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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出行倡议书(4篇)

来源:九壹网

安全出行倡议书

  亲爱的同学们:

  当我们背起书包,肩负着家人的希望,走进美丽校园时;当我们朝气蓬勃,漫步于人来人往的宽阔街道时,你是否注意到隐藏在交通线上的危险呢? 同学们每天坐在教室里认真地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可是却往往会忽略交通安全这种“小事”。校门外,我们经常看到部分同学横穿马路,在公路嬉笑打闹,而他们身边就是疾驰而过的车辆。一件件血的惨剧时时刻刻警示我们:对交通法规的忽视就是对安全的忽视、就是对生命的不负责任!亲爱的同学们,我们多么希望生活的每一天都五彩缤纷,每一天都能成为美好的记忆,为了你们和家人的幸福,大队部特向全校同学发出如下倡议:

  1、认真学习、宣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从自身做起,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制观念;

  2、自觉遵守交通信号、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路口要遵守“红灯停、绿灯行”;

  3、过马路时不横穿公路,不在公路上追逐玩耍或聚集停留;

  4、行人须在人行横道内行走,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要挨路边右侧行走;不贪图方便而翻越、钻跨交通隔离护栏;

  5、不搭载轻便摩托车,12周岁以下的同学不乘坐摩托车后座;

  6、等公交车时,站在站台或人行道上等候,车辆停稳后,遵守“先下后上”的规则;客车行驶中,不将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出车外;

  7、从影响自己的家人开始,劝告自己的家人、亲戚要珍爱生命,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乘车、安全乘船、安全骑车、安全走路。

  同学们,让我们把“交通安全”这四个字在心里永远扎下根,让身边的亲人和小伙伴们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让交通事故永远在我们生活中消失,让我们的明天充满鲜花,充满阳光。如果你做到了,那么,交通安全便是你最好最好的朋友,它将永远保护着你,带给你幸福。

  大队部

  20xx年11月

安全出行倡议书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新学期伊始,我们又回到了久违的校园。时值西门建成方便了全校师生,但是过街不走天桥的不文明现象正在悄然涌现,西门过街天桥建成后,过街的斑马线自动取消,所以横穿马路既不安全,又属于违反交通法的行为。为了养成师生们的安全意识,保障师生们的生命安全,校学生会、校青年志愿者总会在此发出倡议:“珍爱生命,安全出行,过街请走天桥”。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八十九条之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所以过街不走天桥属于违反交通安全法的行为。作为公民我们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义务,作为一名肩负着家人希望,怀揣美好未来蓝图的青年学子,我们更应该不断提升个人文明道德修养,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制观念,做一名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2、为了帮助大家养成过街走天桥的交通习惯,校学生会和校青年志愿者总会从今天起将设立志愿者服务岗,希望广大师生尊重并支持志愿者的工作,自觉遵守交通信号、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服从交通安全志愿者的指挥;过马路时不横穿马路,走人行天桥,不在公路上追逐玩耍或聚集停留;西门出行时选择走天桥,让过街走天桥成为一种习惯。只要我们全体同学都做文明的践行者,文明出行的习惯就会形成。

  3、人人争做交通安全的倡导者。我们希望在志愿者的带动下广大师生也能够加入到我们的志愿者队伍中来,和我们一起劝导不文明行为,让过街走天桥成为一种文明,带动大家的文明素质进一步提升。只要我们每个人都严守交通规则,我们的社会就会向着文明的彼岸又迈进一步。遵守交通规则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今天做起。

  老师们,同学们,遵守交通规则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了家庭的幸福、社会的安定、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珍惜彼此宝贵的生命,共同营造一个讲交通安全、守交通法规的良好氛围,一起走向更加美好的明天!

