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公告栏
1.应当采用先进技术或有效治理措施,改善劳动条件,确保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符合国家要求。
2.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应设立危害告知卡,配备有效的紧急防范设施和医疗急救用品,并有应急救援的组织措施。
3.接触职业危害岗位(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4.凡未成年工、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和患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不得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5.接触职业危害岗位(工种)的劳动者,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有职业禁忌症或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劳动者必须调离接触职业危害作业岗位。
6.接触职业危害岗位作业的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必须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学习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基本卫生知识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7.在岗期间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应当每年接受一次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8.接触职业危害岗位的职工必须严格执行本岗位的各项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讲究个人卫生。
9.必须为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并指导和监督其正确使用。
10.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劳动者,在离岗时必须进行职业健康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