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通宝有限责任公司
数据备份管理制度
汇通(总)字[2011]第011号
第一条 目的
1. 为进一步规范数据备份管理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1. 本制度适用于汇通宝有限责任公司总部及境内所有分(子)公司。 第三条 系统环境备份管理
1. 主机房必须在同城和异地均有备份机房。 2. 所有关键主机及网络设备均使用双机热备。 第四条 操作系统备份管理
1. 所有支撑业务平台的服务器操作系统均应在本地机房保存备份,并且备
份频率为每月一次。保留四个月的备份系统。
2. 所有支撑业务平台的服务器操作系统在更新补丁前后,均应保存备份。 第五条 应用系统备份管理
1. 所有业务平台的应用系统均应在本地机房保存备份,并且备份频率为每
月一次。保留四个月的备份系统。
2. 所有业务平台的应用系统均应在异地备份机房保存备份,并且备份频率
为每月一次,保留二个月的备份系统。
3. 所有业务平台的应用系统均应在光盘介质保存备份,存放在公司保险柜。
备份频率为每季度一次,保留三年的备份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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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所有业务平台的应用系统在更新程序前后,均应保存备份。 第六条 业务数据备份管理
1. 所有业务数据必须存放于专业的存储阵列中,并在本地机房保存备份。
备份频率为每月一次全量备份,每天一次增量备份。保留四个月的备份数据。
2. 所有业务数据均应在异地机房保存备份,采取实时备份,允许延迟在一
小时之内。
3. 所有业务数据均应在移动介质中保存备份,存放在公司保险柜。备份频
率为每月一次。
第七条 重大系统修改、完善工作后,需进行如下备份工作: 1. 系统整体备份。 2. 应用系统所有文件备份。 第 配置备份管理
1. 所有设备在配置完成或更新完成后,均应下载配置文件保存到移动介质,
并存放到保管室。
2. 每个月月底手动备份设备配置,保存到移动介质。 3. 保存到移动介质的设备配置有效期为一年。 第九条 备份介质管理
1. 所有备份介质应按安全级别分别存放到保管室和保险柜,由专人负责管
理。
2. 任何备份介质的销毁,均应提交书面申请单,经由信息技术中心总监批
准后,由两名技术人员同时在场,方可执行销毁。 3. 备份介质的销毁必须具有不可逆转性、彻底性。 第十条 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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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以前相关规定若与本制度不一致,以本制度
为准。
2. 本制度由公司总部信息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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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3日
主题词:数据 备份 管理 抄报:公司总经理及副总经理
抄送:公司各职能中心总监及部门经理、各分公司总经理及部门经理
发文:公司总经办 2011年6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