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合同
  合同编号:
  典当(借款)合同
  承典人:yjby
  住 所:yjby
  联系电话:
  出典人:
  身份证号:
  住所(址):
  联系电话:
  出典人因其所需向承典人申请典当业务,经双方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现特制定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履行。
  一、出典人将以下第 种作为当物典当给承典人:
  1、出典人以其所有的作为当物质押给承典人;
  2、出典人以其所有的位于屋产权(产权证号为: ,使用性质为: ,面积为: ㎡)作为当物抵押给承典人;
  3、出典人以其所有的位于土地(土地证号为: ,土地面积为: ,土地使用年限为: ,土地性质为: )作为当物抵押给承典人;
  4、出典人以其位于的在建工程(国土证号为: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作为当物抵押给承典人;
  5、出典人以其所享有的的
  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给承典人。
  6、其他:
  二、当物估价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为: 万元。(当物估
  价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出典人确定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出典人承担。)
  三、当金数额双方协商确定为 万元。
  四、日起至年月
  五、承典人向出典人收取典当综合费用,典当月综合费率为当金数额
  的 %,出典人于每月的 日支付给承典人。
  典当当金利息按当金数额的 %的月利率计算,出典人应当按月/
  季度/一次性支付给承典人;当金利息按月/季度支付的,第一笔利息于合同签订之日支付,此后的当金利息应当在下一个月/季度到期前支付。
  六、出典人逾期支付典当综合费用和当金利息的,按应缴纳款额的每日向承典人支付违约金,如逾期缴款超过一个月则视为绝当,当物按本合同第十二条处理。
  七、出典人如要求提前部份或全部归还典当当金需经承典人同意。如
  双方达成协议,出典人归还当金部份承典人不再收取当金利息和综合费用。
  八、典当期限内及典当期限届满后五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当。
  续当期限由双方另行约定。续当前,出典人应当结清前期利息和当期费用。
  九、典当期限或续当期限届满后,出典人应在五日内赎当或续当,逾
  期不赎当也不续当的为绝当。
  十、在符合以下第 种情况时,承典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出典人
  交付当金:
  1、出典人将本合同当物交付给承典人并办理合同公证之日,承典人向
  出典人交付合同约定的当金,办理公证所需费用由出典人承担;
  2、出典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了本合同当物的抵押登记手续并办
  理合同公证之日,承典人向出典人交付合同约定的当金,办理抵押登记和合同公证所产生的费用由出典人承担,如需购买保险的,投保义务人为出典人,保费由出典人支付;
  3、其他:
  十一、承典人在当物典当期间有权收取当物所生的孳息,孳息应当先
  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十二、如发生绝当,出典人无条件同意承典人按下列方法处理绝当物
  品,承典人处理绝当物品时无需另行通知出典人:
  (一)绝当物估价金额在叁万元以上的,双方约定由承典人进行选择,
  委托四川众诚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相关规定主张债权。绝当物处置后所得款项,在扣除拍卖费用及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执行费、律师费等)后,所余部份退还出典人,不足部份承典人可向出典人追索。
  (二)绝当物品估价金额不足叁万元的,承典人可以自行变卖或折价
  处理,损益自负。
  十三、典当成交后,因当物所有权权属纠纷或其它非承典人的原因所
  引起的纠纷造成承典人损失的,由出典人承担赔偿责任。
  十四、典当到期后,出典人全部履行了本合同项内所有应缴款义务后,
  承典人退还出典人当物或配合办理抵押注销手续,本合同得以终止。
  十五、本协议主体部分所预留地址为双方唯一联系地址,往来信函均
  以该地址为准。如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其他方,未告知的,视为未变更。
  十六、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生效。
  十七、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交产权处、经管处、公证处
  各一份。
  十八、本合同附件如下:
  1、出典人身份信息的基本情况(附件一);
  2、当物的权属证明及抵押登记证明(附件二);
  承典人: 出典人: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典当合同
  典当行(全称):_____________公司  当户(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民法典》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关于典当  
  1.典当种类:______________  
  2.典当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典当金额:根据抵押(质押)物评估价值的_________%发放。  
  4.典当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  
  (1)典当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_____天。当期不足5天的,按5天计算。  
  (2)本合同记载的典当金额,发放日期,到期日期与当票不一致时,以当票记载为准。当票为本合同的主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月综合服务费率  根据当户所提供抵押物的地理位置,物品状况,质量等实际情况,执行典当月综合服务费为______‰,在发放当金时一次性扣收。 
  第二条 关于抵押物  
  1.地理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  
  2.抵押物权属证件号码及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  
  3.订立本合同的同时,当户必须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费用自负。 
  第三条 典当行的权利和义务  
  1.典当行有权了解当户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产品物资库存和借款使用情况,有权要求当户提供所需的证(照)件及相关资料。  
  2.当户出现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
  第四条第4、5、6、7项所列的足以影响典当行权益的行为或情形,典当行有权停止发放当金或提前收回典当本金。  
