、文化宫、青少年宫、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游泳馆、室内滑冰馆、档案馆、影视摄影棚、火车站、汽车站、航运站、机场候机楼、客运楼、科研楼、医疗技术楼、门诊楼、住院楼、审判楼、邮电通讯楼、教学楼、试验楼、综合楼、商场、宾馆、酒店(楼)等。 (三)工程类别划分中有关条件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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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工程按表列范围划分类别,凡工程条件符合表列范围其中之一者,均按就高类别认定。 2、同一建筑物或构筑物有高有低,跨度或容积有大有小,按就高不就低,就大不就小的原则划类,但不能以沉降缝分开同一单位工程分别划类。
多层工业建筑柱网不同时,用各种柱网所占建筑面积衡量多少,按占多数的部分划类;地下室的层数或高度以及构筑物顶部附属房屋的高度应纳入划类。
3、突出屋面的尖塔、桅杆、天窗、建筑小品、绿化照明、电器仪器等设施,水箱护栏、女儿墙,上屋面的楼梯间和露天楼梯以及屋顶附设局部玻璃温室等所占空间高度,不应纳入划类。 4、工程类别划分中的跨度、高度、柱网所取定位线是指框架柱网柱中线,砖墙中线,砖柱中线,带壁柱砖墙中线,金属或钢筋混凝土工业厂房排架边柱外沿线、中柱中线,公共建筑屋盖横向承重结构支承面中线,取定部位最靠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室外设计标高,最底层地下室地坪标高,檐口部位屋面顶板结构表面标高和构筑物本体最高点标高等。
5、在同一工程计价中,交叉使用建筑、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房屋修缮等《消耗量定额》时,应当按工程性质及所使用的《消耗量定额》归属划分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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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类别划分表中的人防工程、机场场道工程、抗震加固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修缮及仿古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涉及到安装工程施工作业的部分应当执行相应的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7、建筑物加、减层施工,应当根据拟建工程实际参照下列条件划分类别:
(1)选用面积或跨度指标时,按照实际施工区域的建筑面积或跨度套用类别标准; (2)选用高度或层数指标时,按照实际建成的建筑物高度或层数套用类别标准。 二、适用范围
1、建筑工程划类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和构筑物工程,同时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人防工程、机场场道工程、抗震加固工程、修缮及仿古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零星建筑工程和各种设备基础工程。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划类适用于执行《装饰定额》项目范围内的装饰装修工程。
3、土石方工程划类适用于附属一个单位工程内其挖方或填方(挖、填不累计)在5000m以上或实行承包的土石方工程。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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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一般室外道路、围墙、围栏、的花台、花池及其他零星工程划类适用于不属于单位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一般室外道路、的花台、花池及其他零星工程。
与建筑物配套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室内外地沟(室外地沟特指建筑物四周与散水相接的排水沟)、屋顶花架、台阶、散水、花台等,按建筑物的工程类别标准执行。
5、签证记工和零星借工划类适用于承包工程范围以外经建设单位签证,由施工单位负责管理的用工或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借用工人进行属于建设单位负责的工作并由建设单位管理的用工等两种按定额人工工日单价计价的情况。
6、安装工程划类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构筑物以及市政和人防设施中的各类设备、管道、线路、消防、电气仪表、工艺金属结构、防腐、绝热工程以及工业炉窑和重型结构炉墙的锅炉砌筑工程(但沉降缝以外的烟道烟囱和一般民用炉灶砌筑应视为建筑工程)。
第三章 建筑安装工程各项费用计算方法
建筑安装工程各项费用的计算方法和系数(费率)是基于社会平均施工水平测算确定的,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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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计价时,供参考使用。
一、直接工程费计算方法 费用名称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使用费 二、措施费计算方法
措施费应当按照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参照有关规定以“项”为单位综合计价。《措施办法》中提供的措施项目的消耗量定额、计算系数、计算公式以及本章中规定的单位工程管理费费率和利润率是编制计算单位工程拦标价措施费的标准;同时可作为施工企业在投标报价或施工图预算中计算措施费的参照。
三、管理费计算方法
(一)管理费=计算基数×管理费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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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法 Σ(分部分项工程量×人工消耗量×人工工日单价) Σ(分部分项工程量×材料消耗量×材料单价) Σ(分部分项工程量×机械台班消耗量×机械台班单价) (二)管理费费率表(社会平均参考值):
费率(%) 工程类别 计算基数 一类 二类 33 25 三类 27 20 四类 18 12 39 30 建筑工程 直接工程费中的人机费 安装工程 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 (三)包工不包料工程的管理费由承发包双方商定。 四、其他项目费计算方法
(一)总包工程服务费:按分包专业工程造价的2%~6%(社会平均参考值)计算。 (二)特种保健津贴:由承发包双方协商后,按规定计算。 (三)其他:
1、因设计变更或由于建设单位的责任造成的停工、窝工损失,可参照下列办法计算费用: (1)现场机械停滞费:按机械台班单价的40%(社会平均参考值)计算; (2)生产工人停工、窝工工资按人工工日单价的60%(社会平均参考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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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理费按需支付生产工人停工、窝工工资总额的20%(社会平均参考值)计算; (4)其他费用按实际发生计算。
2、承发包双方协商认定的有关费用:按实计算。
五、利润计算方法
(一)利润=计算基数×利润率 (二)利润率(社会平均参考值):
利润率(%) 工程类别 计算基数 一类 二类 三类 四类 建筑工程 直接工程费中的人机费 27 21 18 9 安装工程 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 20 16 12 8 六、规费计算方法
