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合同编号:      
绩效考核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提高工作效益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激发职工的工作乐观性,切实改变工作作风,本着公正、公平、激励、竞争的原则,制定本协议。乙方确认并自愿同意本协议的相关规定。
一。本协议适用范围:就职于甲方工作的非参公人员。     二。乙方固定工资为基本工资(不包含任何补助)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绩效工资为所有基本工资的%.     三、乙方基本工资标准为每月元。     四、乙方的绩效工资为每月元。     绩效工资的考核内容主要为以下几项:     1、工作内容:
乙方须按规定完成如下工作:
乙方如未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以上工作任务,扣除相应绩效工资。
2、工作作风:
(1)乙方应严格遵守机关考勤制度,浮现迟到或早退的,每发觉一次扣2分。参与政治学习、业务培训、工作例会迟到每次扣0.5分,缺席每次扣1分。
(2)乙方应严格遵守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服务态度热烈、举止得体、服务优质的,得10分。违背行为规范,浮现不穿工作服,不
佩戴胸牌,串岗谈天、玩电脑嬉戏、在大厅内吸烟、嬉闹、吃东西、服务用语及行为不文明等现象,每次扣1分。因工作人员态度不好,与服务对象争执的,每次扣3分;情节严峻的,加扣2分。     (3)乙方应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每请事假1天扣1分;每请病假1天的扣0.5分。(须出具相关的医学证实)
(4)乙方应严格执行限时允诺制度,在允诺时限内办结各类事项的,得10分。超过允诺时限的,每超一天每件(次)扣1分。     乙方须根据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恪尽职守,仔细履行职责,完成甲方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甲方将按照乙方每月的绩效考核内容和考核分数作为重要依据。如未达到绩效考核标准,扣除相应绩效工资。     3、领导交办工作:
(1)乙方须按时完成股长交办的业务工作,未完成的每超过1天扣1分;
(2)乙方须按时完成局领导交办的业务工作,未完成的每超过1天扣1分。
五、本协议一分两分,双方各持一份,盖章或签字之日起采取。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甲方负责人(签字)     协议日期:     年代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