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生态园开发模式调研分析报告
借鉴中新苏州工业园区、中新天津生态城、江苏太仓德资工业区等特色园区建设及发展经验,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就中德双方合作建设中德生态园的开发模式进行了调研分析,现将有关调研情况和建议汇报如下:
一、相关园区开发模式
(一)中新天津生态城:中方土地入股,外方资金投入,合资设立开发主体
作为中国、新加坡两国合作试金石的中新苏州工业园,采用此模式作为园区的开发主体。1994年 5月12日,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同年 8月13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由中国苏州工业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中方财团)和新加坡—苏州园区开发私人有限公司(新方财团)合资组建的“苏州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正式成立。1994年11月,公司更名为“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简称CSSD)”。公司注册资本1.25亿美元,股东5家,持股比例为中方财团52%、新方财团28%、港华投资10%、新工集团、苏州高新各持股5%。
公司已形成了土地一级开发、房产开发与经营、市政公用、多元化服务四项主营业务。土地一级开发包括以中新生态科技城、苏通科技产业园项目为代表的综合开发,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包括以本部为代表的工业房产和以中新置地为代表的住宅房产业务,公用事业包括以中新公用为代表的市政、水务、电力、燃气等业务,多元化服务主要包括招商代理、工程代理、国际教育和物业管理等业务。
(二)中新苏州工业园:中外双方合资设立园区开发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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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天津生态城是中国、新加坡两国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性合作项目,是继苏州工业园之后两国合作的新亮点。中新天津生态城在建设发展过程中,实行政企分开、市场运作,采用“管委会+投资公司+合资公司”的三角型管理架构。
生态委会在行政辖区范围内全面行使主权和行政管理职能,通过规范、规划、引导、服务等手段对组织(包括企业和非企业组织)与居民实施建设开发、产业布局、城市发展等综合管理职能。
中新生态城规划面积30平方公里,中方成立天津生态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生态城土地整理储备的主体,并承诺将土地转让给该国有公司。公司负责对生态城内的土地进行收购、整理和储备,是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主体,按照生态委会的计划要求负责相关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维护。 由吉宝企业领头的新加坡财团与天津生态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组成中新生态城合资公司,双方各占一半股份,其中,中方以土地作价形式入股。合资公司负责基础设施投资开发、招商引资、物业管理、项目管理、咨询服务、产业开发、风险投资等业务;三者各司其职,协调发展。这样便能确保创新开发建设经营,实现政企分开,从而理顺生态城的管理主体和开发主体的关系,有利于保持行政管理机构的高效精简,有利于优化管委会治理结构。
与中新苏州工业园不同的是,中方在天津生态城项目上同意新方可参与园区公交、学校、医院、能源等公用事业方面的投资,双方以合资公司形式进行合作,从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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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了新方除了在土地收益之外能够获取其他实际收益,有效地激发了新方的投资热情和开发力度。
(三)江苏太仓德资工业园:中方负责园区开发管理,德方提供招商扶持等 太仓德资工业园位于江苏太仓经济开发区内,于2007年10月17日正式获江苏省外经贸厅批准设立。太仓经济开发区已成为德国工商界最知名的中国经济开发区之一,成为了德国企业投资中国的首选地,也使太仓成为全省乃至全国德资企业密度最高、发展最好的地区之一,被誉为“中国德企之乡”。作为一个县级市里的省级开发区,聚集了来自德国的精密机械和汽车配件等企业70来家,项目总投资达6亿美元,累计用地约1200亩,亩均投资强度达45万美元。
太仓经济开发区牢固坚持以引进德资企业为主的欧美企业为招商方向,重点发展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着力引进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占地面积少、抵御风险能力强、环境污染小的德资企业。在具体工作中坚持“产业规模化、高新技术化、生态效益化”和“量质并举”的原则,形成了“以商招商-滚雪球”、“网上招商-全天候”、“借力招商-靠专业”的招商思路和办法,大力开展对德招商工作。同时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对工业园区、新城布局、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做出比较合理的安排。为德企的大规模进驻奠定了基础。
调查显示,进驻太仓经济开发区的德资企业,绝大多数为中小企业,先期投资一般都不大(首期投资最大的为舍弗勒(中国)有限公司,投资额为3000万美元)。绝大多数都是以中小企业投资规模为主,缺少有影响力的规模企业或龙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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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对本地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十分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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