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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防火灾倡议书(3篇)

来源:九壹网

引防火灾倡议书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每年的11月9日是全国法定消防宣传日。众所周知,火能给人们带光明、温暖,同时也会给人们带痛苦和灾难。世界上许多物质和财富,在火灾中被烧毁;许多青春和生命,在火灾中被夺走;许多家庭的幸福和希望,在火灾中被毁灭了。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火灾起数中80%的火灾均发生在居民家庭,其中小孩玩火、燃放烟花爆竹、电动车违规充电、使用燃气泄露等是火灾发生的主要方面。如何教育小孩不玩火,如果消除身边火灾隐患,如果才能让悲剧不再发生?需要我们倍加珍惜生命,重视安全,居安思危、防微杜渐,用实际行动教育和培养孩子,用实际行动成为担当起孩子的守护神。

  冬季历是火灾多发高发季节。今年全国消防宣传日的主题是“消除火灾隐患共建平安社区”。每个家庭、每位同学都应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牢固树立消防安全意识,主动参与平安社区创建,消除身边隐患,提高风险防控。

  为此,我们倡议:

  1、珍爱生命,预防为先,养成用火用电用气等安全行为习惯;

  2、关爱儿童成长,关注生命安全,做到家庭消防安全常宣传、常教育、常提醒;

  3、不随意乱扔烟头、不燃放烟花爆竹、不违规使用明火,不违规电瓶车充电、不破坏消防设施、不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不室内存放易燃可燃物;

  4、争做消防志愿者、社区消防宣传大使,参与消防安全整治,主动举报身边火灾隐患,敢说敢管,互相监督。

  同学们,行动起吧,为了拥有美好幸福的家庭,让我们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参与消防活动,学习消防技能,争做社区消防安全守护人,为平安社区建设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倡议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引防火灾倡议书

  广大干部群众,旅客及返乡游子:

  “阳春三月,春风和煦、百花争艳、万木争荣”,伴随春天的到来,大地万物复苏,农耕备种在即。3月1日进入森林防火特险期以来,我县境内干旱少雨、风大物燥,加之清明节即将来临,森林火灾风险隐患聚集,森林火险等级达到高度危险级别,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进入全面戒备状态。为全面发动群防群治,预防火灾发生,保护绿水青山和美丽家园,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广大干部群众,旅客及返乡游子发出如下倡议:

  一、义务防火宣传。保护森林是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更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要牢固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和责任担当。同时,积极向周围亲朋好友宣传保护森林的重要性,坚持森林防火“从我做起、从小做起”。

  二、严禁野外用火。我县已全面实施封山禁火,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严禁在林区内吸烟、烧烤、野炊;严禁一切违规野外生产、生活用火;严禁烧纸钱、冥物等祭祀用火。提倡鲜花、植树等文明祭奠祭祀活动。

  三、履行防火职责。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承担森林防火职能,履行森林防火职责,全面提升依法治火、巡查管控、科学处置和应急保障能力,确保措施得力,防控严密,处置规范,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四、尽到监护责任。请广大朋友们牢记公民责任、履行公民义务,加强对长者、未成年人、牛羊工的宣传教育引导,加强对痴、呆、聋、哑、精神病人等特殊人员的有力监护,严防他们的一切用火行为。

  五、树立法制观念。森林防火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既需要各级承担重要责任,也需要社会公众共同预防。请大家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条例》,对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或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请在发现森林火情第一时间,立即拨打12119火警电话。

  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齐心协力,积极投身到保护绿色生态资源的队伍中,严防森林火灾发生,为打造“生态、绿色、清洁、文明”左权做出一份贡献!

  倡议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引防火灾倡议书

  全乡广大干部群众:

  大洲乡森林资源丰富,全乡林区面积达11.6万亩,覆盖率69.526%。良好的生态环境,让全乡人民引以为傲,但森林防火的任务也非常繁重。春节期间,亲朋团聚,人员密集,我乡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稍有不慎,就可能发生森林火灾。

  为此,乡、倡议,全乡广大居民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做到家火不上山,林边不用火,春节期间祭祀采取文明祭祖形式,具体做到“十不要”:

  1.不要携带火种进山。

  2.不要在林区吸烟、打火把照明。

  3.不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

  4.不要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5.不要炼山、烧荒、烧田埂上的草、烧草木灰等。

  6.不要让痴、呆、傻、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在林内玩火。

  7.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

  8.不要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9.不要在林内狩猎、安装电猫、放火驱兽。

  10.不要让老、弱、幼、病、残者参加扑火。

  违规用火要受处罚,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发现火情,请立即向村委或乡报告,乡机关值班电话:;乡林业站值班电话:

  XX县森林防火办公室

  20xx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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