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以用权心得体会
践行“三严三实”,严以用权是关键。强调,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不以权谋私。权力是把“双刃剑”,正确用权就能为民造福,滥用权力就会损害群众利益,败坏党和形象。组工干部手中都握着或大或小的权力,必须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始终突出“四个坚持”,真正做到掌权不迷失、有权不任性、用权不妄为。
一是坚持为民用权,拧紧严以用权的思想“开关”。指出,马克思主义权力观就是两句话: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但在权力观上,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搞不清权力的来源,有的认为权力是上级给的,有的认为权力来源于个人奋斗。正是因为权力观的扭曲,把公权私用,用权力攫取金钱、卖官鬻爵、拉帮结派,一步步堕入违法犯罪的深渊。权力来自于人民,理应服务于人民,组工干部更要牢固党的宗旨,时刻摆正自己和人民群众的位置,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决不能因私利而抛公义、因私谊而废公事,切实做到用权为民、谋利为民。
二是坚持依法用权,扎紧严以用权的制度“笼子”。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权力运行的规矩就是党纪国法。许多落马,并非是不懂法、不知法的“法盲”,但仍然知法犯法,做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事情,说到底就是无视党纪国法,对法律纪律毫无敬畏之心。因此,推进依法用权,必须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组工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增强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碰、法律底线不能逾的观念,养成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政治习惯;必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把制度规范作为行为指南,在干部调整、公务员招录、选调招考、人才项目申报、发展党员、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等关键环节,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从源头上把制度的“笼子”织密、编牢、扎紧。
三是坚持阳光用权,筑牢严以用权的监督“屏障”。信任代替不了监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组工干部是人民公仆,理应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一方面,组工干部应带头接受监督,以“闻过则喜”的态度虚心听取他人的意见,习惯在“阳光”下用权,在“探照灯”下工作和生活,发现问题及时改正,不断增强“免疫力”;另一方面,要构建完善的监督体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健全和落实日常从严管理和监督的机制,加强对组工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同时,深入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透明化,严格落实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事务公开制度,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监督、政协监督、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合力作用,做到哪里有权力哪里就有监督,最大限度地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
四是坚持勤政用权,扛起严以用权的责任“重担”。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严以用权,最重要的就是要把权力用在为改革聚力、为发展尽责、为人民服务上来。现在一些干部不太适应从严约束下的权力运行新常态,滋生“为官不易”的想法,不同程度地存在“为官不勤”、“为官不为”的问题。严以用权与干事创业并不矛盾,组工干部严以用权就是要带头勤政用权、勤勉干事,自觉融入中心、服务大局,始终把“严以用权”放在公道正派选干部配班子上、放在攻坚克难抓基层打基础上、放在不拘一格聚人才促发展上,为经济社会迈上新台阶夯实组织保障;就是要带头敢于担当、真抓实干,敢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着力解决组织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组织工作在攻坚克难中创新发展,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严以用权心得体会
国家多次敦敦教诲,我们各级领导干部要“严以用权”,为民用权,掌权不迷失,用权不逾矩,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
如何才是“严以用权”?笔者个人认为,不仅要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更要善于“管权”,甘于“放权”,要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和使用手中的权力,善于“放权”,适度放手,既不能任由“权力休眠”,也不能事无巨细大包大揽,大权在握、大搞,如此才能让手中的权力用当其时、用得其所,才能为官有为。
而现在有些领导干部习惯于事无巨细地胡子眉毛一把抓,一人说了算,家长制作风,不相信下属,不愿意放手让下面的人操办具体事务,不知道“抓大放小”,结果是什么都做不了、做不好;有的领导干部沉溺于权力、地位编织起的名利场难以自拔,将公权异化为谋私工具,“权迷心窍”、“胆大妄为”,在工作中“越权”,向组织“要权”,对同事“抢权”,搞权力寻租、权钱交易;有的领导干部则秉持不用权就不出错的太平官思想,不敢用权,不敢放权,任由“权力休眠”,为官不为。
种种的不善放权也是一种不可小觑的用权不严现象,如社会溃疡,若任其滋长,终将误己害人祸国。全面深化改革新时期,更要求我们各级领导干部切实用好手中权力,真正“严以用权”。
胸襟开阔,淡泊名利。名利心太重功利心太强,必然会权力膨胀,导致权力泛滥,作为领导干部,权力的掌控者,更应淡泊名利,弄清“权是什么”,明确公仆身份,时刻对照公仆的标准反躬自省,培养“海纳百川”的宽阔胸襟和“江湖浪迹一沙鸥”的平和心态,多一些公仆心,少一些名利心,时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树立远大的人生目标,坦然面对个人进退得失,不计较、不攀比,经受住名誉和地位的考验,把心思和精力用在干事创业上,在权力面前不伸手,在名利面前不动心,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把民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事业作为毕生努力的基础。
