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婚纱摄影摄像合同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一: 地址: 电话: 乙方二: 地址: 电话: 乙方三: 地址: 电话:
甲方委托乙方(除明确说明“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三”之外,“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三”共同视为本合同之“乙方”,并就“乙方”之责任承担连带责任)提供旅游婚纱摄影摄像服务,并达成协议如下:
一、服务内容 (写得尽量详细,如拍摄数量、时长、规格、人员数量、如已经确定人员姓名的也可写上去,制作时间、取片时间等) 1. 乙方一提供的服务:
2. 乙方二提供的服务:
3. 乙方三提供的服务:
二、服务时间 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个自然日,工作时间为每日的 : 至 : 。
2. 如因甲方原因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外增加拍摄时间,应取得乙方同意,并由双方协商增加的服务费用,如因此增加乙方的食宿,改签机票等费用,亦全部由甲方承担。
三、服务地点
四、服务费用
1. 服务费总价为人民币 元。
2. 甲方应于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以现金方式支付定金 元,剩余价款于 (填写支付时间) 以现金方式支付。
3. 本合同之服务费仅为乙方提供第一条之服务的费用,不包括甲方往返服务地点的交通费、食宿等费用,甲方的签证、交通、食宿、保险等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拍摄中产生的景点门票或其他额外开支由甲方承担。
4. 乙方人员之签证、交通、食宿、保险等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与乙方沟通拍摄风格和方案,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双方确定的拍摄方案进行拍摄。
2. 甲方应配合乙方的拍摄,如因甲方不予配合造成拍摄无法顺利进行,则乙方不承担责任。 3. 甲方应自行投保必要的人身和财产保险,包括但不限于旅游险。 4. 甲方应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及甲乙双方确认的拍摄方案提供摄影摄像服务。
2. 乙方有权在拍摄过程中根据乙方的专业经验进行必要的调整,以利于拍摄的顺利进行。 3. 乙方应自行投保必要的人身和财产保险,包括但不限于旅游险。
七、免责条款
甲方、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三各方均不就因本合同之履行中其他各方的人身和财产损害承担任何责任,但因本合同一方当事人直接导致的除外。
一方当事人(甲方、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三)给第三方造成之人身和财产损害,由该当事人自行承担。
八、违约责任
1. 因甲方原因未能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进行拍摄的,本合同之定金不予退还,且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机票、食宿、签证、保险等全部损失。
2. 乙方若因故不能按时为甲方提供服务,应提前通知甲方,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并赔偿甲方的机票、食宿、签证、保险等全部损失。
3. 甲方迟延支付定金的,乙方有权迟延履行,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甲方迟延支付剩余价款的,乙方有权不交付摄影摄像作品,直至甲方付清全部价款。
4. 乙方若因设备原因造成拍摄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乙方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未对拍摄造成影响的,甲方不追究乙方责任;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仍对甲方造成一定影响的(部分数据丢失),则乙方按照丢失数据所占的全部服务内容的比例对甲方提供相应费用的赔偿,若造成重大影响的(全部数据损失),乙方除退还所收定金及服务费外,还应按照本合同金额支付等额的违约金。
九、知识产权
1. 本合同项下的摄影摄像作品的著作权归乙方所有,但乙方之使用不得侵犯甲方的名誉权。 2. 甲方对摄影摄像作品拥有使用权。
十、不可抗力
如任何一方因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阻碍而无法按期履行本合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范围内予以免责,但该方应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尽快通知其他各方,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30天以上,对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一、特别约定
1. 婚纱摄影摄像服务属于艺术创作,拍摄因时间,地点,天气,环境等诸多不同而导致最终的影像呈现独一无二性,乙方无法保证一定能拍摄到何种画面或场景。
2. 乙方的摄影摄像手法及后期风格基本按照双方确定风格进行拍摄和制作,绝大多数照片的后期处理不做人物体形及皮肤修饰,部分特殊情况适当修饰处理,程度由摄影师自行把握,但甲方不得因“风格不符”、“照片不好看”等理由主张乙方违约,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之解释和履行产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解决。
十三、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每份均为正本。
甲方:
____年__月__日
乙方一: ____年__月__日
乙方二: ____年__月__日
乙方三: 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