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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权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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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权的词语解释是:五权WǔquánXiànfǎ。(1)孙中山提出的“立法、司政、司法、考试、监察”五权分立的资产阶级民主法制。五权[wǔquánxiànfǎ]⒈孙中山提出的“立法、司政、司法、考试、监察”五权分立的资产阶级民主法制。例三民主义五权。——孙文《黄花冈七十二烈士事略序》英alegalsystemofbourgeoisdemocracysuggestedbySunZhongshanthatfivepowerandauthorityoflawmaking,administerationofpolitical,justice,examinationandsupervisingbeseparated;基础解释:五权WǔquánXiànfǎ[alegalsystemofbourgeoisdemocracysuggestedbySunZhongshanthatfivepowerandauthorityoflawmaking,administerationofpolitical,justice,examinationandsupervisingbeseparated]孙中山提出的“立法、司政、司法、考试、监察”五权分立的资产阶级民主法制三民主义五权。——孙文《黄花冈七十二烈士事略序》。

五权的词语解释是:五权WǔquánXiànfǎ。(1)孙中山提出的“立法、司政、司法、考试、监察”五权分立的资产阶级民主法制。五权[wǔquánxiànfǎ]⒈孙中山提出的“立法、司政、司法、考试、监察”五权分立的资产阶级民主法制。例三民主义五权。——孙文《黄花冈七十二烈士事略序》英alegalsystemofbourgeoisdemocracysuggestedbySunZhongshanthatfivepowerandauthorityoflawmaking,administerationofpolitical,justice,examinationandsupervisingbeseparated;基础解释:五权WǔquánXiànfǎ[alegalsystemofbourgeoisdemocracysuggestedbySunZhongshanthatfivepowerandauthorityoflawmaking,administerationofpolitical,justice,examinationandsupervisingbeseparated]孙中山提出的“立法、司政、司法、考试、监察”五权分立的资产阶级民主法制三民主义五权。——孙文《黄花冈七十二烈士事略序》。 注音是:ㄨˇㄑㄨㄢˊㄒ一ㄢˋㄈㄚˇ。 拼音是:wǔ quán xiàn fǎ。 繁体是:五權憲法。

关于五权的造句

1、民主的先行者孙中山先生总结了古代中国监察制度的历史经验,创立了监察的思想,使其成为五权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  

2、随着中国民主的发展,孙中山先生的五权思想逐渐被人们所认识和接受。  

3、中山装于辛亥后诞生于南京路荣昌祥呢绒西服号,1911年孙中山回国后,在此订做了第一套中山装,以5粒纽扣儿象征五权。  

4、五权的产生经历了一个长期的酝酿、发展过程,并逐渐被世人所接受,五权思想深刻影响了南京国民时期的五院制度设计和运作。  

5、南京国民师承孙中山五权思想,创立了包括司在内的五院。  

关于五权的词语

  制宪权  权利救济请求权  权力、权威与正当性  钦定大纲  明宪直法  时  五权  涉观  价值  

五权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网络解释

五权五权是孙中山提倡的实行“五权制度”的原则。1906年首先在《民报》(日本东京出版)创刊纪念会上提出,1924年又在《五权》讲演中作了具体阐述。五权制度即“五权分立”的国家机构的组织原则,将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考试、监察这五种治权分别由立法、行政、司法、考试、监察五机关行使,以防止之专权;而同时将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种“政权”由人民掌握,实行所谓“权能划分”。五权的基本原则是以欧美资本主义国家的基本原则——“三权分立”原则为基础,结合我国封建时代的考试、监察二权而成的。孙中山认为,五权的五权制度的原则,可以补救“三权”的三权制度的原则的不完备之处,从而使五权成为实行民治的根本大法。汉语大词典:孙中山提出的“立法、司政、司法、考试、监察”五权分立的资产阶级民主法制。例如:三民主义五权。——孙文《黄花冈七十二烈士事略序》国语辞典:中华现行。采国父独创的五权分立,将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种治权各自,明文规定于中,以五院组织,行使五种治权。以避免西方三权分立的流弊。五权[wǔquánxiànfǎ]⒈中华现行。采国父独创的五权分立,将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种治权各自,明文规定于中,以五院组织,行使五种治权。以避免西方三权分立的流弊。其他释义:1.孙中山提出的“立法、司政、司法、考试、监察”五权分立的资产阶级民主法制,如:三民主义五权。——孙文《黄花冈七十二烈士事略序》。

关于五权的成语

揽权纳贿  三三五五  篡位夺权  祖述尧舜,宪章文武  发宪布令  兵不厌权  口含天宪  十十五五  知法犯法  阿权膴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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