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程改革对教师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教师的角色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促进教师不断提高的评价体系,不再以学生的学习成绩作为评价教师水平的唯一标准,而是从新课程对教师自身素养和专业水平发展的要求,提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多元化,促进教师不断提高,尤其是创新能力发展的评价体系,针对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评价制度:
一、职业道德:
1.爱心。
2.正直诚实。
3.公正。
4.上进。
5.奉献、职业热情。
6.健康心态。
二、学科知识:
1.正确掌握本学科的有关概念。
2.灵活应用本学科的基本方法。
3.了解本学科的基本体例。
4.善于将学科知识与生活实际相结合。
三、教学能力:
1.有所教学科的良好知识,并且能将这些知识通过精心计划的、有趣而又有效的教学方式教给学生。
2.能够通过形成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持续而有效地掌握学生的进步情况,并且采用有效和革新的措施来巩固评价的成果。
3.拥有出色的学生管理技能,形成良好的纪律,建立积极的师生交往,体验积极的情感,赢得学生的尊敬,能够激励他们超越自己。
三、文化素养:
1.热爱学习,有良好的阅读习惯和获得新知识的意愿,能够主动地从生活实践中不断总结、学习新知。
2.具备基本的百科常识和生活常识,能够较为自如地应付日常生活的需要,并可灵活地在各知识点间建立联系。
3.对祖国文化的了解和热爱,熟练掌握祖国文字。
4.具备较高的文明礼仪水平。
四、参与和共事能力:
1.要参与学校发展规划的设计,并能提出可行性意见。
2.要参与确定时间和其他资源在教学课程中的分配等教学规划。
3.要参与设计本学科、所在教学组的发展规划,并提出可行性建议。
4.要充分参与制定和实施同事们的专业进修计划。
5.能与学生、家长、同事建立良好的关系,在同事中有好朋友。
五、反省与计划性:
1.制定并有效实施个人发展计划,并具有随环境变化的调整能力。
2.制定并有效实施工作计划,分月计划、学期计划、学年计划。
3.计划制定中考虑多方面的影响因素,如年龄、性别、学生班级特点等,并有意识地听取有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如同事、领导或学生等。
4.建立反省习惯,可以分为天、周、月、学期等不同形式进行;在反省结果和下一期计划之间应建立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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