(一)工程排污费:按有关部门规定计算
(二)工程定额测定费=(直接工程费+管理费+措施费+其他项目费+利润)×第 30 页 共 88 页
0.15%
(三)社会保障及劳动保险费=直接工程费的人工费总和×26%
在计算社会保障及劳动保险费时,其计算基数(直接工程费的人工费总和)中的人工工日单价取定为24.75元/工日。 七、税金计算方法
(一)税金=(直接工程费+管理费+措施费+其他项目费+利润+规费)×计算系数 (二)计算系数取定值:
工程所在地 市区 县城、镇 其他
第四章 单位工程拦标价的确定
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为达到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目的,充分体现业主的意愿,尊重施工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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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税率(%) 3.30 3.24 3.12 计算系数 0.0341 0.0335 0.0322 业自主报价的权利,同时为评标专家提供一个合理的商务标评定范围,以便于其从所有投标报价中评审出相对“合理低价”,《本规则》提出了“拦标价”的概念。拦标价是一个区间价,是工程建设项目的造价控制范围。在商务标的评审中为便于判断投标报价的合理性,拦标价设置上限值和下限值,同时适用于定额计价和工程量清单计价两种计价模式,作为控制工程投资的重要依据。
一、拦标价上限值:即单位工程社会平均造价水平,是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以及合理的施工方法,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消耗量定额》、人工工日单价、机械台班单价、材料、设备价格信息和《本规则》规定的计算方法及相关费率(系数)计算出的无优惠全费用预算价格;包括单位工程直接工程费、措施费、管理费、其他项目费、利润、规费和税金。 二、拦标价上限值由业主委托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信誉较好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制。拦标价下限值是在参照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同期造价指数基础上,业主对招标工程提出的合理期望值和评标专家经验值的综合平均价格,由业主和评标委员会在投标截止及开标同时确定。 三、拦标价计算公式:
(一)定额计价模式下单位工程拦标价上限值的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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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上=Z+C+G+Q+F+L+S 式中:J上—拦标价上限值
Z—直接工程费 C—措施费 G—管理费 Q—其他项目费 F—规费 L—利润 S—税金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单位工程拦标价上限值的计算公式: J上=P+C+Q+F+S 式中:J上—拦标价上限值
P—分部分项工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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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措施项目费 Q—其他项目费 F—规费 S—税金
(三)定额计价模式及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单位工程拦标价下限值的计算公式: J下= J上×(Ta+Tb)/2 式中:J下—拦标价下限值
Ta—业主确定的合理期望值占拦标价上限值比率 Tb—评标专家确定的经验值占拦标价上限值比率
(Ta+Tb)/2<1
第五章 定额计价规则
一、概述
第 34 页 共 88 页
定额计价是指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消耗量定额》计算分部分项工程量,同时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工日单价、机械台班单价,材料和设备价格信息及同期市场价格,计算出直接工程费,并按《本规则》规定计算方法计算措施费、其他项目费、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汇总确定工程造价。
《消耗量定额》指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常规的施工工艺和施工组织,按照正常施工条件下制定的,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工程施工所需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社会平均消耗量的计算方法。
(一)编制依据
1、招标文件规定或施工合同约定的有关内容; 2、施工设计图纸或设计文件;
3、施工现场情况及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4、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消耗量定额》、《措施办法》和《本规则》;
5、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工日单价、机械台班单价、材料和设备价格信息或承发包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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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结合市场行情确认的人工、材料、机械使用价格;
6、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计价程序和统一格式。 (二)费用组成表
直接工程措施费 费 其他管通专人材机用业工料械项项费 费 费 目 目 费 险费 定费 设加 税 费 污动保测税 建附目费 项理润 排及劳额业护费利程保障定营维育工工社会程城市教规费 税金 第 36 页 共 88 页
二、定额计价格式 (一)封面
工 程 预 (结) 算 书
建设单位: 建筑面积(建设规模): 工程名称: 预(结)算造价: 结构类型: 层数: 单位造价: 编制单位(公章): 审核单位(公章): 编制人(签字盖执、从业专用章): 编制人(签字盖执、从业专用章): 审核人(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审核人(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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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说明
一、工程概况 二、编制依据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第 38 页 共 88 页
(三)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汇总表
云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汇总标
序号 项目 1 直接工程费 1.1 人工费 1.2 材料费 1.3 机械费 2 措施费 2.1 通用措施费 2.2 专业措施费 3 其他项目费 4 管理费 计算方法 1.1+1.2+1.3 Σ(分部分项工程量×人工消耗量×人工工日单价) Σ(分部分项工程量×材料消耗量×材料单价) Σ(分部分项工程量×机械台班消耗量×机械台班单价) 2.1+2.2 按《本规则》第三章规定计算 按《本规则》第三章规定计算 按《本规则》第三章规定计算 按《本规则》第三章规定计算 金额 第 39 页 共 88 页
