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法的词语解释是:使法令严明。明确的法令。明显的规律。汉、唐、宋各代察举人才及科举取士的科目名称。通晓法令。明法[míngfǎ]⒈使法令严明。明确的法令。明显的规律。汉、唐、宋各代察举人才及科举取士的科目名称。通晓法令。
明法的词语解释是:使法令严明。明确的法令。明显的规律。汉、唐、宋各代察举人才及科举取士的科目名称。通晓法令。明法[míngfǎ]⒈使法令严明。明确的法令。明显的规律。汉、唐、宋各代察举人才及科举取士的科目名称。通晓法令。 结构是:明(左右结构)法(左右结构)。 拼音是:míng fǎ。 注音是:ㄇ一ㄥˊㄈㄚˇ。 简体是:明法。 繁体是:明法。
关于明法的词语
磊磊明明 聪明反被聪明误 明明朗朗 明知明犯 明明 初法明道 明明庙谟 明罚敕法 明明赫赫 明敲明打
关于明法的成语
明法审令 抱法处势 明来明去 聪明反被聪明误 正身明法 明打明敲 明罚敕法 明明白白 执法犯法 明明赫赫
明法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引证解释
⒈使法令严明。引《管子·幼官》:“明法审数,立常备能则治。”《韩非子·南面》:“人主不能明法而以制大臣之威,无道得小人之信矣。”⒉明确的法令。引《史记·秦始皇本纪》:“普施明法,经纬天下,永为仪则。”汉桓宽《盐铁论·申韩》:“是以圣人审於是非,察於治乱,故设明法,陈严刑,防非矫邪,若隐括辅檠之正弧剌也。故水者火之备,法者止奸之禁也。”⒊通晓法令。引《后汉书·郭贺传》:“贺能明法,累官,建武中为尚书令,在职六年,晓习故事,多所匡益。”⒋明显的规律。引《庄子·知北游》:“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説。”⒌汉、唐、宋各代察举人才及科举取士的科目名称。汉建元初令郡察人材,设四科,其三曰明习法令,为明法的开始。唐宋科举都有明法科。主要考试关于法令的知识。参阅《通典·选举一》。引《新唐书·选举志上》:“其科之目,有秀才,有明经,有俊士,有进士,有明法,有明字,有明算。”《宋史·选举志一》:“初,礼部贡士,设进士……学究、明经、明法等科。”
二、网络解释
明法明法科是汉、唐、宋各代察举人才及科举取士的科目名称。汉建元初令郡察人才,设四科,其三曰明习法令,此为明法的开始。唐宋科举都有明法科,主要考试关于法令的知识。综合释义:使法令严明。《管子·幼官》:“明法审数,立常备能则治。”《韩非子·南面》:“人主不能明法而以制大臣之威,无道得小人之信矣。”明确的法令。《史记·秦始皇本纪》:“普施明法,经纬天下,永为仪则。”汉桓宽《盐铁论·申韩》:“是以圣人审於是非,察於治乱,故设明法,陈严刑,防非矫邪,若隐括辅檠之正弧剌也。故水者火之备,法者止奸之禁也。”通晓法令。《后汉书·郭贺传》:“贺能明法,累官,建武中为尚书令,在职六年,晓习故事,多所匡益。”明显的规律。《庄子·知北游》:“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説。”汉、唐、宋各代察举人才及科举取士的科目名称。汉建元初令郡察人材,设四科,其三曰明习法令,为明法的开始。唐宋科举都有明法科。主要考试关于法令的知识。《新唐书·选举志上》:“其科之目,有秀才,有明经,有俊士,有进士,有明法,有明字,有明算。”《宋史·选举志一》:“初,礼部贡士,设进士……学究、明经、明法等科。”参阅《通典·选举一》。明法[míngfǎ]彰明法治。《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皇帝临位,作制明法。」自然的规律。《庄子.知北游》:「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明的法令。《汉书.卷五二.韩安国传》:「今大王列在诸侯,訹邪臣浮说,犯上禁,桡明法。」汉语大词典:(1).使法令严明。《管子·幼官》:“明法审数,立常备能则治。”《韩非子·南面》:“人主不能明法而以制大臣之威,无道得小人之信矣。”(2).明确的法令。《史记·秦始皇本纪》:“普施明法,经纬天下,永为仪则。”汉桓宽《盐铁论·申韩》:“是以圣人审于是非,察于治乱,故设明法,陈严刑,防非矫邪,若隐括辅檠之正弧剌也。故水者火之备,法者止奸之禁也。”(3).通晓法令。《后汉书·郭贺传》:“贺能明法,累官,建武中为尚书令,在职六年,晓习故事,多所匡益。”(4).明显的规律。《庄子·知北游》:“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5).汉、唐、宋各代察举人才及科举取士的科目名称。汉建元初令郡察人材,设四科,其三曰明习法令,为明法的开始。唐宋科举都有明法科。主要考试关于法令的知识。《新唐书·选举志上》:“其科之目,有秀才,有明经,有俊士,有进士,有明法,有明字,有明算。”《宋史·选举志一》:“初,礼部贡士,设进士……学究、明经、明法等科。”参阅《通典·选举一》。国语辞典:彰明法治。明法[míngfǎ]⒈彰明法治。引《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皇帝临位,作制明法。」⒉自然的规律。引《庄子·知北游》:「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⒊明的法令。引《汉书·卷五二·韩安国传》:「今大王列在诸侯,訹邪臣浮说,犯上禁,桡明法。」辞典修订版:彰明法治。《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皇帝临位,作制明法。」自然的规律。《庄子.知北游》:「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明的法令。《汉书.卷五二.韩安国传》:「今大王列在诸侯,訹邪臣浮说,犯上禁,桡明法。」其他释义:1.使法令严明。2.明确的法令。3.通晓法令。4.明显的规律。5.汉﹑唐﹑宋各代察举人才及科举取士的科目名称。汉建元初令郡察人材,设四科,其三曰明习法令,为明法的开始。唐宋科举都有明法科。主要考试关于法令的知识。
关于明法的诗词
《次韵明法游法相院》 《次韵奉酬赵景明法曹见赠》 《玉指法训练普明法师赞》
关于明法的造句
1、般若为神咒,能除五蕴疑,烦恼皆断尽,清净自分离,四智波无尽,八识有神威,心灯明法界,即此是菩提。
2、立身明法,办事依法,维权用法,诚信守法,和谐有法。
3、我亦早已表明,法庭在司法覆核程序的职能,仅是厘定合法性的界限。
4、常科的科目有明经、进士、明法、明字、明算、道举科等五十多种,可谓包罗万象。
5、王猛下车伊始,便明法严刑,禁暴锄奸,雷厉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