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业主/住户:
您好!
接《北京市xx区房屋管理局通知》并使大家有一个舒适、安全、干净的生活环境,请各位业主(住户)于20xx年1月18日至1月23日止,将堆放在公共区域(楼道、管道井)的私人物品自行清理,1月24日起物业公司将对物权不清的进行清理,并暂时存放在物业公司30日,届时,如有认领请携带物权证明到物业客服部领取。
谢谢合作!美好的家园需要大家共同来维护!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非常感谢广大业主的支持与合作!
北京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家园项目部
20xx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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