5 利润 6 规费 6.1 工程排污费 6.2 社会保障及劳动保险费 6.3 工程定额测定费 7 税金 8 建安工程造价 9 设备购置费 10 总造价 按《本规则》第三章规定计算 6.1+6.2+6.3 按有关规定计算 按《本规则》第三章规定计算 (1+2+3+4+5)×0.15% (1+2+3+4+5+6)×计算系数 1+2+3+4+5+6+7 按购置价格计算 8+9 (四)建筑安装工程直接工程费计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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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工程直接工程费计算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单价 序定额编码 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工程量 工料械计 费 费 费 合计 注:安装工程未计价材消耗量及单价单列,并入材料费用。
费 费 费 人材机小工料械计 合价 人材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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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措施费用计算表
措施费用计算明细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单价 序定额编码 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工程量 工料械计 费 费 费 合计 费 费 费 人材机小工料械计 合价 人材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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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费用计算汇总表
工程名称: 序费用名称 号 合计 注:本表中的措施费用以“项”为单位计算。
计算方法 金额 第 页、共 页
第 43 页 共 88 页
(六)其他项目费计算表
其他项目费计算表
工程名称: 序费用名称 号 合计 计算方法 金额 第 页、共 页
注:本表中的其他项目费用以“项”为单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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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材料价格表
工程名称: 序号 材料编码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等特殊要求 第 页、共 页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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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一、概述 (一)工程量清单
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 (二)工程量清单细目
工程量清单细目是指根据工程项目的主要特征对《清单计价规范》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内容进行细化分解为细目。在统一细目划分标准、细目名称、细目编码、计量单位、计算规则的基础上,确保同类型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深度的一致。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细目名称在增加了一定的区分特征后,延续了《清单计价规范》中相应的项目名称表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与《清单计价规范》规定一致;细目编码由十二位阿拉伯数字组成,一至九位与《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一致,第十位根据工程项目主要特征进行了细化设置,第十一位、第十二位由清单编制人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名称进行设置,并应当自01起顺序编制。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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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计价指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以综合单价的方式进行计价的方法。应当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等。
综合单价指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二、相关规定
(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工程量清单应当由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进行编制。
(三)工程量清单应当由造价工程师审核后,方可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同发布。 (四)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满足建筑安装工程编制拦标价和投标报价的需要,达到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目的; 2、执行《细目指南》中统一的细目编码、细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
3、按照设计文件要求需注明清单的项目(细目)特征、工程内容及所用材料的规格、类型等; 4、《细目指南》中未包括的细目,编制人可作相应补充,并报省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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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程数量的有效位数应遵守下列规定:
(1)以“吨”为单位,应当保留三位小数,第四位小数四舍五入;
(2)以“立方米”、“平方米”、“米”、“千克”为单位,应当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以“个”、“项”等为单位,应当取整数。
6、工程量清单计价适用于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以及《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的,“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融资五十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安全德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贷款、援助资金的建设工程”计价活动。
7、工程量清单计价应遵守《清单计价规范》的相关规定,并按《本规则》规定的统一格式执行。 三、工程量清单编制 (一)组成内容
