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商品房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交易房屋的基本情况
  1、位于合肥市经济开发区徽园“绿色港湾”。
  2、该房屋面积约为平方米,房屋类型为高层全框架结构,最终面积、结构和成交价格以单位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第二条、房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1、交价格,另加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的转让费为最终成交价格。乙方须于签定本合同后将人民币叁拾万零肆仟元整(¥304000)作为该房屋款转至甲方,以后补缴费用由乙方自付。
  2、乙方付款后,甲方开具给乙方的收条的单位缴款收据作为已付款凭证。
  第三条、房屋交接
  1、单位正式公布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书面通知,并移交房屋钥匙给甲方后,甲方通知乙方办理交付手续。
  2房屋产权资料,该房不得出租不得转卖。
  3、甲方因该房而造成一切经济损失(房屋的税收、退休后半价电费),由乙方负责补偿。
  第四条、责任与权利
  1、甲方获得该房屋的房产证后,甲方保证转让上述房产已征得其他产权共有人的`同意。
  2、乙方享受甲方单位对该集资房的部分优惠条件,(实物补贴除外)。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合肥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容,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