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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稳定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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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稳定及平安建设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做好信访稳定和平安建设工作,深入贯彻《信访条例》及《平安河南建设纲要》,建立交通系统信访、平安工作长效机制,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结合我局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制定本预案。

一、提高认识,建立组织,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

信访稳定及平安建设工作关系到社会政治大局的稳定和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要始终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原则,在思想上一丝不苟,责任上一环不漏,措施上一抓到底,确保本单位不出现影响社会大局稳定的各种事件和问题,为交通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局信访稳定及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县交通局信访办。值班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

二、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信访稳定、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是:党组负总责,当接到上级信访稳定任务后,根据任务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和车辆,迅速到达事发地点、控制事态发展,确保完成信访稳定工作任务。

2、信访稳定、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是:受局领导小组领导,接受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协助领导做好信访稳定、平安建设日常工作,协调各方关系。

三、预防预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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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防预警信息

每年各级各类重要会议、节日、庆典活动前夕,要及早着手、及早行动,收集和掌握信访稳定工作方面的信息动向。同时要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县信访稳定部门的沟通联系,实行联动互动,确定联系人、联系电话畅通,确保信息畅通。

(二)预防预警行动

各级各类重要会议、节日、庆典活动之前,要组织有关人员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对于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要分类排队,建立工作台帐,同时要做好防范化解工作。一旦发生群体上访事件,要立即派出得力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做好说服教育和劝返工作,千方百计把各种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局内。

三、认真做好来访接待工作

各级各类重要会议、节日、庆典活动期间,局每天实行领导接访制度。对群众上访做到随时接待、随时处置,并限期解决或妥善答复,跟踪问效,确保不出现重访现象。对排查出的不安定因素实行局领导包案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化解矛盾,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确保不出现到市进省赴京上访事件发生。

四、信访稳定应急预案工作机制

(一)应急预案启动级别

按照上访人员数量多少,信访稳定应急预案启动共分三级:3—5人以上赴市和市级以上上访,造成一定影响者为三级;5—10人以上赴市和市级以上上访,造成较大影响者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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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10人以上赴市和市级以上上访,造成重大影响者为一级。

(二)应急预案启动级别分级响应程序

根据预警信息,在可能发生上访的敏感日期内,局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要加强值班和信息搜集,发现上访苗头及时报告。

——发生应急预案启动三级时,由信访办主任带领有关人员在1小时内赶赴现场,做说服教育和劝返工作,同时在2小时内向县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信访局办公室报告。

——发生应急预案启动二级时,分管副职带领有关人员在1小时内赶赴现场,做说服教育和劝返工作,同时在1小时内向县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县信访局办公室报告。

六、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各类重要会议、节日、敏感日和重大庆典活动期间,局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应配备必要的通讯工具,办公室应设有专线电话,所有成员要24小时保持随时联系,确保信息畅通,并建立值班带班和工作记录制度。

(二)应急保障

1、应急分队保障:局机关所有工作人员均作为信访稳定工作应急队伍成员,随时抽调二级机构有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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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急装备保障:局机关所有运行情况良好的车辆,均作为应急保障设备,由局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其职责和分工,负责管理和调配。

(三)应急指挥

信访事件发生后,信息反馈体系负责第一时间内的纵向和横向信息传递,应急处理体系负责在局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下按预案开展应急行动。

针对发生的信访突发事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需要,可设置现场应急指挥小组实施现场调度指挥,现场指挥长由局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担任或指派,该应急指挥小组负责现场指挥、车辆调度、保通处理、信息联络等工作。

七、责任追究制

各级 各类重要会议、节日、敏感日、重大庆典活动期间,凡发生以下问题的,实施环节责任追究,给予党政纪处分,情节重大的,将依法律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1、不按规定上报信息,日报告迟报、漏报,重要信息不及时报告,甚至隐瞒不报,贻误工作时机的;

2、不严格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擅自脱岗离岗,领导手机和值班电话联络不畅,影响工作开展的;

3、因单位包案领导或责任人工作不到位,造成群众串联、聚会、越级集体上访或重复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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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落实不力或包保责任不落实,造成重点人员失控、漏管的;

5、发生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后,未按现场劝返制度规定赶赴现场做工作的;

6、有关领导对已发生的信访问题,推诿扯皮,处理不力,导致重复越级集体上访后果严重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200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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