  3.典当期限或续当期限届满后,当户应在____日内赎当;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即形成绝当;如形成绝当,典当行有权按《典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委托拍卖行进行公开拍卖或由典当行自行出售,所得款项用以偿还拍卖费用,贷款本金,综合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剩余部分退还当户,不足部分向当户追索。  
  4.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当户发放当金。 
  第四条 当户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当金。  
  2.按时归还当金。如不能按时归还当金时,须提前_________天与典当行协商续当事宜,办理续当手续的同时交纳续当期的综合服务费。  
  3.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当金,不得挤占,挪用当金。  
  4.当户实施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影响典当行债权实现的行为,应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经典当行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债务,否则不得实施上述行为。  
  5.当户发生除前项所述行为之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情形,如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仲裁,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均应立即书面通知典当行,并落实典当行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6.当户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
  第三人抵押,质押,可能影响其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能力的,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典当行并征得典当行同意。  
  7.当户必须保证当期内抵押物状况良好,若抵押物出现损毁,破坏等减值现象时,当户必须采取措施恢复抵押物的价值,如不能及时恢复价值,则应提供典当行认可的其他抵押物或担保措施。  
  8.当户如出现变更营业执照及其所载事项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典当行。  
  9.当户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有关法律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第五条 提前还款  
  1.当户提前还款,应提前通知典当行,协商还款方式。  
  2.当户提前还款,典当行退还剩余天数综合服务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典当行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当户发放当金,视情况以适当方式补偿当户损失。  
  2.当户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期限归还当金,逾期____日即形成绝当,典当行有权按照约定处理绝当物品。  
  3.当户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典当行有权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有权宣布本合同立即到期或采取相应资产保全措施。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属地人民提请诉讼。在诉讼期间内,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继续有效。   
  第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合同数量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注意事项  典当行已提醒当户注意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出全面、细致、准确的了解,并应当户的要求做出相应说明。本合同一经签订,典当行即视合同双方对本合同条款含义认识一致。当户(盖章):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典当行(盖章):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返                                
典当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合同约订履行地点: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典当合同:
  一、质押典当车辆品牌: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台。机动车行驶证号码: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码:______________
  二、典当金额:人民币_____万元整。评估价值人民币_____万元整。
  三、典当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四、典当费用:月利率:_____‰月综合费率:_____‰合计:_____‰。
  五、双方责任:
  1.质押车辆在乙方封存。在典当期限内,乙方负责该车的安全并不得转让、出租、出售、拆动或损坏。
  2.质押车辆的保险,由甲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甲方负担。
  3.自典当期满之日起五日内,经双方同意可以续当。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的,视为绝当。
  4.绝当物品估价不足3万元的,由乙方自行变卖或者折价处理,损溢自负;绝当物品估价超过3万元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收入在乙方扣除当金本息、综合费用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给甲方,不足部分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
  5.本合同约定:借款人按月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即每月_____日前支付上月利息和当月综合费用。借期在五日内,利息和综合费用按日计算;借期在十日内,利息和综合费用按半个月计算;借期在十日以上,利息和综合费用按整月计算。如借款人未能履行此约定,贷款人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借款人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
  6.本合同所约定的利率和综合费率不受本合同借款期限,借款人必须按时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直至借款人清偿完债务为止。
  7.超期赎当或续当,每日按典当金额的0.5‰增收滞纳金。
  8.随车手续:__________,由乙方保存。
