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偿权纠纷案件判决书
当事人甲:原告 人民银行(以下简称“原告”) 对民事行为能力人乙(以下简称“被告”)
案号:XXXX-XX-XX-XX
:XXXXXX人民
一、案情介绍
原告甲向提交诉状,要求追偿被告乙在借款协议项下的欠款。经审理查明,以下为案情的基本事实:
1. 原告甲是一家正式注册并具备放贷资格的金融机构,而被告乙是一名民事行为能力人;
2. 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了一份《借款协议》,并约定被告乙从原告甲处借款XX万元,借款期限为X年;
3. 根据《借款协议》,被告乙应按照约定时间和方式将借款及利息归还给原告甲;
4. 尽管原告甲多次催讨,被告乙未按照约定还款计划按时归还借款及利息。
二、原告诉讼请求及事实依据
原告甲在起诉书中提出以下诉讼请求:
1. 判令被告乙归还借款本金XX万元以及XX年期间的利息; 2. 判令被告乙承担借款利息及滞纳金; 3. 判令被告乙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原告甲提交的证据材料包括:
1. 借款协议原件以及相关约定;
2. 借款协议在期间内的逾期通知和催收函。
三、判决及理由
本案经过审理,根据以下理由作出了如下判决:
1. 被告乙确实与原告甲签订了《借款协议》并未按照约定归还借款。根据民法通则第XXX条以及《合同法》第XXX条的规定,借款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按照约定履行借贷义务;
2. 被告乙未能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其无力偿还借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XXX条,依法应当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3. 根据《合同法》第XXX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XXX条的规定,原告甲有权要求被告乙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并有权要求被告承担借款利息及滞纳金;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XXX条的规定,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乙承担。
四、判决结果及执行期限
1. 被告乙应归还原告甲借款本金XX万元及利息; 2. 被告乙应支付借款利息及滞纳金; 3. 被告乙应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4. 若被告乙在判决生效之日起XX日内不履行判决内容,原告甲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五、裁判员签名与日期
裁判员签名: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以上正本)
备注:本判决书一式两份,一份存案,一份交付原告甲和被告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