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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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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单位的会计核算,根据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特别制定如下具体核算办法:

一、会计核算必须符合会计法和会计准则制度的要求。

二、会计年度采用历年制,自公历每年1 月1 日起到12 月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采取借贷记账法记账,采用权责发生制,收入与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

四、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凭证、账簿、报表均用法定文字书写。

五、会计科目: 根据国家行业管理部门及行业协会制订的 “企业会计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制订的会计制度中所订的会计科目。

六、会计核算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七、 财会人员离职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并注明交接日期,由主管人员监交,并由交接双方签章,未按规定办清交接手续的财务人员不得离职。

八、会计科目的具体核算要求

(一)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是通过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科目来核算。

1、现金科目核算公司的库存现金,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实相符。

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为: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价值风险变动很小的投资。

2、银行存款科目核算公司存入银行的各种存款。应按开户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

3、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公司的外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保证金存款等。

(二)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预付账款

1、应收票据科目核算公司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或服务等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公司应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每一应收票据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额、票面利率、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背书转让日、贴现日期、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收款日期和收回金额、退票情况等资料,应收票据到期结清票款或退票后,应在备查簿中逐笔注销。

2、应收股利科目核算公司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公司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应按被投资单位设置明细账。

3、应收账款科目核算公司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或服务等,应向订货方或接受劳务或服务方收取的款项。该科目应按客户或项目设置明细账。

4、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公司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本科目应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分类,按不同的内容设置明细账。

5、坏账准备核算公司提取的坏账准备。坏账损失的确认标准:(1)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不能收回的款项;

(2)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已超过三年,仍无法收回造成的债权损失。

(3)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账龄分析,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村医,计提标准:

账龄 计提比例

1年以内 0.5%

1-2年 6%

2-3年 10%

3年以上 20%

6、预付账款核算公司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本科目应按供应单位

设置明细账。

(三)存货

存货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存的各种资产,包括原材料、产成品、半成品、在产品以及各种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各种存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核算。存货包括:在途物资、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核算。

1、低值易耗品核算公司库存的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按低值易耗品的类别、品种规格进项数量和金额的明细核算。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采用一次摊销法摊销。

2、库存商品科目核算公司库存的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本科目按商品种类、名称、规格设置明细账。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销售商品的实际成本。

3、期末结存的存货,按比例计提存货变现损失准备。通过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核算,存货跌价准备的认定标准:期末由于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部分,应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存货跌价准备按期末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并计入当期存货跌价损失。已确认跌价损失的存货价值又得以恢复时,应在原已确认的存货跌价损失的金额内转回。

4、各种存货应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对于发生的盘盈、盘亏以及过时、编制、毁损等需要报废的应及时进行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四)待摊费用

待摊费用科目核算公司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一年以内(包括一年)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摊销、预付保险费、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以及一次购买印花税和一次缴纳印花税税额较大需分摊的数额。开办费、超过一年以上摊销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和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其他费用,应在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本科目应按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

(五)固定资产及折旧

1、公司通过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工程物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来进行固定资产的核算。

2、固定资产核算公司固定资产的原值。公司的使用期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设备、运输工具以及其他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设备器具工具等列作固定资产。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公司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固定资产卡片,按固定资产类别、使用部门和每项固定资产进行明细核算。

(1)购入的固定资产应按实际支付的卖价、包装费、运输费、安装成本、缴纳的有关税金入账。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在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入账。

(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的原价记账。

(4)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发生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支出入账。

(5)在原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原固定资产的价值,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发生的支出,减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入账。

(6)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记账。

(7)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所提供的有关凭据记账。接受捐赠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3、累计折旧核算公司的固定资产的折旧。本科目只进行总分类核算,不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公司一般按月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仍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不再补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应在下月开始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天应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年)×100%;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年折旧率/12。

我司办公设备设定使用年限为3年,残值率为3%。

5、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公司因出售报废和毁损等原因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净值及其在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等。本科目应按被清理的固定资产设置明细账。

九、负债

(一)短期借款核算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种借款。本科目应按债权人设置明细账,并按借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二)应付票据核算公司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公司应设置应付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每一应付票据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额、票面利率、交易合同号和收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背书转让日、贴现日期、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付款日期和收回金额、退票情况等资料,应付票据到期结清票款时,应在备查簿中逐笔注销。

(三)应付账款核算公司因购买材料、商品和劳务等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本科目应按供应单位设置明细账。

(四)预收账款核算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本科目按购货单位设置明细账。如果期末本科目出现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应由购货单位补付的款项,应转入应收账款科目。

(五)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核算公司应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和应提取的福利费,公司设置应付工资明细账,按照工资的组成内容分设专栏,根据工资单或工资汇总表进行登记。

(六)应交税金核算公司应交纳的各种税金,如、所得税、城建税、教育附加

税、地方教育附加税、个人所得税等,公司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不在本科目核算。

(七)预提费用核算公司按照规定从成本、费用中预先提取但尚未支付的费用,如预提的租金、保险费、借款利息、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本科目应按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

(八)其他应付款核算与企业的主营业务没有直接关系的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职工未按期领取的工资、为员工提取的基金等。

十、所有者权益

(一)实收资本核算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投入公司的资本。

(二)资本公积核算投资者或者他人投入到企业、所有权归于投资者、并且投入金额上超过法定资本部分的资本。

十一、损益类

(一)主营业收入核算公司确认的提供劳务或服务、销售商品等主营业务的收入。本科目可按主营业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

本科目可按不同项目设置明细辅助账,分别按项目核算各个项目的营业收入成本费用。

本期(月)发生的销售退货或销售折让,应冲减相应的营业收入,借记本科目。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二)其他业务收入核算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包括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出租包装物和商品、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行交换或债务重组等实现的收入。本科目可按其他业务收入的种类设置明细账。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三)营业外收入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通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本科目可按营业外收入的种类设置明细账。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四)主营业务成本核算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应结转的实际成本。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五)其他业务成本核算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销售材料的成本、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出租无形资产的摊销额、出租包装物的成本或摊销额。

(六)营业税金及附加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城建税、教育附加等。房产税、印花税、车船税在管理费用中核算。

(七)利息支出核算企业发生的利息,可按利息支出项目设置明细账。

(八)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核算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相关的各项手续费、佣金等支出。

(九)管理费用包核算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等不计入固定资产的借款费用等)、后勤人员的职工薪酬、后端部门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可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

(十)销售费用核算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给的保险费、包装费、运输费、广告费、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等。可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

(十一)营业外支出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常损失、盘亏损失等。

(十二)所得税费用核算企业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可按当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进行明细核算。

(十三)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核算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现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涉及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也可核算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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