  六、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起诉。
  七、当票作为本合同的______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法律及国家商务部、颁布的《典当管理办法》执行。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信守。
  甲方: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典当合同
  合同编号: 年  字     第 号
  当户(出典人): (以下称甲方)
  住所(地 址):
  身份证号码:
  抵押房产位置:
  联系电话:
  典当行(抵押权人):北京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称乙方)
  公司地址:北京
  企业代码证号: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相关规定,甲方向乙方申请办理贷款事宜,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 甲方应如实填写《房地产抵押典当申请表》,并按照乙方制定的《房地产抵押典当须知》的要求提供相应资料证件。乙方应审查核实甲方所填写的相关资料、证件。
  二、 甲方因资金周转需要,自愿将坐落在北京市 区 小区 栋 单元 层 号(房屋所有权证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自有房产_____处作为抵押物向乙方申请贷款。
  三、 根据甲方实际申请的贷款金额,经乙方审核确定向甲方贷款人民币 万元整(大写)。
  四、 甲方与乙方商定,贷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 甲方与乙方商定,本合同项下的典当综合服务费率每月为贷款金额的
  % 。续当时,甲方每月 日前项乙方交纳综合服务费。典当期限届满后五日内,甲方既不赎当,又不续当的,即为绝当。绝当后,甲方自愿放弃抵押的房产,同意乙方对该房产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以此来抵偿典当行的贷款本息和综合服务费,并自愿协助或承担办理过户手续。
  六、 甲方另有合法住处地址为: 建筑面积: 平方米(另附产权证复印件),房产绝当后合法住所的产权人同意甲方在该房产居住(证明材料一份)。乙方在行使本合同抵押物的处分权时,应向甲方和抵押物的合法占有人发出书面通知,在该通知发出五日内,甲方或其他合法占有人应立即无条件交出抵押物,搬至第二处住所居住。
  七、 抵押物的保险:
  1.甲方须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到乙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险种类为该抵押物购买保险。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置该抵押物的全部金额。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物遭受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损毁;抵押期限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甲方须无条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如甲方不履行还款的义务,抵押人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2.甲方须在保险手续办理完毕五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由乙方保管。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须为乙方,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乙方权益的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款。
  3.甲方不可撤销的授权委托乙方为其上述保险事项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险赔偿金,将保险赔偿金用于修缮该抵押物的损坏部分或清偿本合同项下甲方所欠乙方的所有款项。
  4.甲方如违反上述保险条款,乙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险条款的规定,代表购买保险,所有费用均由甲方支付。 5.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损毁,甲方应就受损毁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相应的手续。八、 在甲方既不按期交付综合服务费,又不按期还款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处理该房产。甲方自愿放弃诉讼和抗辩权,在此不可撤销的授权委托乙方有权直接处分该房产,并以缩短款项偿还贷款本息和综合服务费。
  九、 在合同的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十、 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证件、文件和凭证必须真实、合法、有效,房屋产权无任何经济纠纷,无任何权利瑕疵,未设定抵押,如发生不实或欺骗行为由甲方承担全部相关的法律责任,并由甲方承担乙方所有的损失。
  十一、甲方应对该房产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如该房产为共有财产,则须共有人已签字同意该抵押房产典当贷款。因抵押房产存在权属、共有争议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并可要求甲方支付当金及利息总额万分之五/日的违约金。
  十二、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将设定抵押物拆除、转让、出租、重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以上行为均为无效,如出现上述情况之一者,甲方自愿承担双倍偿还贷款的法律责任。
  十三、在合同有效期间内,甲方与乙方之间所产生的还款、借款、追加款等法律行为均视为本合同约定范围内,按照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十四、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评估费、抵押登记费、公证费、保险费等),均由甲方支付或承担。
  十五、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无效时,当事人约定任何一方可依法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诉讼解决。
  十六、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签字、盖章,房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后生效。
  十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届时由甲方与乙方协商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当户(甲方)签章: 典当行(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