  校学生会

  校青年志愿者总会

  20年9月17日

安全出行倡议书

  安全出行倡议书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安全是我们生存的前提条件,它是我们做任何事的前提,没有安全做任何事都无从谈起,它历来都是个人、家庭、集体、社会最基本的生命线,更是维系个人享受生活和集体保持稳定的最重要的保障线,安全出行、文明驾驶是优良国民素质的集中表现。近期,交通安全问题频发,尤其是几起校车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造成了很大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给很多家庭带来了巨大伤痛,。大家都知道,11月 16日早上9时40分许,甘肃省正宁县榆林子镇小博士幼儿园校车与一辆卡车相撞,截至目前,事故已造成21人死亡,其中有19名儿童,2名成人。44名幼儿正在医院接受治疗。伤情严重受伤的44名幼儿中,年龄最大的6岁,最小的只有3岁。今天少年儿童的交通安全成为全社会关注的话题。在深感痛惜的同时,我们应当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对交通安全的忽视就是对生命的忽视!交通安全应当警钟长鸣!为此,我向大家发出如下倡议:

  一、从我做起,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我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摈弃交通陋习,养成自觉遵章守法、文明出行的良好行为习惯。

  二、从我做起,文明走路。人车各行其道,在没有分车道的路段,要靠右行走,主动安全避让行驶车辆;不在公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不贪图方便翻越、钻跨、倚坐交通隔离护栏和隔离墩;不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和抛物击车。时时处处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从我做起,文明骑车。不闯红灯,不走快车道,不扶身并行、猛拐、互相追逐,不牵引、攀扶车辆,不双手离把;未满12周岁不准骑自行车上路。骑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时,应下车推行;要在划有停车标识的区域停放车辆,不乱停、乱放。

  四、从我做起,文明乘车。坚决不乘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运营车辆上下学;乘坐校车时,如遇超载情况,及时向老师、家长、交通叔叔反映情况;乘坐家长的摩托车时戴好头盔。

  五、从我做起,做文明交通的宣传者和实践者,劝告我们的家人、朋友也要遵守交通规则,珍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同学们,发生在甘肃省正宁县的校车事故再次敲响了学生安全的警钟,甘肃庆阳校车事故发生后,部门决定对每一名遇难幼儿赔偿人身保险、优抚救助金共计43.6万元。但是再多的钱也换不回19个孩子的生命和20多个家庭的幸福及危重伤害孩子一辈子的伤痛。同学们,为了家庭的幸福、社会的安定,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珍惜彼此的宝贵生命,共同营造文明、安全、畅通的交通安全环境,一起走向更加美好的明天!

  倡议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安全出行倡议书

  全体市民朋友们:

  高台县历史悠久,文化灿烂,风光独特,旅游佳地颇多。交通文明是展示高台城市形象和市民素质的重要窗口。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做到安全乘车,文明出行,这是我们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了给我们共同生活着的家园营造一个安全、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也为了维护我们自身安全和家庭幸福,我们向全体市民朋友发出以下安全乘车倡议:

  一、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注意避让往来车辆,乘车前不抢道赶车,下车后不抢过马路。在指定车站或站点、站在站台或人行道上等候乘车。车辆停稳后,上下车遵循“老弱病残”优先和“先下后上”、“前上后下”的规则。上车后,要尊重司机或广播发布的指令,按要求坐稳扶好或系好安全带。行车中,不将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向车窗外吐痰或乱扔垃圾物品,不影响或干扰司机的驾驶工作。

  二、不携带“三品”进站上车,不乘坐无牌无证非法运营的车辆、不乘坐带有“三品”的车辆,不乘坐超载、超速等违规操作的车辆,限度地降低乘车安全风险。

  三、学会维护和捍卫自身的乘车安全权益,管好自己的重要物品,提醒自己和他人防窃防盗,发现驾驶员违规操作或公共安全问题时,要及时劝导、下车、举报或报警,及时制止他人对你的安全伤害行为。

  “安全连着你我他,平安幸福靠大家”。亲爱的市民朋友,平安,让生活更美好;文明,让交通更安全。让我们携起手来,从安全乘车这件小事做起,从点点滴滴做起,带动身边的人,以文明抵制陋习,用礼仪带动安全,在全社会形成文明安全乘车的良好风气,积极营造礼让有序、安全畅通的城市形象,为构建平安高台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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