1、工程量清单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组成;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是构成工程实体的分部分象工程的细目清单,应当包括细目编码、细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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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细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
3、措施项目清单应当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参照第一章中相关规定列项; 4、其他项目清单应当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参照下列内容列项: (1)招标人部分:预留金、材料购置费等;
(2)投标人部分: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程项目费等;
(3)零星工程项目表应当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详细列出人工、材料、机械的名称、计量单位和相应数量,并随工程量清单发至投标人;
(4)编制其他项目清单,出现以上未列的项目,编制人可作补充。 (二)编制依据
1、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内容; 2、施工设计图纸或设计文件;
3、施工现场情况及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4、《细目指南》中同一规定的细目编码、细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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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清单计价规范》、《措施办法》和《本规则》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三)工程量清单格式
工程
工 程 量 清 单
招标人(盖章): 造价咨询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编制人(签字盖执、从业专用章): 审核人(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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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表 须 知
1、工程量清单格式中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人员签字、盖章。 2、工程量清单格式中的任何内容不得随意删除或涂改。 3、招标人根据拟建工程具体情况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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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说明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一、 工程概况 二、 工程招标和分包范围 三、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四、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 五、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 六、预留金、自行采购材料的金额数量 七、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第 52 页 共 88 页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细目编码 细目名称 细目特征 计量单位 第 53 页 共 88 页
工程数量 措施项目清单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第 54 页 共 88 页
项 目 名 称 其 他 项 目 名 单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1 招标人部分: 2 投标人部分: 第 55 页 共 88 页
项 目 名 称 零 星 工 作 项 目 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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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人工 计量单位 数量 材料 机械 四、工程量清单计价
(一)费用组成
1、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单位工程造价为完成招标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其组成如下表:
费用组成表
分部分项工程费 措施项目费 其他项目费 规费 社会工程通用专业招标投标工程保障人工材料机械管理利润 措施措施人部人部排污及劳费 费 费 费 费 费 分 分 费 动保费 险费 税 测定税 维护加 定额营业建设费附城市教育税金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其组成内容包括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其管理费参照下表计算,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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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单位工程的费率计算比例分摊。
分部分项工程管理费费率表(社会平均参考值)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一、建筑工程 1、土(石)方工程 2、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3、砌筑工程 4、混凝土与钢筋混凝土工程 5、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 6、金属机构工程 7、屋面及防水工程 8、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计算基数 分部分项工程人机费用之和 分部分项工程人机费用之和 分部分项工程人机费用之和 分部分项工程人机费用之和 分部分项工程人机费用之和 分部分项工程人机费用之和 分部分项工程人机费用之和 分部分项工程人机费用之和 管理费费率(%) 备注 27 30 26 率仅供45 工程量26 25 25 25 清单计价参考使用。 本表提供的管理费费第 58 页 共 88 页
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1、楼地面工程 2、墙、柱面工程 3、天棚工程 4、门窗工程 5、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6、其他工程 三、安装工程 四、市政工程 五、园林绿化工程 六、房屋修缮工程 分部分项工程人机费用之和 分部分项工程人机费用之和 分部分项工程人机费用之和 分部分项工程人机费用之和 分部分项工程人机费用之和 分部分项工程人机费用之和 32 32 32 26 24 23 计算基数与管理费费率的取定参照第二、三章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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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编制依据
1、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施工设计图纸;
