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 公民身份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 , 公民身份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借款币种及金额
  甲方同意借给乙方人民币(大写) 。
  二、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 天,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三、借款利率
  执行月利率%,直至借款到期日。
  四、借款用途
  乙方将所借资金用于国家允许范围内的正常生产与经营活动。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约定到期收回借款本金、利息。
  2、有权了解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资金。
  2、按期归还本息。
  七、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一条款,甲方均有权采取停止提供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本息或其他资金保全措施。
  2、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金的,甲方有权对逾期借款根据逾期天数按日加利率万分之二计收逾期利息。
  3、对应付未付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
  4、因乙方违约致使甲方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八、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将本合同项下的争议提交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九、合同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2、甲乙任何一方若发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转制变更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享有应有的权利。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执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月 日