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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是否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4篇)

来源:九壹网

春节期间是否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全体业主朋友们:

  烟花爆竹燃放会释放出大量有毒有害气体,造成严重空气污染和噪音污染,并极易引发火灾,对我们的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为了我们生活的家园空气能更加清新、环境更加舒适,在此,我们倡议广大业主朋友:

  1.从我做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的喜庆方式过节、办事。

  2.自觉宣传和传导禁放烟花爆竹的理念,教育、引导、劝阻家人、邻居和亲友,不燃放烟花爆竹。

  3.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发现违规燃放行为的,要积极予以劝阻、举报(举报电话 110),并协助执法部门查处,共同抵制违规燃放行为。执法部门将为每个举报的市民朋友严格保密。

  4.通过微信等各类新媒体积极传播拒绝燃放烟花爆竹,倡导安全、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弘扬正能量。

  为了保护环境,远离雾霾噪音,保护蓝天碧水,请广大业主支持我们的倡议,为美丽家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为保障国家、集体和个人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预防大气污染、控制噪声污染,积极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祥和的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我市城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万秀区:东至云龙桥与紫竹大桥连线,西至日化路、龙山路向北延至舜帝大道(外环路),南至火山路和高旺路,北至舜帝大道(外环路)。

  温馨提示:恒大山水城小区内属于禁放区不能燃放烟花爆竹

  长洲区:东至日化路、龙山路向北延至舜帝大道(外环路),西至玫瑰湖公园西侧(三龙东一路)延至竹湾路以西500米连线及机场路,南至浔江外江南岸,北至龙腾路与舜帝大道连线(外环路)。

  龙圩区:东至苍海湖西岸延至浔江外江南岸,西至梧州南站对出,南至高铁沿线,北至浔江外江南岸。

  二、禁止燃放的其它场所

  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档案馆、车站、码头、机场、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水利设施、风景名胜区、公园、城市广场、集贸市场、步行街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或区域。

  三、关于处罚规定

  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由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举报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有权劝阻、制止和举报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举报电话:110。对打击报复劝阻人、举报人的,机关将依法处理。

  特此告知

  倡议人:

  20xx年xx月xx日

春节期间是否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亲爱的容城父老乡亲:

  新年好!值此兔年春节来临之际,恭祝您兔年大吉,阖家幸福!

  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我们国人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然而,燃放烟花爆竹也给生活带来了诸多问题和困扰:一是造成空气污染;二是产生噪声污染;三是存在安全隐患;四是增加环卫工人工作负担。为此,容城那点事微信平台向广大县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从自己做起,春节期间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降低由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过一个文明、健康、环保的节日。

  二、积极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劝说家人和朋友,春节期间少买烟花爆竹,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更多地选择环保、安全、文明的方式表达和享受节日的喜庆气氛。如需燃放烟花爆竹,要本着勤俭节约、保护环境的原则,尽量选择安全系数高、污染轻、噪声小的环保产品,减少燃放数量、时间和频次。

  三、节日期间多采用绿色环保出行方式,尽量少开车、不开车,减少废气排放。

  空气环境质量关系每个人的身体健康,让我们从自身做起,努力成为低碳环保的倡导者,成为环保理念的传播者,成为环保生活的践行者,传递环境保护正能量,共同呵护美丽容城!

  倡议人:

春节期间是否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x镇父老乡亲们:

  燃放烟花爆竹是我们春节和喜庆活动期间的传统习俗,但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而且还会严重污染空气,危害广大居民的身体健康。

  为使我们的环境更加清洁,空气更加清新,保障大家的人身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向广大居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

  要积极宣讲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劝说带动家人和朋友们不买、不放烟花爆竹。要大力宣传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相关规定,做到家喻户晓。

  二、做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

  不放迎新炮、开业炮、祭车炮等,使用电子鞭炮、鲜花或播放喜庆音乐等方式代替,努力在全镇形成文明喜庆的过节新习俗,坚决做到不燃放烟花爆竹。

  三、做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人人有责,要敢于向周围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说“不”。发现违反禁燃禁放规定行为的,请拨打举报电话110。

  全镇员干部、公职人员要自觉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全县人民群众积极响应倡议,严格遵守禁燃禁放烟花爆竹规定,让我们以实际行动助力“绿色发展”,共建共享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x镇!

  祝全体x人民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倡议人:x

  20年月日

春节期间是否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市级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为积极响应、市关于依法严控烟花爆竹燃放的号召,加强对烟花爆竹燃放的监督管理与教育疏导,努力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使我市的天更蓝、空气更新鲜、环境更优美。为此,市级机关工委就抵制烟花爆竹燃放工作,向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发出如下倡议:

  一是当好"宣传员"。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市关于依法严控烟花爆竹燃放工作的会议,通过各种途径和多种方式,向家庭成员、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宣传市《关于在全市范围内严控烟花爆竹燃放的规定》内容,共同营造氛围,形成抵制烟花爆竹燃放的强烈共识。

  二是当好"践行者"。要大力弘扬"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社会风尚,坚决贯彻执行市《关于在全市范围内严控烟花爆竹燃放的规定》,自觉抵制烟花爆竹燃放,争做控放工作的带头人,以自身的实际行动推进控放工作的有序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是当好"监督员"。要充分认识依法严控烟花爆竹燃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动对周边区域和周边环境进行监督,一旦发现有违法违规燃放行为的,要及时予以劝阻,或向机关举报,做到源头防范,杜绝违法违规燃放行为的发生,为我市改善和优化人居环境、加快建设"美丽水乡",作出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应有的努力。

  为了我们每个人的健康,为了还子孙后代以蓝天白云,让我们从少购买一串鞭炮、少燃放一枚礼炮做起,减少烟花爆竹燃放,减轻空气污染,降低安全事故发生。让我们共同爱护环境、低碳生活,过好清新、安静、舒适、宜居的每一天。

  守护蓝天碧水,从我们大家每个人做起!

  建设美丽水乡,从身边每一件小事做起!

  倡议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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