3、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订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消耗量定额》、《细目指南》和《措施办法》;
5、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工日单价、机械台班单价、材料、设备价格信息或同期市场价格;
6、《本规则》规定的计价程序与方法; 7、企业自身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程序
序号 项 目 名 称 计算方法 Σ(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综合单价) 2.1+2.2 1 分部分项工程费 2 措施项目费 第 60 页 共 88 页
2.1 通用措施费 2.2 专业措施费 3 其他项目费 4 规费 4.1 工程排污费 4.2 社会保障及劳动保险费 4.3 工程定额测定费 5 税金 6 单位工程造价 各通用措施项目费用合计 各专业措施项目费用合计 其他项目费求和 4.1+4.2+4.3 按有关规定计算 按有关规定计算 (1+2+3)×0.15% (1+2+3+4)×计算系数 1+2+3+4+5 (四)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应当按照《本规则》规定的统一格式填报。 1、用于编制拦标价的封面及报价表
第 61 页 共 88 页
工程
工程量清单拦标价计价表
造价咨询单位(单位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编制人(签字盖执、从业专用章):
审核人(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第 62 页 共 88 页
拦 标 总 价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拦标总价(小写): (大写):
造价咨询单位(单位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第 63 页 共 88 页
2、用于投标报价的封面及报价标
工程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投标人(单位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编制人(签字盖执、从业专用章):
审核人(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第 页 共 88 页
拦 标 总 价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标人(单位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第 65 页 共 88 页
填 表 须 知
1、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人员签字、盖章。 2、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的任何内容不得随意删除或涂改。
3、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4、金额(价格)均以 币表示。 5、招标人根据拟建工程具体情况的其他要求。
第 66 页 共 88 页
3、共用表格
工程项目总价表
第 页、共
工程名称: 序号 合计
页
单 项 工 程 名 称 金额(元)
第 67 页 共 88 页
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第 页、共
工程名称: 序号 合计
页
单 位 工 程 名 称 金额(元)
第 68 页 共 88 页
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项 目 名 称 计算方法 Σ(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综合单价) 2.1+2.2 各通用措施项目费用合计 各专业措施项目费用合计 其他项目费求和 4.1+4.2+4.3 按有关规定计算 按《本规则》第三章规定计算 (1+2+3)×0.15% (1+2+3+4)×计算系数 1 分部分项工程费 2 措施项目费 2.1 通用措施费 2.2 专业措施费 3 其他项目费 4 规费 4.1 工程排污费 4.2 社会保障及劳动保险费 4.3 工程定额测定费 5 税金 第 69 页 共 88 页
6 单位工程造价 1+2+3+4+5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单位名称:
第 页、共 页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计量单工程数序号 细目编码 细目名称 位 合 计 量
第 70 页 共 88 页
措施项目计价表
第 页、共
工程名称: 序号 合计
项 目 名 称
页
金额(元) 备注
第 71 页 共 88 页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 序号 1 小计 2 小计 合计 招标人部分 投标人部分
项 目 名 称 第 页、共 页
金额(元)
第 72 页 共 88 页
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单位名称:
第 页、共 页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计量单工程数序号 1 小计 2 材料 人工 名称 位 量 小计 3 机械 第 73 页 共 88 页
小计 合计
第 74 页 共 88 页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综合单价工程内容 细目细目细目序号 编码 名称 单位 定额定额定额工程人工材料机械管理利润 小计 编码 名称 单位 量 细目细目1 编码 名称 合计 细目细目2 编码 名称 合计 费 费 费 费 单价分析(元) (元)
第 75 页 共 88 页
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金额(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调整额 小计 注:调整额必须增加的其他开支或要以竞争优惠的金额,以“+”、“-”表示。
第 76 页 共 88 页
主要材料价格表
工程名称: 序号 材料编码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等特殊要求 第 页、共 页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第 77 页 共 88 页
(五)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的填写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封面应按规定内容填写、签字、盖章。
2、拦标总价或投标总价应按工程项目总价表合计金额填写。 3、工程项目总价表。
(1)表中单项工程名称应按单项工程费汇总表的工程名称填写; (2)表中金额应按单项工程费汇总表的合计金额填写。 4、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1)表中单位工程名称应按单位工程费汇总表的工程名称填写; (2)表中金额应按单位工程费汇总表的合计金额填写。
5、单位工程费汇总表中的金额应分别按照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和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的合计金额和按有关规定计算的规费、税金填写。
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序号、细目编码、细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必须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内容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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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1)表中的序号、项目名称必须按措施项目清单中的相应内容填写。
