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 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备注
1:
2:
合 计货款总计(人民币大写): : 元整(小写¥: 元) 含:不含安装费
二、 质量标准:按合同的《订货技术协议》或经供需双方签字确认的图纸及国标等相关标准。
三、 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产品质保期为自到货之日起壹年,质保期内实行“三包”。
四、 交货时间:预付款全部到账且技术协议及图纸确认后【 】个工作日内发货【如由于需方的原因(如需方自购元器件等问题)导致产品延期交货的,需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交货地点:: 。
五、 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货款的50%汇款到供方指定账户,剩余货款于发货前汇款到供方指定账户。
六、 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供方提供汽车配货运输,运费由供方负担,需方选择专车、空运等其他运输方式的,超过配货费用的运费由需方自行承担;卸货及责任由需方承担,由于需方原因造成的待时费等额外运输费用将由需方承担。
七、 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无 。
八、 合同设备所有权自 交付 时转移,但需方未履行完毕支付价款义务的,合同设备的所有权自需方履行完毕支付义务之日起转移。
九、 收货确认及提出异议期限:需方收货时应仔细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无损、确认发货回单并及时通知供方;自供方发货之日起?(根据项目到货所需的时间+1天,确认具体天数后删除括号内内容)日内未通知供方的视为已收货。如有外观、数量问题,需方应在签收货物前书面提出,否则供方将视为货物在外观及数量上合格。供方应当在需方提出书面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需方要求负责处理。
十、 验收标准及验收方法:按本合同第二条的相关标准执行。
十一、 特别声明:供方所供开关设备的元器件均为供方合格供应商所生产,并按供方工艺流程安装和检验。为保障产品质量,供方不接受需方自备自装元器件。若需方一再坚持自备自装元器件,除供方提供的元器件外出现质量问题,需由需方自行处理解决,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需方承担,与供方无关。
十二、 违约责任:
1、 双方确认图纸及合同签订后,合同已进入采购及生产环节的,因需方原因合同取消或方案变更的,需方应承担供方相应损失(包括材料损耗、人工、管理成本等)。
2、 因需方原因不能按时提货的,超出约定提货时间1个月,供方有权按合同金额5‰每个月收取延迟提货的违约金,延期3个月以上,供方有权取消合同,并收取相应费用(包括材料损耗、人工、管理成本等)作为违约金。
3、 非因货物本身原因,经供方同意对已发货产品的退货,供方将按实际损失向需方收取费用(包括材料损耗、人工、管理成本等),来回运费由需方承担。
十三、 知识产权条款:
1、 供方保留其提供给需方的所有资料、图纸、规格、形式或设计中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2、 当标的物是根据供方提供的规格、模式、计划进行制造的时候,所制造出来的货物里所包含的与规格、模式、计划相关的知识产权以及对于这些项目的改进和发展的知识产权归供方。
3、 对于在本合同下由供方透露给需方的知识产权、规格以及其他商业性质和技术性质的信息,需方应当保证其雇员、分承包单位对此具有保密责任,不得在未经供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使用上述信息,更不得将上述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未经供方事先书面同意,需方不得将现有的合同或者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信息进行复制、公开或者出版。
4、 若需方侵犯了供方上述相关的知识产权信息,需方将承担供方因此所受到的所有损失。
十四、 解决纠纷方式:双方协商解决或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提起诉讼。
十五、 合同一式肆份,另有编号为 的技术协议(图号为 的图纸)作为合同附件,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传真签约件有效,涂改无效,发货前收到合同原件。
单位盖章(需方): 单位盖章(供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审批:
日期: 日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