加强学习,提高修养。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行使权力必须为人民服务,权力就是责任,官越大、权越重,为人民服务的担子就越重,就越应该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为民用权,严以用权,而不是把权力作为谋取个人私利和炫耀个人的砝码,这就要求我们要对权力拿得起、放得下,既不让权力在笼子里“睡大觉”,也不让权力被腐朽,而是让权力恰如其分地发挥作用。要勤于学习,在提高驾驭全局能力、自身修养、人格魅力上下功夫,充实自身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加强修养,在境界上更开阔一些,心灵上更超脱一些,思维上更理性一些,以博大的胸怀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做到抓大放小,在统揽大局的基础上,适当下放权力,给下属更多的空间和自由,自己则管大事、管难事、管推进不了的事,真正使自己成为能打硬仗的“指挥员”和“战斗员”。
树立正确志向。“对一艘盲目航行的船来说,任何方向的风都是逆风”,人重要的不是所站的位置,而是所朝的方向,我们领导干部作为人民公仆,手握人民赋予的权力,更要确立正确的目标和方向,要像李源潮同志所说的那样:“立志做大事,而不是做大官”,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所肩负的历史使命,心忧天下,掌权不迷权,时刻秉持一颗公心,淡化做官的心理,锤炼“金刚不坏”之身,跳出个人名利得失的小圈子,视事业如山,看名利如水,精心做事,适当放权,授予下属一定权力,自己则抓重点,难点,在推进工作、造福群众上有所成就,做一个高尚的人、纯粹的、脱离了低级趣味的、有益于人民的人,面对党和人民的考验时,像焦裕禄、杨善洲同志那样,时刻都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自己最高行为准则。
当然,善于放权,更要明确好对象,要有所坚持,因人而异。既要用人不疑,也要疑人不用。对能力强、经验丰富的下属多放一点权力,对能力欠缺的下属谨慎对待,对有才无德的下属则坚决不能放权,同时,也要掌握度,切忌放权过多,导致权力失控弄巧成拙,以真正做到“严以用权”。
严以用权心得体会
严以用权,是干部作风建设的一个重要课题。好干部用权,主要严在以下几个方面。
严以用权,严在决策。这个决策,指的是发展方向和重大事项的决策。前些年,有的地方热衷于上城市建设的大项目,广场越扩越大,办公楼越建越气派。但群众一眼就能看出,其中不少是某些领导干部好大喜功、急功近利的形象工程。其目的就是做给上边看,以便自己得到进一步的提拔重用。
严以用权,严在用人。用人是领导干部手里一项特殊的权力,也是风险最大的权力之一。一个人用不好,就可能贻误事业的发展。要坚持以制度用人,严格坚持选人用人的程序和标准;严格控制个人的好恶和影响,不以自己的眼光评判人,不按个人的交情选拔人,不为表面现象所迷惑。
严以用权,严在花钱。大到一个地方,小到一个单位,每一个领导干部在每一次签字支出的时候,一定要想一想,这些钱都是人民辛辛苦苦创造的财富,无论挥霍还是浪费,都是极大的犯罪。
严以用权,严在自律。焦裕禄没有让自己的孩子坐过一次公车,杨善洲没有用公权为亲属办过一件私事。在他们看来,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只能老老实实给人民办事。每个人都有享乐的欲望,尤其是面对种种诱惑的时候。但如果你想创造光彩的人生,就必须首先征服自己,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干部清正、清廉、政治清明,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反复强调,“始终做到秉公用权、不以权谋私,依法用权、不假公济私,廉洁用权、不贪污,始终保持党人的政治本色。”这是领导干部践行“三严三实”,严以用权的“官箴”。
同样为官一任,为什么有的人如过眼云烟,没能给老百姓留下什么印象,而基层干部刘伦堂的故事感人肺腑、触动人心?同样是掌权一方,为什么有的人利令智昏,从权力高处摔下马来,而“拼命”向勤仕人去声犹在,永远留在人们心中?答案很明确:勤者,政之所要;廉者,政之本也,守住要,固住本,才能赢得人民群众拥护和支持。
我们绝大多数领导干部能够正确看待和运用权力,但也有少数领导干部勤而不廉,廉而不勤,甚至不廉不勤。有的认为“权力是上级给的,是自己辛苦换来的”,公权私用、私分、公车私坐;有的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插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权为妻用,利为子谋;有的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够,“大事小事一言堂”。逾矩失范,往往开败事之端。严以用权,关键要做到“三不”。
勤政不怠,怠政如贪。权力是治国重器。不同层级的权力,对应着不同大小的责任和能力素质的要求。勤而不廉要出事,廉而不勤要误事,不廉不勤更坏事。领导干部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就是对权力的亵渎和贪污,耽误的是一方的发展,辜负的是人民群众的希望和期待。我们在全省大力倡导党员干部争当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两为”干部,就是要以鲜明的用人导向和激励措施,让“两为”干部有为、有位,让庸官、懒官、混官没有市场,难以立足。汽车出现缺陷需要及时召回,干部有了毛病也要抓紧“检修”。有的地方实施对不称职干部的召回制度,就是破解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的有益尝试,值得借鉴。
公权不私,谋私即盗。党员领导干部手中都掌握一定的权力。这固然有干部个人勤奋努力的因素,但归根到底是组织的选择和人民的信任。公权是公器,来自人民的赋予,不属于任何个人,各级领导干部是代表党和人民掌管权力、行使权力。公权只能公用,干部服务人民,人民付给工资,薪酬已付,该得已得,以权谋私即为盗,就是违法犯罪。当前形势之下,全面从严治党、强力反腐肃贪,有些人感到不适应,认为当官“没意思了”、办事“不方便了”。这是非常错误的思想,我们要坚决抵制纠正,务必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对待权力,秉公用权。
用权不滥,依轨守规。权力法定,滥用就会越轨。法治的核心是管住权力,全面依法治国的核心就是要将的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任何一项权力的行使,该遵循什么程序、该遵守什么规矩、该遵从什么制度,都应该严格遵守,不能越界、越轨。一个成功的人要心中有“戒”,有戒律,不妄为;心中有“界”,有界限,不逾矩;心中有“届”,有极限,不万能。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在打造“法治湖北”升级版中展现更大作为、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