(2)投标人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采取的措施增加项目,补充项目应列在清单项目之后,并在“序号”栏中以“补”字示之。 8、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1)表中的序号、项目名称必须按其他项目清单中的相应内容填写。 (2)招标人部分的金额必须按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数额填写。 9、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表中的工人、材料、机械名称、计量单位和相应数量应按零星工作项目表中相应的内容填写,工程竣工后零星工作费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所需费用结算。
10、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和措施项目费分析表根据招标人需要填写。 11、主要材料价格表:
(1)招标人提供的主要材料价格表应包括详细的材料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和计量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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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所填写的单价必须与工程量清单计价中所采用的相应材料的单价一致。
第七章 工程造价计价管理规定
一、市场主体的计价管理
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活动(以下简称计价活动)的法制化和市场化,决定了市场各方主体必须在《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下,按照“宏观,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要求实施各自的计价管理,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一)行政监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是计价活动的行政监管主体,代表行使宏观和执法监督的职能。根据《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省计价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地、州、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计价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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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具体的计价活动监督管理工作。 (二)发包方(业主)
发包方计价活动中的主要工作是确保建设工程概预算目标的实现,严格控制投资,避免“三超” 现象的发生。根据工程建设各实施阶段的要求,其具体管理工作一般委托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和监理等中介服务机构承担。 (三)承包方(施工企业)
承包方在计价活动中依据拟建或承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并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办法,结合自身掌握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自主报价(或计价),并最终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格。承包方的计价管理一般分为投标报价(预算)和工程结算两个阶段。
1、投标阶段计价管理的重点是客观反映企业的竞争实力,在充分考虑各种可变因素的基础上,确定的报价应当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工程结算阶段的计价管理主要是以施工合同为依据,进行工程价款结算;同时为企业成本核算提供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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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以下简称咨询单位)是为计价活动提供咨询服务的主体,其计价管理行为是对建设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为委托人提供专业服务,并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咨询单位在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的情况下,按照资质管理的相关规定从事计价活动,计价管理行为应当在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下进行,并建立完善的技术经济档案管理制度,严守《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业行为准则》。 (五)执、从业人员
造价工程师和持有《云南省建设工程概预算资格证》的专业技术人员是工程造价行业的执、从业人员,是计价活动中具体工作的执行者。其行为应当符合《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云南省建设工程概预算资格认证管理办法》和《造价工程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的规定,在相关法律法规调整的范围内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
二、计价失误的责任认定与处理办法
咨询单位或工程造价行业执、从业人员在计价活动中,有意抬高、压低价格,提供虚假报告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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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有误,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并由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按照以下标准对其行为责任予以认定,并依据《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107号部令)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投资额T(万元) 偏差率i(%) T≤500 3<i≤6 500<T≤1000 1000<T≤2000 2.5<i≤5 2<i≤4 2000<T≤5000 1.5<i≤3 T>5000 1<i≤2 由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责任人书面警告一次,对责任单位可处以一万元以处理办法 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记入其业务档案,年检时视改正情况决定是否延期通过年检申请 偏差率i(%) 处理办法 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告 i>6 i>5 i>4 i>3 i>2 由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注销责任人的执、从业资格,降低或注销责任单位的咨询资质, 三、合同价资料的备案和检查
