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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导师服务协议

来源:九壹网
创业导师服务协议

甲方:(创业导师)

乙方:(阳新新创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弘扬创新创业精神,帮助创业企业快速成长,共同服务于创新创业事业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创业导师服务事宜达成如下指导协议。乙方聘请甲方为指导本企业的创业导师,本协议书有效期为五年,时间自2016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止。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指导乙方,经常性与乙方保持沟通交流,每月不少于1次,累计交流时间不少于1天;

2、经常与乙方沟通企业发展和项目进展状况,给出指导性建设方案和建议;主动了解乙方团队及企业发展情况,并针对其困惑和问题给予指导;

3、保守乙方的商业机密,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包括财务信息、商业机密、其他知识产权等)与第三方从事盈利性活动;

4、对乙方有成功预期的项目,享有风险投资、合作或向创业投资机构推荐的优先权。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聘请甲方为创业导师,自愿与甲方创业与管理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和对话,而非寻求单纯的实务帮助;

2、乐于投入时间和精力,积极主动递交有关企业情况资料与甲方联络交流,同时加强与其他导师的交流;

3、向甲方提交企业团队及公司简介、团队个人创业经历及企业规划创业导师行动目的简述等申请资料

4、应向甲方提交季度和年度报告,对创业导师指导进展进行阶段性总结并提建议;

5、应对甲方的指导给予足够的重视,但有权决定是否采纳甲方的意见和建议,决策结果由乙方承担。

争议解决:

1、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

2、甲方和乙方发生理念上的矛盾,乙方需积极主动与甲方沟通交流,甲方和乙方存在严重分歧时,经协商未果时,双方可提出终止知道协议的请求。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公章) 地址: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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