(一)根据《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现对建设工程合同价(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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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备案和检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合同价在50万以上的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价格应当由发包方或承包方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的之日起30日内,按项目隶属关系报送同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备案。招标工程应当连同招标工程拦标价(包括上、下限值)、中标价(投标报价)等造价成果文件一并报送。 2、合同价备案应当同时提供和核验以下资料: (1)施工合同正式文本副本; (2)工程施工报建资料;
(3)施工合同规定的支付担保和履约担保文书(或施工合同约定的其他形式的担保证明文件); (4)其他资料。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合同价备案: (1)应当实行招投标的工程未招投标的;
(2)合同价与中标价不符的或者超出拦标价范围的;
(3)施工合同规定的结算原则与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标原则相背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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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有效担保证明文件的; (5)备案资料不全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情形的。
4、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应当对备案合同价的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5、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对备案合同价资料的整理分析,定期发布相关的工程造价指数。
四、拦标价的设置及商务报价评定的一般原则
根据《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结合我省当前建设工程项目投资情况,在以下建设工程的招标活动中应当设置拦标价。
1、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融资五十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 2、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安全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贷款,援助资金的建设工程。
拦标价的上限值是对上述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设置的控制价,拦标价的下限值是业主与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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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共同确定的招标工程合理报价的最低控制价,同时也是评审“合理低报价”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于低于拦标价下限值的投标报价,投标人有充分理由能证明其报价是科学合理的,招标人和评标人经过科学判断认同后,应当及时对拦标价下限值进行相应调整。 招标工程商务报价的评审应当在拦标价设定的范围内进行。 五、结算与索赔 (一)工程结算
1、建设工程承发包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定期或者按照工程进度分段进行工程款结算。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竣工结算:
(1)承包方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约定期限内提交竣工结算文件;
(2)发包方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的约定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的,竣工结算文件视为已被认可;
(3)发包方对竣工结算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答复期内向承包方提出,并可以在提出之日起的约定期限内与承包方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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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包方在协商期内未与承包方协商或者经协商未能与承包商达成协议的,应当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工程结算审核,承包方应当予以配合;
(5)发包方应当在协商期满后的约定期限内向承包方提出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意见;
(6)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对上述事项的期限没有明确约定的,可认为其约定期限均为28日; (7)承发包双方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仍有异议的,在接到该审核意见后一个月内可以向合同价备案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提起诉讼。 (二)相关规定
1、工程量清单在数量、计量单位、细目划分、漏项、项目(细目)特征、技术规范和工程内容等方面存在错误时,经承发包双方确认后,依据合同规定纳入工程结算。
2、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和报价由投标人提供,招标人有充分理由认为投标人已经按照工程量清单以及相应工程内容和技术规范逐项进行了完整地费用报价(或已包含在清单其他报价中),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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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程结算时另行价格调整。
3、合同中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需调整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下列办法确定: (1)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2)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幅度范围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三)由于工程量的变更,且实际发生了除上述规定以外的费用损失,承包人可提出索赔要求,与发包人协商确认后,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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